警翼电子证据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警翼电子证据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舟山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6-00776
三.采购项目名称:舟山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警翼电子证据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四.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警翼电子证据管理系统 套 1 43.8 见附件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主要理由: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公安交管工作执法规范性和统一性,充分发挥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保障、支撑、规范公安执勤执法活动,提升公安交管基层一线部门的执勤执法能力和水平。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需建立统一的现场证据等各类数据的采集、录入、存储平台,确保各类数据能及时输入上传、方便执法资料跨区域跨级别查询调用、电子证据实际统一管理。二是,目前,市交警支队已经完成该项目建设,向杭州安佰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了警翼电子证据管理系统,并已投入使用。为确保系统统一、集中管理、方便维护以及与市交警支队平台数据对接的兼容性和有效性。基于上述原因,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活动。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杭州安佰讯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杭州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1 孔永伟 0 0
2 洪辰寅 0 0
3 王洪兵 0 0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无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同时也可向舟山市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反映。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舟山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舟山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四层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审招办
联系人:张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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