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19批单一来源服务项目谈判采购的公示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19批单一来源服务项目谈判采购的公示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19批单一来源服务项目谈判采购的公示

招标编号:DYFW2024-05-19

根据公司投资计划和项目要求,资金已落实,对以下物资设备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的内容及方式如下:

1.公示内容

包件号

拟服务项目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采购方式及理由

供应商

标书费(元)

DYFW19-01

拾音器

6A系统

40

依据《青藏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青藏铁物房〔2021〕317号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五款)“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1家,且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仅有此1家”、《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青藏铁企法〔2021〕265号)第六款)“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在资格条件等设定合理的情况下,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且重新招标后只有该供应商1家的,经履行采购单位内部审批程序,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及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相应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或具有铁路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部件维修能力的企业。”。维修的6A系统配件原生产厂家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格尔木机务段党政联席会会议决策,由青藏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谈判采购。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

红外枪式摄像头(机械间)

YCC-02

20

红外枪式摄像头(路况)

YCC-01

10

司机室摄像头

YCC-03

10

DYFW19-02

点型感烟探测器

6A-AF-HXN3B

20

依据《青藏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青藏铁物房〔2021〕317号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五款)“受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铁集团、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限制,潜在供应商只有一家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相应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或具有铁路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部件维修能力的企业。”。维修的点型感烟探测器等配件原生产厂家为天津航联迪克科技有限公司,潜在供应商只有一家,经格尔木机务段党政联席会会议决策,由青藏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天津航联迪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谈判采购。

天津航联迪克科技有限公司

200

火焰探测器

6A-AF-HXN3B-TY

10

DYFW19-03

液位显示器维修

FTM-DD

20

依据《青藏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青藏铁物房〔2021〕317号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五款)“受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铁集团、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限制,潜在供应商只有一家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相应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或具有铁路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部件维修能力的企业。”。维修的液位控制器等配件原生产厂家为天津航联迪克科技有限公司,潜在供应商只有一家,经格尔木机务段党政联席会会议决策,由青藏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天津航联迪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谈判采购。

天津航联迪克科技有限公司

200

液位控制器维修

CQY-100GY

10

DYFW19-04

杭州创维制氧机显示器

8GAT********

4

依据《青藏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青藏铁物房〔2021〕317号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五款)“受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铁集团、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限制,潜在供应商只有一家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相应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或具有铁路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部件维修能力的企业。”。维修的杭州创维制氧机配件原生产厂家为杭州创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潜在供应商只有一家,经格尔木机务段党政联席会会议决策,由青藏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杭州创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谈判采购。

杭州创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

杭州创维制氧机主机维修

HXN3修复

4

1.2.公示期自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8日。

1.3.在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书面形式反馈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2. 采购文件的获取

2.1公示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8日,每日17: 00 时至 次日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五楼511室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报名申请表(另外准备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或以快递邮寄、传真(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报名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发电子邮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报名申请表扫描件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邮箱:qztlgswzzbcgs@163.com)的方式购买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投标,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无论中标与否,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概不退还。

除按照上述方式进行报名外,同时还需以线上方式进行报名,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2.2购买须知:在购买标书前将相对应的标书费以公对公转账的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内,不接受现金。

2.3缴费须知:投标厂家在转账汇款时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保证金逐笔逐项注明所参加项目的完整具体项目编号和包件编号,否则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开标三个工作日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公告指定的账户,经财务核实未到账的,招标人有权不接受该投标文件。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08时00分至9时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七楼。

3.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在国铁采购平台中国铁路*****网站(*****.cn">https://cg.*****.cn)

5. 联系方式

5.1招 标 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七一路53号五楼

邮 编:******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971-*******

财务电话:0971-*******

电子邮件:qztlgswzzbcgs@163.com(资料接收邮箱,请将报名相关资料发送至此邮箱)、qhqztlsygs02@163.com(财务邮箱,请将相关开票信息发送至此邮箱)

6.其他

6.1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公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招标人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由一家支行及以上级银行开具。招标人不接受增加招标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从开标日期起算。如果投标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投标保函须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的权利,投标人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是虚假、伪造的,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建议铁路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实施处罚。

6.2凡参加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的所有厂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近两年内所有经济类判决书,查询无相关条目的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首页截图,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行下载。参加投标时将裁判文书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首页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6.3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6.4银行信息:

6.4.1单位名称: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账 号:6305 0145 3637 0000 0541

开户行名称:建行西宁铁路支行

请将相关开票信息发送至qhqztlsygs02@163.com

6.5《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报名申请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6.6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

2024年5月13日

,青海,西宁市,天津,杭州,成都,西宁,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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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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