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人”遗址保护利用建设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元谋人”遗址保护利用建设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元谋人”遗址保护利用建设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谋人”遗址保护利用建设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开展前期工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现对“元谋人”遗址保护利用建设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由文物保护利用设计和遗址博物馆设计两部分组成。

2.1.1文物保护利用设计:工程范围54.49公顷,主要工作内容为元谋人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元谋人遗址本体保护展示及遗址环境整治设计。

2.1.2遗址博物馆设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工作内容为博物馆(*****米,包括陈列展览、业务管理等相关功能)、公共配套服务设施(2000平方米,提供游客服务)及室外工程(广场、停车、绿化等)设计;

2.2征集内容:完成“元谋人”遗址保护利用建设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设计深度需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深度要求。

2.3总投资:人民币1.25亿元;招标规模:人民币94万元;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项目实施地点:元谋县老城乡挨小村委会大那乌村;

2.6项目实施时间:投标人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概念性设计方案,中标人在10个日历天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优化;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2.8评选方式:招标人组织专家对征集方案进行评选,综合确定三名候选方案;

2.9设计费及补偿

2.9.1中标单位签订《“元谋人”遗址保护利用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合同》,合同金额81万元人民币;

2.9.2经专家评审后入围但未中标的第二和第三名投标人补偿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家;第四、第五和第六名投标人补偿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家。

2.9.3各应征单位为参加本次设计征集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各应征单位自行承担;

2.10其他要求

(一)本次征集活动的获得设计补偿作品的设计知识产权归征集组织单位(招标人)所有。征集组织单位(招标人)有权利用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在征集活动后可以通过新闻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和展示

(二)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及设计方案均用中文表达,且不予退回;

(三)征集组织单位(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均受版权保护。未得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征集组织单位(招标人)对本次方案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征集时间如有变动,征集组织单位(招标人)将提前告知投标人。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当日至少具有1项已被采纳的单体建筑面积为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文化建筑方案设计的业绩(申请人业绩证明为中标/中选通知书或合同文件/建设单位委托函或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

注:业绩必须为被采纳的中标/中选方案。单体建筑面积仅指相似公共文化主体建筑面积,不含相关配套建筑所占面积。

3.3主创设计师要求需满足下列条件:需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城乡规划师或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资格,且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2023年10月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原件扫描件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近十年(2014年至今)至少具有1项已被采纳的单体建筑面积为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文化建筑规划或方案设计的业绩;

3.4主创团队要求:主创团队需在项目所在地驻场进行服务工作。主创团队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2023年10月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原件扫描件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除经招标人要求或同意,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报的主创团队不允许在通过资格预审后、投标时或中标后更换;

3.5其他要求

3.5.1申请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申请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5.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创设计师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犯罪档案记录,案由类型检索为行贿、受贿案件(申请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承诺函);

3.5.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创设计师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承诺函);

3.6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若报名申请人超过6家,则通过本次资格审查确定6家合格申请人参加方案征集。若报名申请人大于等于3家且少于等于6家,则通过本次资格审查确定合格申请人参加方案征集。若报名申请人少于3家,招标人将重新进行征集。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或以邮箱报名的方式获取。

现场获取方式:到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二楼)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④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⑤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⑥保密协议书。

邮箱报名获取方式: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扫描加盖公章后发至以下邮箱:*********@qq.com(咨询电话:187*****395)。

4.2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14时30分前;

5.2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南门357栋);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元谋县元马镇源昌路与凤凰大道交叉口西80米

联 系 人:汤晓林

电 话:137*****92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汇东胜景小区357幢二楼

联 系 人:王鸿靖

联系电话:131*****775

日期:2024年5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方案征集 保护利用 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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