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固定资产处置的公示
关于部分固定资产处置的公示
深圳市新安中学(集团)高中部关于
部分国有资产处置结果的公示
根据《宝安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处置一批资产,共665件,原值*******.82元,其中固定资产665件,原值*******.82元。该批资产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或者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的资产需进行处置,我校已委托第三方出具技术鉴定报告。
以上资产均符合报废条件,已经主管部门批复同意。
该批实物资产于2024年05月14日处置完毕,处置收入9683元,已上缴非税。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资产管理员。
公示期: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30日
联系人:曾梦韵
联系电话:0755-********-8500
特此公示!
附件:深圳市新安中学(集团)高中部关于部分资产处置的资料
深圳市新安中学(集团)高中部
2024年5月14日
深圳市新安中学(集团)高中部关于部分国有资产处置结果的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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