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为做好“土特产”文章,深入推动我市农业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培育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经研究,现就“2024年度拟申报3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发布询价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就委托单位提供的产品名单,提供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咨询服务,包括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抽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申报材料收集、整理、装订、系统录入等,直至完成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等全部申报工作。
3.预算金额:1个名录咨询服务采购预算价1万元(含税),前述费用已含承担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抽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申报材料收集、整理、装订、系统录入等全部服务工作内容所产生的不限于专家费、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等全部费用。
4.委托单位提供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申报产品名单,协助提供经营单位基本信息。
二、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承担此项任务的能力的。
2.报价单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 报价单位必须能够提供正式发票。
三、材料提交
1.报价文件应包含报价函(原件或扫描件)、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相关联系方式。
2.报价单位提供报价函(报价为最终报价),应以人民币作为结算单位,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金额的按无效处理。
3.报价单位应提供具备承担此项任务能力的相关证明资料,如服务业绩等。
4.报价单位应提供“信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网”的检索记录,并提供没有经营违法记录的相关承诺说明。
四、其他
1.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5日,共3天,询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下午17:30。
2.报价函可以通过现场递交、邮寄(电)等方式送达。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现场递交或邮寄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新华街177号,邮电地址:nak********@163.com。
3.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采购单位。
未尽事宜,请联系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农安科。
联系人:陈坤明
联系电话:********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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