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石桥市税务局关于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石桥市税务局关于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公告
根据税务系统固定资产处置相关规定,我单位近期拟处置两台报废锅炉设备,进行公开竞价出售,欢迎有意向者参与投票竞价。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石桥市税务局2019年报废固定资产处置项目
二、项目内容:本次报废处置的资产两台蒸汽锅炉(SZL6-1.25-AII、SZL4-1.25-AII)。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
2、独立的自然人;
四、报名及现场踏勘: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7:00(以送达时间为准,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2、在报名截止期内有符合条件的三家(含)以上报名参与,少于三家则本次竞价取消。
3、现场踏勘时间与地点为2024年5月15日17:00在大石桥市税务局。
五、竞价
资产值为人民币:*****.00元(大写:陆万伍仟玖佰叁拾肆元整)
六、竞价方式:此次竞价采取书面(加盖公章)密封报价方式,现场公布竞价结果,出价最高成交,否则本轮竞价失败。如出现竞价结果相同情况,则进行第二轮竞价,直到成交为止。
七、竞价时间和地点:2024年5月16日8:30在大石桥市税务局七楼会议室现场竞价。
八、竞价人须知
1、竞价人携带法人身份证参加本次竞价会。
2、处置资产过程中的拆卸费、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担。
3、成交人须在竞价结果公示后3日内结清货款并将处置资产从我单位清出。成交人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清理干净。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地址:大石桥市镁都大街西段35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石桥市税务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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