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堂山石窟常乐寺遗址保护工程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响堂山石窟常乐寺遗址保护工程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堂山石窟常乐寺遗址保护工程项目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 峰审批招标核字〔2024〕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邯郸市峰峰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名称:响堂山石窟常乐寺遗址保护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

2.3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2.4 主要建设内容:一标段:遗址场地整理、失稳石构件修补加固、塑像等石构件临时遮护;二标段:构件信息留取。

2.5 招标范围:一标段: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二标段:构件信息留取,详见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2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工期:一标段:180日历天;二标段: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资格,且出具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书;二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

3)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6 月 4 日 14 时 5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需进行 CA 数字证书注册。CA 数字证书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办理流程参照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惠招标服务电话 400-780-9998。

5.3 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并在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电子解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 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邯郸市峰峰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邯郸市峰峰矿区

联 系 人:张瑞芬

联系电话:03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正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路310号

联 系 人:邢正

联系电话:150*****14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护 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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