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宣传代运营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文旅宣传代运营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文旅宣传代运营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5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QHZB*******
项目名称:短视频代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9,000.00元
最高限价:299,000.00元
采购需求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自有公众微信号“文旅本溪”提供代运营基础服务
包括:1、微信文字、图片等内容的策划、采写;
2、微信图文设计制作;
3、按照每周3次更新频率进行微信发布(不含转发稿件);重要节日、二十四节气、文体旅主题活动期间随时更新,但需符合微信管理平台增推政策。
二、甲方委托乙方制作6部文旅宣传片
包括:1、本溪市内景区素材拍摄、采集、剪辑;
2、乙方自有素材库原创视频的调取;
3、按照春夏秋冬节点,每季度制作1部宣传片(时长约3分钟,高清标准)。
4、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制作2个宣传视频(5分钟,内容待定)。
合同履行期限:乙方为甲方提供代运营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6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57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招标单位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法人持法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新城路35号
联系方式:139*****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57号
联系方式:158*****877
开户行: 辽宁本溪南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杰)
电 话:158*****877
2024年5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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