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荣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协同监管机制,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营造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的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荣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成员单位制定了开展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检查抽查事项清单、检查指引和抽查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对各主体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提高市场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检查对象范围、抽取比例及企业信用风险等级运用
(一)检查对象范围和抽取比例
根据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计划中发起单位的监管领域确定对象和比例(附件1)。
(二)企业信用风险等级运用
能充分利用“荣县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标准,对相关企业进行信用风险等级分类抽查的。按照风险高低,逐渐降低检查比例,不能利用“荣县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标准(如个体工商户和学校食堂),则按照日常监管中风险高低的主体来确定抽查比例。
三、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的确定,按照分级管理、随机选派、检查任务与检查人员合理匹配的原则,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各部门“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执法人员。
四、联合检查内容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检查等三十六项监督检查(附件2、附件3)。
五、检查时间
2024年的1月1日至2024年11月20日。
六、检查方式
以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进行,严格按照荣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各单位抽查工作指引开展抽查工作。
七、工作要求
按照《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荣府发〔2020〕2号)工作要求,一是严格按照《荣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并完成抽查检查工作,认真落实抽查检查中的各项要求,及时处置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抽查检查工作高效有序;二是依法履职,强化归集,扎实做好抽查结果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在完成抽查检查工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确保2024年11月20日前),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依法公示;三是要做好政策宣传,不断扩大抽查检查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并适时开展“双随机”回访工作,确保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荣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计划》
2.《荣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
3.《荣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各单位抽查工作指引汇编( 2024 年版)》
下载 | (联合方案)附件1.doc (105.22 KB) |
下载 | (联合方案)附件2.docx (39.76 KB) |
下载 | (联合方案)附件3.docx (236.92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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