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实验室试剂、耗材、对照品采购采购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实验室试剂、耗材、对照品采购采购公告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实验室试剂、耗材、对照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实验室试剂、耗材、对照品采购
采购文件编号:UPZBCG-******
2.本项目共分4包,分包情况如下: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合法注册,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到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子包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已获得子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子包二的候选人推荐资格;子包二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北京时间)免费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将下列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nmgxz02@163.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4)近1个月(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5)近1个月(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 上午09:3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开标时间:2024年6月3日 上午09: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刘艳虹、耿智伟
联系电话:0471-*******

采购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32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于海东
联系电话:0471-*******

标签: 实验室试剂 对照品 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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