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次氯酸钠项目采购意向的公告

关于次氯酸钠项目采购意向的公告

晋江市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

关于次氯酸钠项目采购意向的公告


经院办会研究决定,我院有意向了解次氯酸钠采购项目,请合格供应商按附件中的“供应商推荐须知”到我院递交推荐资料。


供应商推荐须知

为了使我们能够快速地了解该项目,欢迎供应商前来递交推荐资料(资料上必须盖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递交资料一式两份,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具体事项与采供科联系(0595-********)。


一、投标人资格

1、经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经销商(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产品代理商(代理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2、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次氯酸钠)


二、提供材料应包括: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工商管理部门的有效年检)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2013(Aa-II)型标准的检测报告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络截图且加盖公章)。

5、售后服务承诺书;

6、报价单(含税)。


三、请按照附件中的内容,填写附件1的报名表、附件2的报价单及附件3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

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将所有资料加盖公章(报价单密封并盖章),于2024年5月21日17:30前递交资料,地点:晋江市医院罗裳院区8号楼二楼采供科。

2、报价单中数量仅供参考,不代表2024年度我院后勤物资实际需求量,如实际需求小于参考数量我方不予补足,大于该数量合同期内必须按中标价提供。因我院仓库场地有限,非一次性购置,需按实际需求分批送达。



2024年5月13日


1715647897558.jpg

扫描下方二维码

下载文件《晋江市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关于次氯酸钠项目采购意向的公告》

1715647897595.jpg


标签: 次氯酸钠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