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栖镇西街村失地村民安置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凤栖镇西街村失地村民安置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洛川县凤栖镇西街村失地村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洛川县凤栖镇西街村失地村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洛川县经济发展局以洛经发[2014]1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洛川县凤栖镇西街行政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洛川县凤栖镇西街村失地村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洛川县金苹果大道北侧,失地农民安置房1#、2#、2A#楼,总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均为框剪结构。均为地下一层,地上1#楼15层,2#楼24层,2A#楼24层。计划投资12000万元。
计划工期:1095天
招标范围:1#、2#、2A#楼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施工划分一个标段、监理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其中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报名时须由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含年检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年检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企业业绩(2013-2015年承担过已完成类似规模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一份)、提供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原色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3.2、监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其中项目总监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报名时须由项目总监本人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含年检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含年检证明)、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总监注册证及身份证、企业业绩(2013-2015年承担过已完类似规模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一份)、提供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原色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5、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和售价:2016年6 月17 日至2016年6 月23 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延安市市场沟圣业大厦601室;资格预审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单 位:洛川县凤栖镇西街行政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37*****07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市场沟圣业大厦1802室
联 系 人:折亚宁 电 话:15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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