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西溪湿地17座电动观光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西溪湿地17座电动观光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西溪湿地17座电动观光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项目概况: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杭州西溪湿地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西溪湿地17座电动观光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4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R-XXSD2024-02
项目名称:西溪湿地17座电动观光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西溪湿地17座电动观光车采购项目主要内容:购置10辆17座电动观光车及配套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14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t电子邮件:供应商在报名及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扫描生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备注为***单位的***项目报名资料),同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188*****589,如未按要求扫描将退回报名资料。
t邮寄或快递:供应商在报名及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寄至代理机构处,寄出后及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188*****589。(收件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中豪望江国际1幢9楼,收件人:张工,联系电话:188*****589)
t现场报名:供应商在报名及获取截止时间前由授权代表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至代理机构处报名。(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中豪望江国际1幢9楼,报名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8*****589)
3.资料费用: 500元人民币,售后恕不退还。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t介绍信及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非公益类一类)法人证书(联合体参加的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股权关系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获取文件登记表(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所发布的公告底部下载)、¨其他:¨中小企业声明函、□资质(许可)证书、□联合体参加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验收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6月4日13时30分。
2.递交地点:杭州市余杭区西溪湿地五常大道2号龙舌嘴出入口办公楼(原游客服务中心)会议室
五、开标
1.时间:2024年6月4日13时30分。
2.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西溪湿地五常大道2号龙舌嘴出入口办公楼(原游客服务中心)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西溪湿地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龙舌嘴办公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中豪望江国际1幢9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小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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