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检测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哈密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哈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哈密市政府采购办的委托,对哈密市卫生局检测设备公开招标,邀请国内符合资质的投标公司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HMCZ-CG*******(二次)
二、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疾病控制中心检测设备
三、采购单位名称:哈密市卫生局
四、采购机构名称:哈密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五、采购内容:
第一包:预计金额 167万元
1.高效液相色谱仪(原装进口一台)
2.气相色谱仪(原装进口一台)
3.原子吸收光谱仪(原装进口一台)(火焰和石墨炉同时测定的原子吸收光谱仪)
第二包预计金额:78万元
1、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国产一台)
2、全自动样品消解装置(原装进口一台)
第三包预计金额:57.7万元
1.浊度仪1台
2.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全自动,数显)内循环排汽式1台
3.离子色谱仪(进口一台)
4..干燥箱2套
5.恒温培养箱2套
六、采购用途:检测
七、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详细技术参数和数量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八、获取标书地点:哈密市财政局采购中心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公司,应提供符合相关部门年审资格要求的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件(原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生产厂授予经销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得招标文件要求: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符合相关部门年审资格要求的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件(原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生产厂授予经销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备案)自带U盘到哈密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拷贝招标技术文件。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每包壹万元的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以电汇方式支付。
十一、招标文件取得时间: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应于2016年7月6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开标现场。
十三、开标时间:2016年7月6日10:00(北京时间)
十四、开标地点:哈密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十五、采购机构地址:哈密市环城路惠利园高层
十六、拷贝招标文件及投标确认联系人:魏柳亚 电话:0902—*******
采购单位联系人:唐文彬 电话:0902--*******
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要严格做标书,不明事宜请与哈密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哈密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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