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青龙学校食堂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安宁市青龙学校食堂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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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安宁市青龙学校食堂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项目编号:YGHAZ【2024】09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安宁市青龙学校食堂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1、设备约3万元;2、耗材约3万元,耗
材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招标人为安宁市青龙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设备约3万元;2、耗材约3万元,耗材以实际发生额
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宁市青龙学校食堂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宁市青龙学校食堂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申
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
的独立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
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1年-
2023年中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出具银行发出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
1年或无上述材料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月
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上述材料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在投标截
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
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
、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详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1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每
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
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
楼)方式:现场获取,购买采购文件需持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到场的,此项可不提供);售
价:500.00元/份(4)支付方式:现金、微信、支付宝、对公转账等方式均可,
如对公转账的备注项目名称,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的最终以到账时间确定
报名时间;对公账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湖滨支行
,账户名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5510783250180
1001230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
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
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
七、其他
安宁市青龙学校食堂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安宁市青龙学校食堂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云南国皓建设
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年6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HAZ【2024】097
项目名称:安宁市青龙学校食堂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设备约3万元;2、耗材约3万元,耗材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最高限价:1、设备约3万元;2、耗材按市场调节价格为基准下浮
%进行报价,不得报上浮或等于。
采购需求:1、安宁市青龙学校食堂设备:需购买双灶、消毒柜、电磁炉、留样
柜、电磁炉、双眼低汤灶等食堂用具设施设备,具体参数、数量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采购清单”。
2、安宁市青龙学校食堂耗材:需购买食堂所需的料缸、收碗车、不锈钢餐车、
不锈钢盆、平板拉车、铂金碗、不锈钢盆、垃圾桶、蒸饭盘、筷子、切菜刀、
切菜刀、砍刀、水瓢、米线漏、32分漏勺、灶上龙头、保鲜盒、锅铲把、发热
管、平底锅等。因数量无法预估,以实践发生量为准,具体参数、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食堂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所有货物抵达采购人指
定地点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使用。2、食堂耗材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
一签,时间以具体签订时间为准。
质量要求:所投产品为正规渠道的全新、正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规范并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
的独立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
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1年-
2023年中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出具银行发出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
1年或无上述材料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月
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上述材料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在投标截
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
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
、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详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
1楼)
方式:现场获取,购买采购文件需持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到场
的,此项可不提供);
售价:500.00元/份
(4)支付方式:现金、微信、支付宝、对公转账等方式均可,如对公转账的备注
项目名称,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的最终以到账时间确定报名时间;对公账
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湖滨支行,账户名称:云南
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551078325018010012309)。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6月3日14时30分
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
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递交:按照昆政务通(2022)2号文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
革,持续推进昆明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减轻潜在供应商负担,
降低投标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
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
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宁市青龙学校
地址:安宁市水清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往西北约260米
联系方式:刘川/13116242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宁市金色港湾小区2幢1单元
联系方式:杨玉龙/0871-68691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玉龙
电话:0871-6869111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宁市青龙学校。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宁市青龙学校
地 址:安宁市水清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往西北约260米
联 系 人:刘川
电 话:131162420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安宁市金色港湾小区2栋一单元102室
联 系 人: 杨玉龙
电 话: 0871-6869111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安宁市青龙学校食堂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安宁市青龙学校食堂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
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3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HAZ【2024】097
项目名称:安宁市青龙学校食堂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设备约3万元;2、耗材约3万元,耗材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最高限价:1、设备约3万元;2、耗材按市场调节价格为基准下浮
%进行报价,不得报上浮或等于。
采购需求:1、安宁市青龙学校食堂设备:需购买双灶、消毒柜、电磁炉、留
样柜、电磁炉、双眼低汤灶等食堂用具设施设备,具体参数、数量详见第六章“采
购项目需求及采购清单”。
2、安宁市青龙学校食堂耗材:需购买食堂所需的料缸、收碗车、不锈
钢餐车、不锈钢盆、平板拉车、铂金碗、不锈钢盆、垃圾桶、蒸饭盘、筷子、切菜刀
、切菜刀、砍刀、水瓢、米线漏、32分漏勺、灶上龙头、保鲜盒、锅铲把、发热管、
平底锅等。因数量无法预估,以实践发生量为准,具体参数、详见第六章“采购项
目需求及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食堂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所有货物抵达采购
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使用。2、食堂耗材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
一年一签,时间以具体签订时间为准。
质量要求:所投产品为正规渠道的全新、正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
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
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
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1年-
2023年中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出具银行发出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
1年或无上述材料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
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上述材料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在投
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
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
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详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
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
元1楼)
方式:现场获取,购买采购文件需持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到场的
,此项可不提供);
售价:500.00元/份
(4)支付方式:现金、微信、支付宝、对公转账等方式均可,如对公转账的
备注项目名称,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的最终以到账时间确定报名时间;对
公账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湖滨支行,账户名称:
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551078325018010012309)。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6月3日14时30分
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
元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递交:按照昆政务通(2022)2号文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
改革,持续推进昆明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减轻潜在供应商负担,
降低投标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
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
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宁市青龙学校
地址:安宁市水清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往西北约260米
联系方式:刘川/13116242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宁市金色港湾小区2幢1单元
联系方式:杨玉龙/0871-68691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玉龙
电话:0871-68691110

标签: 食堂设备及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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