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智慧服务管理系统共享云药房子系统南京试点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江苏省中医智慧服务管理系统共享云药房子系统南京试点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中医智慧服务管理系统共享云药房子系统南京试点 JSZC-******-SCZX-G2024-015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04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CZX-G2024-0159
项目名称:江苏省中医智慧服务管理系统共享云药房子系统南京试点
预算金额:5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00万元
采购需求:
江苏省中医智慧服务管理系统——共享云药房南京试点立足全域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要求,基于中医药数字化水平,围绕中药材饮片监管体系、中药处方质控、中药药事服务、患者服务四个方面,梳理核心指标数据,建立中医药信息资源一体化和标准化的统一平台,实现中医药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充分利用,强化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和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数智化管理与服务能力,科学决策。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提升,推动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满足老百姓中医药健康服务的个性化、多元化和精准化需求。(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根据采购人的建设进度要求,完成所有合同标的安装部署、设计、开发、测试等工作,系统试运行无问题后完成项目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
7.法人授权书
8.投标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2024-06-0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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