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电子证书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乌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电子证书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乌海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现以询价方式采购乌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电子证书服务项目,请服务提供商根据以下服务要求及技术参数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乌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电子证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预算:5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二、询价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以下有效期内的证书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二)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限(自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年。在免费质保期内,应提供免除一切费用的售后服务。
2.成交供应商成交后必须为本项目建立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队伍,在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免费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成交供应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利于采购人的其他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承诺。提供完备的系统安装软件、技术资料和用户维护手册等配套资料。本项目质保期及建设期内提供7×24小时热线服务。
3.成交供应商须充分理解采购方的全部需求,负责服务到位,且承诺不增加采购人的额外费用。
(三)功能要求
1.应当与市场监管总局“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建立数据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与实时核验。
2.电子证书在纸质证书样式基础上加载聘用记录、行政处罚(违规行为)或社保缴纳记录等附加信息,作为日常监管和复审换证的重要依据。电子证书应当加载二维码,通过扫描二维码可查看证书详细信息(纸质证书内容信息)和附加信息。
3.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基础上增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电子证书管理模块。作业人员可以登录自行查询或打印电子证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并行使用。全部颁发电子证书时,因申请人需要纸质证书时,可同时发放纸质证书。
4.系统支持已有证件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同时申领电子证书,提出申领申请后由发证部门审核并签发。申请人可补交作为电子证书照片的头像照片文件。
5.增加用人单位对本单位账号进行维护的权限,可以将对应发证机关发证范围内持证人的聘用信息进行录入。
6.系统功能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电子证书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8号)文件要求。
7.系统功能还包括提供发证机关审核通过的证书信息,进行电子签章确认操作即生成可下载或查询的电子证书信息;实现持证人可登录相关平台查询或者下载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根据统一格式要求进行展示,并提供可查看证书详细内容和附加信息的二维码。
8.系统实现与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电子证照系统进行对接,通过数据推送在自治区电子证照系统生成标准电子证书,供“蒙速办”APP和“综合一窗”受理系统使用,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关业务的“免证办”服务。
三、其他事宜
请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将针对本次询价要求的相应情况及报价单加盖公章后通过送达、邮寄或邮件的方式提供给我局。
报价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4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联系人:鲍 雨 联系电话:047*****389
邮箱地址:whszwfwxxk@163.com
联系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大道2号乌海市政务服务中心215室
乌海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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