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客运段2024年藿香正气口服液第二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重庆客运段2024年藿香正气口服液第二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重庆客运段2024年藿香正气口服液第二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位概况
1.采购单位: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客运段
2.项目编号:CT-CQKYD-*******-1
3.资金来源:运营资金
4.联系人:冯梓峰、许凯
5.联系电话:023-********;023-********
6.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头寺昆仑大道55号(重庆北站综合办公大楼3楼067室)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藿香正气口服液。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及内容、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
三、报价要求
每个品种以“最小计量单位的不含税单价”进行报价。
四、物资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技术规格
1.性状:为棕色的澄清液体;
2.主要成分:陈皮、厚朴、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不含乙醇(酒精)。
3.功能主治: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等;
4.储藏方式:密封;
5.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20年第一版。
6.有效期:36个月。
(二)样品提供要求
为保证后期供应质量需提供实物样品,样品应与技术规格要求相符且生产日期为2023年12月后。
(三)其他要求
1.按照采购单位要求进行供应,供应品质量、生产日期应与样品相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取得国家相应生产许可、工商营业许可、医药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有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许可和认证要求,须取得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营业许可证。
2.许可和认证要求:能提供生产或销售本次产品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资质。
3.生产能力要求:
(1)需要根据采购需求,根据每批次约定的时间送达指定仓库;
(2)在合同期内,不能调整单价和品牌;除参选供应品牌药品停止生产外,但需出具停止生产该药品的相关证明。
4.财务能力要求:能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1。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一年内接受过采购单位及上级部门处罚或有不良反应两次及以上的。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5)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6)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及黑名单内的投标人参与。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存在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六、资质文件及询价函
供应商所提供资质文件真实、可靠,若提供虚假材料,须承担造成的一切责任。
(一)资质文件
1.加盖比选单位鲜章的企业新版《营业执照》。
2.加盖供应商鲜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2)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需提供法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
4.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本单位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5.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与其他单位的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二)询价函
1.供应商按询价函(见附件4)格式填报(不得漏项)。报价表加盖公章单独密封后并注明单位名称。
2.本次报价需多轮报价。
3.本次报价为不含税单价(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包括货物本体价格、包装费、运杂费等费用。
七、评审方式及评审办法
1.评审方式:本次公开询价采购采用通过资质、样品评审合格后的最低价中标的评审方式。即采用资质、样品、价格三阶段评审,资质和样品评审合格后,才能进入价格评审。
2.评审办法
(1)资质评审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材料进行资质评审,对资质评审不符合的,取消询价采购资格,并及时通知供应商。
(2)样品评审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样品评审,对样品评审不符合的,取消询价采购资格,并及时通知供应商。
(3)价格评审
经资质和样品评审合格后,才能进入价格评审。价格评审以供应商有效报价为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价格最低供应商为推荐成交供应商。
八、合同签订
1.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由于列车开行情况的不确定性,导致无法确定实际采购数量,为节约成本和满足现场实际需求,签订合同为框架协议合同。
九、产品交付及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单位采购订单后,在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交货至指定地点,双方按产品的技术标准交验完毕后,成交供应商出具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实行先货后款的结算方式,成交单位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单位收到发票后按时结清货款。
十、其它说明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7时30分前递交供应商报名表(见附件5)至**********@qq.com邮箱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进行网络报名。
2.资质文件和样品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9时00分止,资质文件和样品请递交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头寺昆仑大道55号(重庆北站综合办公大楼三楼067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质文件和样品,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评审会议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30分开始,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报名单位做好时间安排,保持通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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