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沙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GK(G)2016-009 1. 招标条件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龙沙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工程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招标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建设地点:龙沙区卜奎南大街432号;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三个标段可以兼投兼中,每个标段必须提供一套项目班子。 (7)总投资额:1,443,232.00元; 标段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元) | 1 | 铁南小学彩钢屋面、室内走廊粉刷及零星工程 | 479,283.00 | 2 | 恒昌中学围墙工程 | 75,046.00 | 3 | 公园路小学校内硬化工程 | 888,903.00 |
(8)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工; (9)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标段一、标段二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标段三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欢迎具备适合本工程规模相应资质的企业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标段一、标段二投标时项目班子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人(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场提供本企业养老证明,如已到退休年龄,则需出示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即可),施工员(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班子成员需是相关专业) 标段三投标时项目班子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人(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场提供本企业养老证明,如已到退休年龄,则需出示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即可),施工员(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班子成员需是相关专业)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3.5本项目实行差额履约保证金 3.5.1由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如下浮不超过招标控制价的10%,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10%记取;中标价如下浮超过招标控制价的10%,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和招标控制价差额部分记取。履约保证金缴纳到财政局质保金账户。 3.5.2由于工期紧任务重,为保证工期,避免重复招标,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必须按时(公示期结束一周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弃标,由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中标,以此类推。 3.5.3中标单位未能按规定时间进场(延缓5日)或进场10日内未能组织合理施工力量开工建设,影响到工期进展的,经建设单位、监理、专家组一致认为施工队伍力量与投标单位不符的,建设单位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扣罚10%的履约保证金。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用取消报名的投标方式。 有意投标者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向者请在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7月7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集中采购代理: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崔洪波孟庆金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龙沙区教育局 联系人:胡春生 联系电话:****-*******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