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XWGJ-3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XWGJ-3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改扩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5〕20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XWGJ-3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XWGJ-3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小草湖以东约2km处,与吐鲁番至小草湖高速公路项目终点相接,终点通过乌拉泊西枢纽互通与乌鲁木齐市绕城高速相接。主线长约121km,公路等级为双向八车道/六车道高速公路;改移G312共计约34k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中间控制点:小草湖、达坂城、二十里店、盐湖化工厂、104团、苇湖湿地、风力发电区、750KV凤达线、S116线、乌鲁木齐河、甘河子水源保护地、乌拉泊国际物流基地。

  本项目土建工程拟划分8个标段,其中XWGJ-3标段为分离式路基,上行线新建半幅四车道高速公路,起点SK3492+200,位于后沟铁路扬水站附近,终点位于杏花村2号隧道出口处,终点桩号SK3497+215,路线长5.015km;下行线改建既有G30线后作为半幅四车道高速公路,起点位于XK3492+500,终点位于杏花村2号隧道出口处,路线长5.300km;改移G312路线长0.920k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主要控制点:铁路扬水站、白杨河、杏花村1号隧道、杏花村2号隧道。

  XWGJ-3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单洞四车道隧道4座,其中杏花村1号隧道上行线长940m、下行线长1191m,杏花村2号隧道上行线长379m、下行线长880m;(2)大桥2477.5m/4座,中桥249.46m/5座,小桥47.78m/2座。

  XWGJ-3标段计划工期:计划2016年8月15日开工,2020年8月31日交工,总工期1478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仅针对XWGJ-3标段,招标范围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不包括隧道机电工程。具体内容见下表:


项目名称

标段号

起讫桩号或路线

长度(km)

公路等级

主要工程内容

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

XWGJ-3

上行线

SK3492+200~SK3497+215

5.015

高速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下行线

XK3492+500~XK3497+800

5.300

高速

改移G312

G312K3497+900~G312K3498+820

0.920

二级


  注: 本表中的起讫桩号、里程长度、工程内容等最终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14: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6:00~20:00,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套购买标书。

  4.2 招标文件、招标图纸以及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等,每套售价3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6年6月23日19:00,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5日11:0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至11: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编:830049

联系人:史永寒、张崇新

电话:0991-**************

传真:****-*******

行政监督:****-*******

纪检监察:****-*******(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局)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深燃大厦B座6层

邮编:518049

联系人:张义彬、张仲明

电话:0991-*******181*****625

传真:0991-*******

E-mail:********0@qq.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6年6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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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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