烘干设施招标公告

烘干设施招标公告



采购人 江苏省如东县商务局(如东县岔河油米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如东县 公告时间 2016年06月16日 15: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06月16日 15:39至2016年06月24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市濠西路288号华都商业广场4幢508室)
开标时间 2016年07月07日 09:00
开标地点 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预算金额 ¥23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9*****181
采购人 江苏省如东县商务局(如东县岔河油米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江苏省如东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 何先生;联系电话:139*****181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通市濠西路288号华都商业广场4幢5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薛女士;电话: 181*****507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如东县商务局(如东县岔河油米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烘干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烘干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DGP2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9*****18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省如东县商务局(如东县岔河油米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如东县

联系方式:何先生;联系电话:139*****1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薛女士;电话: 181*****507

代理机构地址: 南通市濠西路288号华都商业广场4幢5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范围包括:采购1套日处理300吨连续式低温烘干机组及配套设备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等成套工程。2.本项目为一整包,包内货物不得拆分,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3.工期要求:需在合同签订并满足安装条件后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实施工作。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提供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干燥机主产品及成套配套设备的制造厂商; 4)投标人不存在倒仓和倒塔记录;(必须提供承诺书)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6日 15:39至2016年06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市濠西路288号华都商业广场4幢5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凭项目报名登记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方可下载)、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市濠西路288号华都商业广场4幢508室)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必须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技术商务标和价格标均需提供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提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缴纳方式为: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保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3.其他应说明事项:投标人可事前进行实地考察,向采购人了解实地情况,以确保制定出合理的投标方案,否则由此引起的误投风险及相应的损失自行承担.4.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如确定参加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期3日前按要求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电子邮件回复(电子邮件:jsxsjgs@126.com),回复后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确认。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其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有权予以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风险。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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