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低温力学试验保障条件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监理低温力学试验保障条件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053001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监理[2024]05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低温力学试验保障条件建设项目已由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以 天科资〔2023〕85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强度环境研究所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国拨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42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北京强度环境研究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低温力学试验保障条件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4200平方米,建设内容(1)室内工程:新建低温力学试验厂房,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批复投资额4963.11万元;新增室外低温静力试验工位及承力墙,批复投资额3647.22万元。(2)室外工程,批复投资额848.35万元,总投资额*****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低温力学试验保障条件建设项目监理,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建筑最高高度约20.7米,构筑物最高高度约26米,单跨最大跨度为24米,最高层数为地上一层(局部二层)。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室内工程:新建低温力学试验厂房,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20.7米,单跨最大跨度为24米,地上一层(局部二层),结构形式为主厂房为钢排架结构,辅楼部分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新增室外低温静力试验工位及承力墙,L型承力墙构筑物高度约26米。(2)室外工程,包括现状道路、管线拆除;新建场坪、道路、人行铺装、绿地;新建液氮回收池;新建室外给水、排水、雨水、消防、中水系统;新建室外强电、弱电系统;新建室外采暖、空调冷热水系统;218a建筑物内变电所改造等。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包括对本工程的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其中涉密弱电系统除外(涉密弱电系统包括:涉密办公网系统、工业电视监控系统(科研监控)、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安全监控)、安防系统)。总投资额111.57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4年07月30日 至 2027年06月3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4年07月30日 至 2025年06月3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5年07月01日 至 2027年06月30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同时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 1 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均具有投标资格;4、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4日 至 2024年05月20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C-211室(建议先将以上资料及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打印的《投标确认单》扫描发至代理公司邮箱:zjytjfgs@163.com进行确认)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北京强度环境研究所(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晓晖(印鉴)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大红门路1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兆磊 电话:010-********
传  真:01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向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C座-211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颖、王宁 电话:199*****189
传  真:022-********
日期:2024年05月1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北京强度环境研究所 受理负责人:张兆磊
电话:010-********传真:010-********
受理单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大红门路1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kqjgzx@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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