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对扬州闽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298户债权处置公告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对扬州闽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298户债权处置公告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对扬州闽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298户债权处置公告

2024-05-14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扬州闽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298户债权进行处置,拟以通过公开方式进行转让,现予以公告。

1、债权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4年4月30日(暂定基准日),债权本金为43,952,021.15元。债务人位于扬州地区。具体如下:

备注:上述清单仅列示截至 2024年4月30日标的债权本金余额,标的债权所含利息、罚息、复利及相关费用等一并转让,金额根据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如有)按实计算。

2、交易对象: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自然人,并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标的债权项下的债务人、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继承人或其他还款义务人等债务关联方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户债权。

3、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好,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根据我司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4、公告有效期限: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如需了解债权情况,请与我司联系人沟通。

5、处置方式:以公开方式转让债权。

6、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对于上述不良资产中的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方式:139*****810

举报电话:0510-********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4 日

标签: 持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