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特种氟化物研发平台配套条件改造项目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特种氩化物研发平台配套条件改造项且总承包已审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四
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
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_YZN0-GC-GKZB-24-0203
2.2招标项目名称
特种氟化物研发平台配套条件改造项且总承包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拆除原203-1厂房后在原址重新建设036产品研制及氟化工科研厂房
(203-1子项),用于516和036产品的制备,拆除费用不计入本项目。并配套建设生产及产品
储存监控的控制室以及水、暖、电、安防等辅助系统,建设产品储存库(204-2子项)用于产品
容器和中间产品容器的暂存。为满足生产运行要求,在厂房周围新建部分道路、外网等辅助配套
设施。项目新增建筑面积2679m。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
序号
子项号
子项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新增建筑面
积(m2)
新建厂房用于516和036的制备,
036研制及氟化工科
配套建设水、暖、电、通信、自
2260
研厂房
控、安防、环保等辅助系统
203-1
新建控制室用于生产及产品储存监
子能
控制室
控,配套建设水、暖、电、通信、
139
自控、安防、环保等辅助系统
新建产品储存库用于产品容器、中
间产品容器的储存,设置货架、应
2
204-2
产品储存库
280
急物资柜等,配套建设水、暖、
电、通信、自控、安防等辅助系统
总平面定位、新建道路、室外地面
001
总平面布置
花岗石铺贴、挖填土石方、改造道
路、新建部分围墙、绿化等
工艺外网、给排水外网、暖通外
002
外网
网、电气外网、通信外网、自控外
网、安防外网等
序号
子项号
子项名称
新增建筑面
主要建设内容
积(m2)
5
合计
2679
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203-1子项(036研制及氟化工科研厂房):新建厂房总长约30.6m,总宽约24.9知,地上
三层,一层层高7m,二层层高6m,三层层高6m。建筑室内外高差300mm,建筑高度为19.6m。建
筑占地面积约7682,建筑面积约2260m2,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
类。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厂房的建筑
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原有厂房基础、管线等相关设施拆除、(给排水、暖通、电气、通信、自
控、安防、环保)安装工程(含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2)203-1子项(配套控制室):新建建筑总长约15m,总宽约9m,地上一层,建筑物高度为
5.6m。建筑占地面积约139m,建筑面积约139m。配套建筑为单层公共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
一级,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厂房的建
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暖通、电气、通信、自控、安防、环保)安装工程(含设备
采购及安装)等。
3)204-2产品存储库:新建建筑总长约29.9m,总宽约8.9m,地上一层,建筑室内外高差
300mm,建筑高度为7.1m。建筑占地面积约280m2,建筑面积约280m2,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建
筑储存的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5项。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屋面防水等级
为一级。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厂房的建筑工程(含事故应急池)、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暖通、
电气、通信、自控、安防)安装工程(含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4)室外工程:新建道路、场地平整(含树木砍伐)、花岗石广场、挖填土方、改造原有道路、
新砌砖围墙、室外绿化、工艺外网、给排水外网、暖通外网、电气外网、通信外网、自控外网、
安防外网等(含设备采购)等。
以上工程内容及规模以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
召词
(1)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含地下管网探测)、设计(含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
计等)、采购(含所有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施工(含全部土建施工、所有材料及设备安装、
装饰装修工程、管网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原有设施的整改或拆除,直至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及
其他事项(完成临时设施建设及场地准备、竣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技术服
务、非标设备的设计审查及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
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全面管控和负责)等,工程最终须满足使用的所有条件。
(2)根据招标人需求完成某特种氟化物研制生产线相关工艺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工艺流程
图、设备布置图、工艺配管图等。
(3)根据某特种氟化物研发平台配套条件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某特种氟化物研制生产线相
关工艺设计,完成某特种氟化物研制生产线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消防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
设计专篇、职业安全设计专篇、HAZOP(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报告等5项专篇及报告的编制,
并配合完成评审。
2.5项目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
2.6项目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建设周期为24个月。其中:
(1)工程勘察:总承包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工程勘察。
(2)初步设计:总承包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初步设计。
(3)施工图设计: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4)计划开工时间: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内。
(5)具备移交工艺安装条件:总承包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6)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具备实体移交条件:总承包合同签订后14个月内。
(7)具备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组织的项目竣工验收条件:总承包合同签订后24个月
内。
2.7质量标准
总体工程达到项目批复的功能要求及各项性能指标,各分部分项、单位、单项工程均达到设
计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达到项目建设目标。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等有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约定中的标准和
质量要求,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其他现行规范的相关要
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签订和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服务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
专
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4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
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化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④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①③④或者②③④资质)
(3)人员要求: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一级注册建造师(应符
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的要求)或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
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或
职称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投
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②施工项目经理: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但须同时满足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提供施工目经
理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安全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
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③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类或化工工程专业类高级职称。提供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复
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④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勘
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
纳的社保证明。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②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③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④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被列入集团招标人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或四川红华实业有限招标人违纪违规名
用
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
的。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不
得存在本招标公告3.2款所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下列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
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联合体各
方应在资质允许的范围内承担采购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并具
备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
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潜在投标人应扫描下方二维码向代
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后请自行提交电子发票申请(需再次扫描二维码点击消费记录
后填写开票信息)。经我司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电子发票将自动发送至申请时所填邮箱。
招标人(代理机构)确认收款后,投标人才能获得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见平台首页服务中
心-供应商服务)。
二维码如下:
收款+开票
扫一扫自助付款·开发票
▣好
▣
诺话司
◇诺通村
中置明子装工业南明公时眼料物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5月13日16:30一2024年5月20日9:30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己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
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
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
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
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
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
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6月6日9:3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
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绥山镇佛光东路800号
联系人:蔡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9号
联系人:王青春
电话:022-88957511
电子邮件:wangqcemails,cneic.con.c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王青春
电话:022-88957511
电子邮件:
wanggc(mails.cneic.com.cn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贵
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
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
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
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
责任。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一“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
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技术问题请咨询平台客服:
招标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4年15月13日
招标专用
(4ù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