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企业档案搬迁、消杀及上架服务招标公告

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企业档案搬迁、消杀及上架服务招标公告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企业档案搬迁、消杀及上架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原工商企业档案搬迁、消杀及上架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供货竞争。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原工商企业档案搬迁、消杀及上架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最高预算*****.00元;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四)采购方式: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招标;

(五)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 1 名,评审委员会将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第一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次者可根据需要预设为替补候选人(1名);

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设置为不少于 3 家,开标前的投标人数量或经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少于此要求的,将予以废标。

二、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 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本项目不能联合体投标及不接受转包分包。

三、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1)。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述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的智慧档案库房已经建设完成,新的档案库房配备了现代化的存储设施和先进的档案管理系统,能满足档案存储和保管要求。现需要将旧址档案库房中存放的原工商企业档案安全、高效地搬迁至新的档案库房。

2、服务项目清单: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1

*****盒企业档案搬迁服务

完成*****盒企业档案搬迁服务,包含:档案下架,封包装,搬运,消毒,档案上架以及库房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形成电子标签。

*****

2

900箱企业年检档案搬迁服务

完成900箱企业档案搬迁服务,包含:档案下架,封包装,搬运,消毒,档案上架以及库房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形成电子标签。

900

3

500件企业年检档案搬迁服务

完成500件企业档案搬迁服务,包含:档案下架,封包装,搬运,消毒,档案上架以及库房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形成电子标签。

500

3、工作区域:

搬出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惠州市农业农村局3楼

搬入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17号市场监管大院2号楼4楼、5楼

(二)项目服务要求: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执行的相关服务标准和应当履行的相关义务。

1、制定详细的搬迁方案,交由采购人审核,对所有搬迁人员进行实名登记。

2、专业人员对档案按序造册整理编号下架、封闭打包、保密运输、按序按册上架。须按实际工作进度做好台账,详细记录档案出入库箱号、卷号、数量等情况。

3、在搬运过程中,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和保密协议,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操作,不能发生档案丢失、损毁、错乱等情况,确保搬迁档案实体安全。必须将档案摆放至指定位置,并对搬运数量、顺序和质量进行复核,如有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4、在搬迁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档案的安全,防止任何形式的损坏。在搬迁过程中,应遵守所有的安全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水、防盗等。

5、中标(成交)供应商须签订保密承诺书,亦须与其基于本项目聘用的所用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该保密协议一式两份,交采购人保留一份(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履行保密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须建立完善的项目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在加工场地采取安全及保密措施,保证档案原件的安全和保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不得涂改、损坏档案,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下载、留存、持有、使用和向外人泄露采购人的任何档案信息。未经采购人批准,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离线的档案图像和档案目录数据。如发生遗失、复制、泄露等安全事故,全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将依照《档案法》《广东省档案条例》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暂停中标(成交)供应商全部工作,按有关法规追究法律责任,并责成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整改,整改通过后方能恢复工作,所耽误的工作进度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中标(成交)供应商相应的刑事责任,并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违约,由此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在搬迁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对搬迁物品有损坏的予以赔偿。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安排搬运人员负责,根据要求把所需搬运的档案按顺序下架。装箱、贴封条: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人员负责,根据档案类型和归档号顺序装箱,制作装箱清单,根据下箱顺序每箱外贴箱序号,经采购人档案室管理员检查后封箱并粘贴封条。

7、运输车辆须为封闭厢式货车,并随车配备消防器材,车辆干净整洁,确保档案不丢失、不损毁、不污染、不淋雨(水)受潮。

8、消杀服务工作要求:在消杀过程中,应防止对档案造成损害。应对所有消杀的档案进行详细地记录,包括消杀的方法、时间等。在消杀过程中,应遵守所有的安全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防毒、防爆等。

9、上架服务工作要求:在上架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档案的安全,防止任何形式的损坏。应对所有上架的档案进行详细地记录,包括档案的位置、数量等。并将档案的名称、类型、位置编号等信息录入档案管理系统。确保通过档案管理系统能快速查找到档案所在密集架的存放位置。

10、合同生效后,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参与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登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亲笔签名),须通过采购人的审核,并在采购人处登记备案。

(三)其他要求

1、中标(成交)供应商成立专门的工作团队,确保人员配备充足。搬迁过程中须佩戴工作证件。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对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档案保密安全教育,加强学习保密知识,要求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档案法》《保密法》及采购人的相关保密制度和其他有关法规,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在搬迁过程中若发生车辆事故、人员伤亡等事件,均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

2、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项目所需设备、车辆以及搬迁所需的其他耗材等。

五、投标所需资料

(一)营业执照、供应商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

(二)近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征信承诺书及企业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广东)或信用中国(广东惠州)下载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

(三)投标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项目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封面处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投标日期等并加盖公章),本项目投标文件包含(商务要求、技术要求、项目报价、项目业绩证明文件等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其它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请认真阅读以上投标要求,以上所有投标文件、复印件、封面及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时间及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下午5点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资料不予接收。

报名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明二路17号市监大院1号楼1319房

质疑询问方式:张超梁 电话:0752-*******

投标联系方式:李承启 电话:075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杀 搬迁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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