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景区派出所消防改造项目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景区派出所消防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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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景区派出所消防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SDLF-2024CS-YC00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景区派出所消防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景区派出所。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景区派出所消防改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景区派出所消防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景区派出所消防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节能环保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属合法供应商,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必
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的政府采购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应为未被列入信
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根据财库(2017)125 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
上述情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和信用山东(http://www.creditsd.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3)禁止使用环保不
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依法使用排放合格的机械设备,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符合国家现行
相关标准及要求;(4)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和完善的技术机构,有相关软硬件设备;(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投标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关系,不能在同一标包同时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内容进行
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报价;(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携带相关资料报名。2.
地点: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复元四路 128 号北四楼西侧。3.方式:线上/现场报名确认,报
名资料包括:(1)授权委托书(应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3)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山东”网站
(http://www.creditsd.gov.cn)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原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原件审验过后退还,复印件留存,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
法定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招标代理人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
商小组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复元四路 128 号北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
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复元四路 128 号北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LF-2024CS-YC004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景区派出所消防改造项目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52 万元
最高限价:3.952 万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景区派出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景区派出所
地 址: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景区派出所驻地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39063279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隆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高新区泰国工业园复元四路 128 号山东奥华产业园北楼 4 楼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13346375656
电子邮件: sdlf27710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消防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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