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实验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营口实验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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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营口实验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5-15 至 2024-05-21
撰写单位: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邹家骏
(营口实验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实验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营口实验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73,000.00
最高限价(元):873,000
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

(一)招标要求

1、项目名称:营口实验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营口实验学校物业服务采购,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电路维修、维护;学校公务用车司机;校园卫生环境保洁;校园绿化养护、垃圾清运工作等

3、服务地点:营口实验学校。

4、预算金额: 873,000元/年。

5、合同履约期限:三年。每年达到甲方服务要求并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6、付款方式:服务费按月支付,当月费用于下月10日前支付。以后物业服务人员发生增加或减少及工作量增减,根据具体情况签订补充协议,最终按实际发生额为准计算。

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评分方式:综合评分。

9、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服务需求

一、基本情况

营口实验学校,坐落于营口市东扩南移的主城区——营东新城,学校于2010年9月1日投入使用,是老边区政府投资兴建的一所集初中、小学、幼儿园为一体的九年一贯制学校,现有学生2800余人。营口实验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共有八个单体建筑。

投标物业服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物业服务管理方案,方案须体现投标人对投标物业服务运营的总体思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投标人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包含整体管理思路、服务预期效果承诺、管理目标承诺等内容。

(2)提供管理服务制度,包含服务特点、规范管理、创新机制、节能降耗等内容。

(3)提供机构设置与运作方案,包含组织机构设置、岗位安排及职责、机构的运行等内容。

(4)提供工作计划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包含工作计划、绩效考核管理等内容。

(5)提供人员培训管理方案,包含人员配置、岗位素质要求、人员管理及培训管理等内容。

(6)提供档案管理制度,包含档案的建立、收集与管理等内容。

三、物业服务公司管理要求

(1)物业公司必须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提供管理服务,自觉接受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的业务检查和监督,并接受服务对象(师生员工)的监督。物业管理过程中要贯穿“三全育人”理念,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实现全过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

(2)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培训,包括思想道德、法制、安全、礼仪、工作技能、管理制度、服务意识等教育,并在上岗前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3)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人员上岗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与每位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我省/市有关规定,按本项目“人员配置要求”,向每位从业人员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五险(不得低于营口市最低缴纳基数标准)。

四、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要求进驻学校从事物业服务的岗位人员总数18人,其中管理经理1人、电工2人、司机2人、网络维护员1人、保洁员11人、绿化养护员1人。

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工作内容及要求

(1)管理经理(1人)

工作时间:早7:30晚17:00,正常休法定假。

工作内容:负责物业服务项目的全面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召集员工每月例会,布置工作任务,协调员工关系,巡视、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掌握每天各方面的服务情况,检查各个重点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月组织一次对主要建筑物、公共设施和校园环境等方面的综合性检查,提出改进和提高物业管理工作水平的意见措施。

2电工2人)

工作时间:上24小时休24小时,全年无节假日。

工作内容:从事学校电路维修、维护、变电所养护工作。电工对校内电路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检查维护,及时更换损坏的照明灯具和开关等。整个校区内现有公共设施、设备的检查与维护,同时接收各类报修、抄录各种仪表指数,简单故障的处理等。具体内容包括:校园各楼内线路、小型空开、灯具、插座、电话、开关等,包括校园路灯等日常维修维护,学校主线路维修维护。校园内各楼、办公室的线路临时改造、临时用电需要等工作。负责全校的供电设施、照明灯具、亮化设施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学校供电系统,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配电站年检。日常性对供电设施设备巡回检查,每天做好值班记录。

3司机2人)

工作时间:早7:30晚17:00,正常休法定假。

工作内容:从事学校公务用车工作(要求具有A1驾照,可驾驶大客车和轿车),负责车辆的管理、保养、维护等工作。行车中不违反交通法规,在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所造成的违章处罚,由司机自行承担处理。出发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回来后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下车后检查车内是否遗漏学生和物品。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各部门用车须有校长同意,总务主任统一安排方可出车,不自行做主出车。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树立服务意识,时间观念强,出车不误时。做好每年对车辆的年审工作。工作期间在本职工作闲暇时,应服从学校总务处的安排,协助总务处进行校内其他事务性工作。

4网络维护员(1人)

工作时间:早7:30晚17:00,正常休法定假。

工作内容:从事学校网络维修维护以及校报告厅的管理工作。负责校园网络的日常维护,保证线路畅通。负责组织对本校网络设备、计算机系统硬、软件的维护和管理。负责本校多媒体教室的维护和管理。负责从技术上杜绝利用网络从事与教学、科研、管理无关的活动。负责本校病毒防护软件的升级,防止病毒扩散、下载、传播。保证现有各种网络设备良好运行,充分发挥效率。定期检查网络设备,如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保证其性能和安全性。解决师生和其他员工在使用网络时遇到的技术问题,提供培训和指导,帮助用户更好地利用网络资源。工作期间在本职工作闲暇时,应服从学校总务处的安排,协助总务处进行校内其他事务性工作。

5保洁员(11人)

工作时间:早7:00晚19:00,正常休法定假。

工作内容:主要负责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道路、球场、楼道、外墙、报告厅、建筑物等公用部分)的日常清洁和定期消毒、垃圾的收集,保证校园公共环境卫生整洁。具体要求包括:负责学校教学楼及室外卫生清扫工作,及秋季落叶和冬季落雪的及时清理工作。室内保洁:楼梯、走廊、窗台、窗缝、走廊、展示架等学生教室以外的所有区域,门外台阶、各种摆设、墙面、电气设施、照明灯等保洁工作。公共卫生间的蹲位、隔板、尿斗、镜子、洗手盆的保洁工作。室外保洁:从校园大门至教学楼、食堂门口、操场跑道等所有路面保持干净,无灰尘、无痰迹,无积水,无落叶,无土块、砖石、纸屑、瓜皮、果壳、塑料袋等垃圾。校园各楼外墙无乱写乱画,无广告小张贴,无杂草、雨后路面无积水、无痰迹、无落叶、塑料袋等垃圾。路灯杆座擦拭干净,路旁指示牌、护栏擦拭干净。学校举行的各种大型会议活动之前要听从临时调遣,必须做好相关的保洁工作,活动期间一切行动听从学校领导安排,在学校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结束之后要及时将场地清扫干净。

6绿化养护(1人)

工作时间:早7:00晚19:00,无寒暑假。

工作内容:从事学校2.3万平方米绿植修剪、养护(剪枝、打药、灌溉、盆摆)以及校园垃圾清运等工作。负责维护校区内树木、草坪的基本情况,发现病虫害、枯萎等灾害能积极整治,清除绿地的杂草、石子、枯叶,修剪绿地边缘,剪平绿地,造型修剪乔灌木,浇水,施肥。入冬前重点树木刷石榴合剂,校区绿植生长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熟悉绿化养护的要求,定期对所辖绿化区域和绿化工具、设备进行巡查、记录、分析绿化的基本现状、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短期的工作计划,对出现的养护工作疑难进行分析、拿出解决办法。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每年达到甲方服务要求并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2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实验学校
地 址: 营口市渤海大街北引奉河西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417-*******
邮箱地址: ykggzycgk@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苗先生
电 话: 0417-*******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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