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文化氛围灯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JLBELC-W100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文化氛围灯箱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3万元,招标人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文化氛围灯箱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文化氛围灯箱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文化氛围灯箱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激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
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
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近烟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即.gov.c)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
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里重失信
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gsxt.gOY.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
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
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
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3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
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
人
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
世
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出
ZTB1812e163.c0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会议室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会议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文化氛围灯箱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LBELC-W1003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物资
名称规格
型号技术要求计量
单位数量交货
时间交货
地点备注
1横向主路东西两侧灯箱单个灯箱高7.8米、宽12米、厚1米,主体采用304不锈钢框架,
内部为钢架结构骨架,采取刀刮布展面,内置ED灯带实现内发光。
抗风10级(含)以上基本情况目前,单位部分文化氛围设施陈旧、样式单一,缺乏整体
规划,特色特点不够鲜明,熏陶育人的感染力、感召力不强,需要新建增设一批文化设施,
满足学习观瞻需要。
1.更换2条横向主路东西两侧灯箱:
(1)基本情况横向主路东西两侧共计4个展板,分别为2018年、2020年、2021年搭建,
部分破损严重,大小、样式均不统一,无法发光,无法满足学习需要。
含
(2)整治方法:将现有展板拆除,更换4个大型立式内发光灯箱。
(3)整治方案单个灯箱高8米、宽12米、厚1米。主体采用304不锈钢框架,内部为3*3
方管骨架,采取刀刮布展面,内置LD灯带实现内发光。
(4)预制1:1实体模型1个。
(5)抗风要求:抗10级风。
2.更换4条纵向道路灯箱:
(1)基本情况:更换4条纵向道路灯箱。
(2)整治方法更换现有4条纵向道路灯箱,更换为24个旗帜造型立式灯箱。原灯箱位移
至甲方指定位置,避免造成浪费。
(3)整治方案:单个灯箱高2.5米、宽1米、厚0.5米。主体采用304不锈钢框架,内部
为33方管骨架,采取亚克力展面,内置LED灯带实现内发光。
(4)顶制1:1实体模型2个。
(5)抗风要求:抗10级风。
3.增设机关楼前广场造型灯箱。
(1)基本情况:机关楼前广场缺少义化氛围设施。
(2)整治方法增设旗帜(含文字内容)造型灯箱和展示单位荣誉的火炬造型灯箱。原灯箱
位移至礼堂周围,避免造成浪费。
(3)整治方案:主体采用鱼鳞铁烤漆框架,内部为3*3方管骨架,展面文字内容和旗帜部
分实现内发光,战旗介绍部分实现发光,配合射灯辅助发光,底座为大理石材质,原沥青路
面施工后需恢复原样。
(4)预制1:1实体模型2个。
(5)抗风要求:抗10级风。个4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吉林省长春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条纵向道路灯箱单个灯箱高2.5米、宽1米、厚0.5米,主体采用304不锈钢框架,内
部为钢架结构骨架,采取刀刮布展面,内置LD灯带实现内发光,正反两面功能字样相同。
预算包含原灯箱位移至甲方指定位置。
抗风10级(含)以上个24
3机关楼前旗帜造型灯箱单个灯箱高3米、宽4米、厚0.5米,主体采用鱼鳞铁烤漆框架,
内部为钢架结构骨架,展面采取点光源形式,实现内发光底座为大理石材质,长3米×宽05
米×高0.5米。
预算包含原灯箱位移至礼堂周围。
抗风10级(含)以上个5
4机关楼前旗帜造型灯箱单个灯箱高3米、宽3米、厚0.5米,主体采用鱼鳞铁烤漆框架
内都为钢架结构骨架,展面采取1.8厘米点光源形式,实现发光底座为大理石材质,长4
0501
米×宽0.5米×高0.5米。
预算包含原灯箱位移至礼堂周围。
抗风10级(含)以上个5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
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动
2.项目预算:
83万元
3.最高限价:
83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
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
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在军队采购网(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
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m.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
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健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
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
(二)申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
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
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
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
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
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TB1812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6月3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
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6月3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pl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ccgp.gov.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先生、王先生
办公电话:
0431-86945433
移动电话:
传
真:
地
址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刘先生
办公电话:
0431-86945432
移动电话:
十一、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先生、陈先生
办公电话:
0531-82600815
移动电话:
15044366859
传
真: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采购机构:山东宏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地址:/
联系人:李先生、王先生
电
话:0431-869454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联系人:郑先生、陈先生
电话:15044366859
电子邮件:ZTB1812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磊降先签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