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首钢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自行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长治首钢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自行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长治首钢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2024-043“2024年自行监测项目”

招标公告

长治首钢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对“2024年自行监测项目”进行自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1、招标项目内容:

固定源废气(1#焚烧炉、2#焚烧炉),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雨水排放口监测;厂界噪声监测;厂区土壤监测;周边环境现状监测(环境空气、地下水、土壤等);1#焚烧炉、2#焚烧炉cems比对监测。填埋厂无组织废气及地下水监测。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垃圾热值检测、炉渣热灼减率检测、油品成分分析检测等。此次招标前投标单位需对现场进行调研并持有甲方开具现场调研证明方可参与投标。

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5,完成项目现场监测和报告编写工作

2、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无经营异常情况;

2.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资质要求联合体或指定品牌的招标项目除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股东、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同一、交叉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投标公正等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列入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重点黑名单的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自然人不能报名参标;被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列为暂停合作或取消合作的单位不能报名。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报名时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报名时请按照要求将以下资料做成一个word或PDF文档发送至法务审计处邮箱**********@qq. com进行资格审查,并关注邮箱的相关回复。或携带以下资料到法务审计处进行资格审查。

3.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

3.2.合法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

3.3.合法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

3.4.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

3.5.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

3.6.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或网上查询记录、近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

3.7.“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网站的查询报告;

3.8.投标单位信息一览表。

3.9.甲方开具的现场调研证明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彩印扫描件无效。

时间:2024年5月22日17:30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首钢长钢公司办公楼1楼130室

联系人:董重阳 李婷 联系方式:0355- *******

(2)报名单位收到法务审计处审核合格的回复后通过电话联系招标办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2日17:30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首钢长钢营销楼5楼

联系人:付霞 联系方式:0355-*******

4、截、开标时间:2024年5月24日9:30

截、开标地点:长钢招标大厅(营销楼五楼)

5、招标人:长治首钢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鹏 135*****133

6、资金来源:资金自筹。

招标公告发布期限:2024年5月14日~2023年5月22日 

采购中心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2024-043公告附件.docx

长钢公司招标报名参考资料(2024.5.13).pptx


标签: 自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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