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站后工程项目经理部阳光板询价采购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站后工程项目经理部阳光板询价采购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重庆10号线项目
发布时间:2024-05-14 09:27:00
投标截至时间:2024-05-17 18:00:00
内容:
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1106-CQ10-XJ-2024-03
公司:
因施工需要,我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重庆10号线项目经理部拟采购 阳光板 (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于2024 年 5 月 17 日 18 点 00 分前铁建云采网提交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1 | 聚碳酸酯空心板 | 20mm | 平方米 | 1099.56 | 全线 | ||
2 | 聚碳酸酯实心板 | 5mm | 平方米 | 1099.56 | 全线 |
二、有关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厂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
1.2营业范围必须涵盖询价物资种类,有特殊资质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1.3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1.4技术要求及现场检验标准:详细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
1.5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承诺对应用在本工程中产品提供质保服务。
2.报价资料要求: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运输费、储存费、装车费、保险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由供方承担,需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开具增值税 专用 发票,税率 13 %,没有特殊情况,不含税单价不予调整,税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调整 。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验收标准:点数形式,供需双方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供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按照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核对。
6.结算方式:每月 20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21 日至当月 20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需方对发票进行认证以后,按发票金额付给供方当期货款的 70 %,在整体工程验收完成后,支付至总货款的97%,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至卖方签订合同的指定账户。质保期 12 个月,若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可根据实际损失对该质量保证金直接予以扣除。如该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另行予以支付。质保金从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因业主原因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计价款滞后,需方可延迟付款。
7.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建行E信通等。转账以外支付方式原则上不超过实际供货结算总金额的 80 %,转账以外支付方式承兑期一般为6个月以内,需方不承担任何贴息费用。
8.报价有效期: 120 天。
9.技术要求:(详见车站装饰装修技术规格书)
10.其他要求:无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重庆10号线项目部
项目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支路19号联系人:吝志强 电话:132*****451 邮箱: *********@qq.com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10号线项目经理部
2024年 5月13日
1.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6-CQ10-XJ-2024-03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10号线 项目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1106-CQ10-XJ-2024-03 询价函,愿意参加 ZT1106-CQ10-XJ-2024-03 的报价,并完全响应询价函中各项要求,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单价税额(元) | 含税单价(元)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合计 |
说明:1、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 120 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郑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有效,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2、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3、运输方式: 供货周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 年 月 日
2.资格证明资料
2.1营业执照
2.2开户行许可证
2.3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2.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
2.6资质证书(如有)
标签: 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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