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周年校庆校史馆陈列布展工程设计与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80周年校庆校史馆陈列布展工程设计与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互华榕招字[2016]017-1号
开标时间:2016-07-13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农林大学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互华榕招字[2016]017-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农林大学80周年校庆校史馆陈列布展工程设计与施工(重新招标)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农林大学,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含方案设计、总平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建农林大学80周年校庆校史馆陈列布展工程设计与施工(重新招标) ;
2.2. 建设地点:福建农林大学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展厅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展馆区按投资金额按不超过人民币270万元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整个项目投资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70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及施工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福建农林大学80周年校庆校史馆陈列布展工程设计与施工 ;
2.6.2. 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施工。
2.7 工期:设计及施工工期合计为: 80日历天(含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本项目校庆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
2.8 本项目施工质量要求为: 达到现行的国家及行业内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的企业,或者由分别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设计类或文博类中级职称(或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二级,但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二级,但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注册建造师资质,持有“B”字头安全合格证书。注:本次招标要求的设计类职称是指与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性质相近的建筑工程设计或室内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类专业,职称专业的判定标准以其提供的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3.3. 投标人应具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五年内(以项目设计图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已完成公立博物馆(院)或历史馆类陈列布展建筑面积在600㎡或以上的设计业绩。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及施工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 月 17 日至2016年 6 月 23 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持法人单位介绍信到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购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规定索取由代理单位开出的收款凭证,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招标人统一提供包封每套5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排序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5.4万元整,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人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 7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开标地点时钟为准),提交地点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相应的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不支付最终被确定为中标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相应投标方案补偿,对符合基本要求的未中标人进行补偿(含税):第二名中标候选人给予2万元人民币补偿,第三中标候选人给予1万元人民币补偿,其余不补偿。获得补偿费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案)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及中标人有权在本工程项目中使用该方案。中标人的设计费支付以设计项目中标价为准进行支付。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农林大学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邮编:350002;
电话: 0591- ********
联系人: 陈老师。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 联系人:小杨
电 话:****-******** 传 真:059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工行福州五四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帐 号: 1402 0203 1900 6989 312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摆设 工程设计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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