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葫芦岛市连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务用车采购招标公告

中共葫芦岛市连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务用车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中共葫芦岛市连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务用车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5-15 至 2024-05-21
撰写单位: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高勇
(中共葫芦岛市连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务用车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共葫芦岛市连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务用车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中共葫芦岛市连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务用车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39,400.00
最高限价(元):539,400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单价

技术规格

数量

1

公务车(17.98万)

1.发动机排量:≤1800ml。

2.车身尺寸:车长≥4935mm,车宽≥1866mm,车高≥1469mm。

3.变速箱:自动

4.车辆轴距:≥2905mm。

3

l 1.最大马力:≥195ps

l 2.最大功率:≥142kw

l 3.最大扭矩:≥300nm

l 4.最高车速:≥220km/h

l 5.LED大灯。

u 1.前排座椅加热功能。

u 2.后排座椅加热功能。

u 3.主动刹车系统。

u 4.语音辅助、语音唤醒功能。

u 5.驾驶员位座椅按摩功能。

u 6.手机无线充电功能。

u 7.车内空气净化系统。

u 8.负离子发生器。

u 9.膝部气囊。

u 10.道路救援呼叫。

n 11.燃油类型:汽油。

n 12.制动类型:前通风盘式,后盘式,铝合金材质轮毂。

n 13.ABS防抱死、制动力分配(EBD/CBC等)。

n 14.胎压显示功能。

n 15.遥控钥匙,远程启动。

n 16.发动机启停技术,自动驻车功能

n 17.无钥匙启动。

n 18.触控液晶屏且≥10英寸

n 19.发动机质保不低于4年10万公里。

n 20.前置前驱。

n 21.发动机防盗,车内中控锁。

n 22.扬声器数量≥6。

n 23.双温区自动空调。

n 24.12V电源接口。

n 25.智能语音唤醒、语音连续识别

注: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推介材料,推介材料为在社会公开发行描述投标产品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等的印刷品或者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商中文官方网站、“汽车之家”等主要汽车门户网站公布的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信息截图。

二、其它要求:

1. 此项目为裸车含增值税价格采购,不包含车辆购置税。

2. 所供车辆每台随车免费配备:随车专用工具、三角警示牌。

3. 所供车辆生产日期为2024年01月01日以后出厂,不得为水淹车、翻新车、抵押车、纠纷车等非全新车辆;如存在以上问题,争议未解决前,采购人有权延期支付部分款项,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 中标人提供1次免费保养,项目内容包括:机油、机滤、工时费、全车检测、免费洗车。免费保养期限为6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条件为准。

5. 延期交货:如中标人未按时交货的, 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二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30天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期交货的,中标人需要提前三个工作日与采购方沟通)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5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2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标网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或光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四)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共产党葫芦岛市连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街道东城中路9号(连山区政府)
联系方式: 李圆明136*****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47-1号
联系方式: 0429-**************
邮箱地址: hldjyzx@126.co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东城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凯
电 话: 0429-**************

标签: 公务用车 检查 纪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