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项目遴选公告
车辆维修项目遴选公告
车辆维修遴选公告
(2023-JQ72-F9166(02))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参加。
一、 项目名称:车辆维修
二、 项目编号:2023-JQ72-F9166(02)
三、 服务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1 | 车辆维修 | 详见附件 | 1年 | 详见附件 |
四、 申报单位资格条件:
(一) 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具有国家二类(含以上)维修资质企业(国家一类维修资质企业优先,如有3家及以上一类维修资质企业申报并符合条件,医院不再实地考查二类维修资质企业)。
(三)申报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报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遴选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申报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医院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五、 申请时间及方式
(一) 申请时间:2024年05月14日至05月20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 申领方式:医院官网(http://301hn.mil.cn)自行报名并提交资料。
(三) 申报单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供应商股权人涉外情况书面声明;
8.供应商3年内无重大处罚声明;
9.招标文件费缴费凭证;
10.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截图(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
11.供应商报名材料核对表。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同时需在海南医院官网(http://www.301hn.cn)项目招标公告中申请报名,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报价供应商自行在医院官网(http://www.301hn.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hnyycgglk@163.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缴费方式为银行转账,转账信息为开户行:建行海口友谊支行;户名:海南佳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605 0100 2936 0000 0609;行号:105 641 012 091。
六、 实地考察时间
实地考察时间:2024年05月22日(北京时间),仅实地考察满足资格条件的申报单位。
七、 报价时间
2024年05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 本遴选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医院官网(http://301hn.mil.cn网上报名的唯一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三亚市。
九、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助理
办公电话:0898-********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助理、黄助理
办公电话:0898-********
移动电话:156*****193、156*****269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898-********
移动电话:156*****144
附件1:
1、甲方车辆送乙方维修时,必须由甲方业务部门开具《车辆送修通知单》。
2、乙方接修甲方车辆以《车辆送修通知单》为准,对于不能开具《车辆送修通知单》的甲方车辆,乙方有权拒绝接修。
3、乙方接修没有《车辆送修通知单》的甲方车辆,视为乙方单方行为,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乙方承担甲方车辆维修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小修保养、专项维修、应急维修。维修项目以《车辆送修通知单》和双方认可的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结果为准。
2、乙方接修甲方车辆应当进行维修前检验,以便确定具体维修项目和方法,检验后要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和维修报价单,双方确认签字后才能展开作业。
3、乙方维修甲方车辆过程中如发现有新增的维修项目或需要延迟竣工交车日期,应当及时向甲方说明,经甲方业务部门同意并协商维修材料和工时费收费标准后,方可进行维修,否则新增项目甲方不予承认。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车辆维修转包。
1、乙方维修甲方车辆应当使用原厂正品配件材料,无原厂正品配件材料而必须使用副厂或者修复件时,应当事先说明,并如实填写材料清单,标明出处、标价,并保证质量。
2、乙方在维修中更换下的配件、总成等,应当交由甲方处理。
1、乙方维修甲方车辆工时定额标准执行:双方约定的标准。
2、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价格和配件材料价格(折扣后)计算维修费用。
3、车辆维修价格乙方应当进行单车核算。在车辆修竣后,乙方打印单车维修结算单,由甲方接车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据此在车辆修竣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4、乙方应每季度向甲方报备维修车辆零部件价格。甲方将不定时抽查维修车辆零部件价格,一经发现维修企业零部件价格、工时费价格高于同品牌车辆售后服务中心价格,将对维修单位进行10倍罚款,罚款将从罚款当季车辆维修费中扣除,不足部分将从下季度车辆维修费中补扣。
1、甲方车辆到乙方送修时,双方应当填写车辆交接清单,办理车辆入厂交接手续,同时甲方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
2、甲方车辆在修期间乙方负有保管责任,车辆及其附件如有丢失损坏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3、甲方车辆在修期间,乙方除必要的试车外不得擅自动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车辆修竣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接车,车辆修竣出厂双方应当履行出厂交接手续,同时乙方将相关维修资料和物品一并交甲方。
1、乙方承修甲方车辆执行的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
2、乙方对甲方车辆应当优先安排维修,车辆在修时间整车修理不超过10天,总成修理不超过5天。需疑难零配件的特殊车辆维修或事故出险车辆维修,应视筹措配件难易程度或车辆损伤程度,由双方协调维修工期。
3、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车辆出厂时,乙方应当签发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4、乙方承修甲方车辆实行质量担保,修竣车辆的质量保证期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整车或总成修理为行驶*****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为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为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5、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双方进行车辆出厂交接当日起算。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由乙方无条件返修,返修项目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1、乙方承诺对甲方车辆实行应急救援服务、上门维修服务和24小时服务。
2、在海南省三亚市行政区域或100公里范围内,甲方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乙方应及时派员抢修2小时内到达,并免费提供拖车救援服务。
3、乙方应当建立军车维修应急保障组,制定应急保障方案。甲方提出应急保障需求时,乙方应急保障组必须立即出动。
4、乙方对甲方实施应急保障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单独核算。
1、乙方承修甲方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安全保密有关规定,对涉密军事信息不询问、不议论、不散布,对涉密信息载体应当登记注册、集中管理、统一处理,杜绝失、泄密现象发生。
2、乙方应对参与军选民用车辆维修的人员进行审查,确保政治合格。
3、乙方不得在甲方车辆维修过程中安装能够获取信息的任何装置。
4、甲方有权对乙方军选民用车辆维修的安全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乙方维修甲方车辆所产生的维修费,甲方按每季度结算一次。
2、乙方应当出具车辆送修通知单、车辆修竣交接单、正规发票,并附上电脑打印的费用清单,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分项明细,经医院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经费结算手续。乙方出具上述单据、发票及结算清单不齐全,甲方有权拒付。
3、结算车辆维修费时,乙方应按总价款的(优惠折扣率)给予甲方优惠。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缴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无违约责任,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附件2 医院考查遴选评分表(100分) |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考查标准及方式 | 资料是否 | 单项得分 | ||
是 | 否 | ||||||
1 | 企业资质 | 一类维修企业资质(3分) | 考查标准:查阅企业维修资质证书。 | ||||
2 | 年维修能力 | 整车修理 | 500台(含)—800台(6分) | 考查标准:有能力对所维修的车型、各个总成及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维修及更换,使汽车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根据维修数量评分,年维修台数越多分数越高。 | |||
总成修理 | 3000台(含)—5000台(4分) | 考查标准:有能力对具有独立功能的汽车组成部件进行的维修,如发动机、变速器、转向器、前桥、后桥、车身、车架和驾驶室等总成部件。根据维修数量评分,年维修台数越多分数越高。 | |||||
小修保养 | 2000台(含)—3000台(2分) | 考查标准:维护性修理,是对自然磨蚀、驾驶不善以及汽车保养不良造成的车辆零件、组合件的损坏和临时性小故障,所必须进行的修理工作。根据维修数量评分,年维修台数越多分数越高。 | |||||
3 | 维修工时(小时)(13分) | 整车修理 | 40h(含)以内(5分) | 考查标准:完成1次整车修理所需时间。根据维修时间评分,时间越短分数越高。 | |||
总成修理 | 8h(含)以内(5分) | 考查标准:完成1次总成修理所需时间。根据维修时间评分,时间越短分数越高。 | |||||
小修保养 | 5h(含)以内(3分) | 考查标准:完成1次小修保养所需时间。根据维修时间评分,时间越短分数越高。 | |||||
4 | 基础设施面积(10分) | 主体车间 | 1200㎡及以上(5分)、800㎡(含)--1200㎡(4分)、500㎡(含)--800㎡(3分)、300㎡(含)--500㎡(2分)、200㎡(含)--300㎡(1分) | 考查标准:主体车间指车辆维修场地、办公场地和销售场地。根据场地面积评分,面积越大分数越高。 | |||
附属车间 | 500㎡以上(3分)其他不得分 | 考查标准:附属车间指员工休息场地、临时维修和招待场地。根据场地面积评分,面积越大分数越高。 | |||||
停车场地 | 400㎡及以上(4分)、 | 考查标准:指的是供停放车辆使用的场地。根据场地面积评分,面积越大分数越高。 | |||||
5 | 管理人员 | 行政人员(1.5分) | 3人以上(1.5分)少一人扣0.5分 | 考查标准:具有依法、章程负责或行使执行权、管理权和领导权的人员。根据人员数量评分,数量越多分数越高。 | |||
财务人员 | 3人以上(1.5分)少一人扣0.5分 | 考查标准:记账、结账、正确核算各项收费的人员。根据人员数量评分,数量越多分数越高。 | |||||
检验人员 | 4人以上(2分)少一人扣0.5分 | 考查标准:质量检验员对车辆维修过程中进行把关控制、监督;并对维修过程进行监督、纠正维修过程中影响车辆性能或不规范操作等。根据人员数量评分,数量越多分数越高。 | |||||
6 | 技术人员(10分) | 高级工程师 | 1人1分(最高5分) | 考查标准:指获得高级技师职称的人员。根据人员数量评分,数量越多分数越高。 | |||
工程师 | 1人1分(最高3分) | 考查标准;指具有从事车辆系统操作、修理、管理、评估能力的人员。根据人员数量评分,数量越多分数越高。 | |||||
助理工程师、技师 | 1人1分(最高2分) | 考查标准:指由国家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审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职业四年以上。根据人员数量评分,数量越多分数越高。 | |||||
7 | 维修工 | 高级 | 1人1分(最高8分) | 考查标准:指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的。根据人员数量评分,数量越多分数越高。 | |||
中级 | 1人1分(最高4分) | 考查标准:指获得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的。根据人员数量评分,数量越多分数越高。 | |||||
初级 | 1人1分(最高4分) | 考查标准:指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证书的。根据人员数量评分,数量越多分数越高。 | |||||
8 | 主要维修设备、工具 | 检测设备 | 15台(含)—20台(5分) | 考查标准:包括汽车故障电脑诊仪、发动机综合分析仪、电喷清洗测试台、电脑车轮平衡仪、电脑四轮定位仪、汽车前照灯检测仪、空调检漏仪等设备。根据设备工具数量评分,数量越多分数越高。 | |||
清洗设备 | 1台1分(最高1分) | 考查标准:洗车机、吸尘器等车辆清洗、清洁设备。根据设备工具数量评分,数量越多分数越高。 | |||||
拆装设备 | 20台(含)—30台(4分) | 考查标准:轮胎拆装设备、车辆拆装工具等设备。根据设备工具数量评分,数量越多分数越高。 | |||||
举升设备 | 20台(含)—30台(4分) | 考查标准:汽车升降机、千斤顶等设备。根据设备工具数量评分,数量越多分数越高。 | |||||
拖车设备 | 1台1分(最高3分) | 考查标准:故障拖车设备。根据设备工具数量评分,数量越多分数越高。 | |||||
9 | 管理秩序(5分) | 卫生状况 | 根据场地平整程度、维修厂房分区和工位布置、物品摆放和卫生情况打分。优(3分)、良(2分)、一般(1分)、差(0分) | 考查标准:场地整洁、无乱丢乱放现象。 | |||
管理秩序 | 综合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措施、设备管理制度,每项制度加0.5分。 | 考查标准:维修秩序、维修流程。 | |||||
10 | 交通便利 | 交通情况 | 交通便利、路程距离较近。(4分) | 考查标准:交通便利、车流量较小、路程较近。 | |||
单位名称: 考查人签字: 总评分: |
附件3:
车辆承修单位申请表
申请单位:
企业全称 | (盖章) | ||||||||||||||||
负责人 (法人代表) | 企业性质 | 维修经营业务类别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开户银行 | 注册资金 | (万元) | |||||||||||||||
账号 | 联系电话 | ||||||||||||||||
主修车型 及经营范围 | |||||||||||||||||
年修理能力(台次) | 整车修理 | 总成修理 | 小修保养 | ||||||||||||||
维修工时(小时/台次) | |||||||||||||||||
基础设施面积(平方米) | 主体车间 | 附属车间 | 停车场地 | ||||||||||||||
管理人员 (人) | 行政人员 | 财务人员 | 检验人员 | ||||||||||||||
技术人员(人)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师 | 助理工程师、技师 | ||||||||||||||
维修工 (人) | 发动机 | 底盘 | 电工 | 钣金工 | 漆工 | 其他 | |||||||||||
高级 | |||||||||||||||||
中级 | |||||||||||||||||
初级 | |||||||||||||||||
主要维修 设备、工具(台、套) | 检测设备 | 清洗设备 | 机加设备 | 拆装设备 | 涂装设备 | 加注设备 | 动力设备 | 举升设备 | 专用工具 | ||||||||
附件4:
供应商报名材料核对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成立日期 | 供应商邮箱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序号 | 核对内容 | 核对结果 | 备注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有 □没有 | ||
2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 □有 □没有 |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有 □没有 | ||
4 |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有 □没有 | ||
5 |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 □有 □没有 | ||
6 |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有 □没有 | ||
7 | 供应商股权人涉外情况书面声明 | □有 □没有 | ||
8 | 供应商3 年内无重大处罚声明 | □有 □没有 | ||
9 | 招标文件费缴费凭证 | □有 □没有 | ||
10 | 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截图(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 | □有 □没有 | ||
11 | 供应商报名材料核对表 | □有 □没有 | ||
核对结果 | □合格 □不合格 | |||
不合格原因 | ||||
接收人 | 年 月 日 |
标签: 车辆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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