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妇女儿童医院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项目的公示
关于湖南妇女儿童医院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项目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主席令[1994]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2001)第308号)和原卫生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第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19〕297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湘卫妇幼处便函[2020]51号)、《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长卫函[2021]111号)等文件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湖南妇女儿童医院申请开展的产前筛查技术服务项目进行了现场技术评估,认为基本符合有关要求,拟同意湖南妇女儿童医院开展产前筛查相关技术服务,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19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湘江新区卫生健康局反映。
湘江新区卫生健康局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天顶街道1060号
联系电话:0731-********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
(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4年5月14日
标签: 开展产前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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