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耕地保护专项核查工作购买服务询价的公告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耕地保护专项核查工作购买服务询价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24年耕地保护专项核查工作购买服务

  二、项目内容

  根据国务院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决策部署及《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开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从事畜禽养殖以及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化”等耕地保护相关问题的外业摸排,内业分析,并对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外业复核等。

  三、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从事畜禽养殖摸排工作应于合同签订后3天内完成。

  四、资质要求

  1、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有效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复印件(福建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投标文件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供应商(作业单位)应熟悉我市耕地保护相关业务情况,须提供近三年内独立承接我局年度变更调查或设施农业用地核查或卫片核查业绩(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

  5、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有下列失信情形的,不予委托开展本项工作: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②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③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3、上一年度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财务审计报告;

  4、项目报价文件,应包含服务内容和竞标报价预算(不得超过46万元)、付款方式、售后服务承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受委托代理人相关材料等。

  5、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文件(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

  六、材料递交

  1、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17:00

  2、材料送达地点: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3办公室(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3、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要求,恕不接受。

  七、其他事项

  无论询价做法和结果如何,被询价公司均应自行承担参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均无向被询价单位解释其成交或未成交原因的义务,不退还相应文件。被询价公司同时对询价的相关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1-********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4日

标签: 耕地保护 购买服务 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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