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财监〔2024〕388号长春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长财监〔2024〕388号长春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项目数量(户/人)金额(万元)备注
检查基本情况
(一)投入检查力量总人数
其中:聘用专业人员数量
(二)检查单位户数
1.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
2.企业及公司
3.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4.会计师事务所
5.资产评估机构
(三)检查发现违规问题(户数和金额)
处理处罚单位和责任人情况
(一)处理处罚情况
1.罚款(户数和金额)
2.移送其他部门处理(户数和金额)
3.其他
(二)处理处罚责任人
其中:罚款(人数和金额)
移送其他部门(人数)
处理处罚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情况
(一)处理处罚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行政处罚(户数)
其中:行政警告(户数)
暂停执业(户数)
撤销事务所 (户数)
没收及罚款(户数和金额)
2.行政处理(户数)
3.移送其他部门处理(户数和金额)
(二)处理处罚注册会计师情况
1.行政处罚(人数)
其中:行政警告(人数)
暂停执业(人数)
吊销证书 (人数)
2.行政处理(人数)
处理处罚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情况
(一)处理处罚资产评估机构情况
1.行政处罚(户数)
其中:行政警告(户数)
停止从业(户数)
没收及罚款(户数和金额)
移送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行政处理(户数)
(二)处理处罚资产评估师情况
1.行政处罚(人数)
其中:行政警告
停止从业
2.行政处理(人数)
公示公告情况
1.查前公示检查名单的财政部门数量
其中:区本级检查名单是否公示(是/否)
2.查前公示被查单位的数量
3.查后公告检查结果的财政部门数量
其中:区本级检查结果是否公告(是/否)
4.查后公告被查单位总数
其中:公开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数量
公告企业及公司数量
公告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数量
公告会计师事务所数量
公告资产评估机构数量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度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长财监〔2024〕388 号
各区(开发区)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
作的意见》精神,落实财政部 2024 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
求,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
监督职责,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度会计监
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4〕300 号)要求,我局决定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 2024 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区(开发区)财政局财政局要从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中选取 3 家以上
单位(优先从教育、医疗卫生、文旅、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
中选取,并至少包括 1 家国有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
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查重点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
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及财务收支核算、“三公”经费、
- 1 -
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使用、预算单位(部门)银行账户及
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等情况。
(二)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
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检举违反《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协会、商
会、基金会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
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三)公司和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收入、资
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
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能源、交通、水利、医疗以及村镇银
行、粮食贸易等关系国际民生的行业或领域;重点检查私设会
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
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
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
国有企业的,需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
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各区(开发区)财政局应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前将
检查名单、检查方案报送市财政局备案。
- 2 -
(二)各区(开发区)财政局应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前向
财政厅报送 2024 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会计和评
估检查情况汇总表、《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典型案例等相关材
料。
四、检查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开发区)财
政局要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
意见》精神,认真落实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切实履行
财会监督主责,及时组织制定检查方案,选配充足精干人员力
量,保质保量完成检查任务。
(二)严格依法行政,确保督深查透。各区(开发区)财
政局要严格规范执法,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尺度统一,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处罚。在检查工作中要拓宽检查
视角,检查项目需追溯以往年度和延伸检查范围的必须严格执
行,确保检查工作真正做到有发现、有成果、有实效。
(三)严守工作纪律,加强贯通协调。全体参检人员要履
职尽责,严格遵守监督检查工作纪律,自觉维护财政监督队伍
良好形象。各市县财政局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相
结合的监管长效机制,要加强与审计、纪检等监管等部门的沟
通协调,及避免重复检查,也减少监管盲区。
- 3 -
附件:1.XX 财政局 2024 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2024 年度)
3.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长春市财政局
2024 年 5 月 11 日
- 4 -
附件 1
XX 财政局 2024 年度会计和评估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一、检查组织开展情况
……
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
……
三、工作创新和取得的成效
……
四、目前监管中存在的困难
……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
附件2
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2024年度)
填报单位: (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
数量(户/人)
金额(万元)
备注

检查基本情况
(一) 投入检查力量总人数
其中:聘用专业人员数量
(二) 检查单位户数
1.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
2.企业及公司
3.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4.会计师事务所
5.资产评估机构
(三) 检查发现违规问题(户数和金额)

处理处罚单位和责任人情况
(一) 处理处罚情况
1.罚款(户数和金额)
2.移送其他部门处理(户数和金额)
3.其他
(二) 处理处罚责任人
其中:罚款(人数和金额)
移送其他部门(人数)

处理处罚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情况
(一) 处理处罚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行政处罚(户数)
其中:行政警告(户数)
暂停执业(户数)
撤销事务所 (户数)
没收及罚款(户数和金额)
2.行政处理(户数)
3.移送其他部门处理(户数和金额)
(二) 处理处罚注册会计师情况
1.行政处罚(人数)
其中:行政警告(人数)
暂停执业(人数)
吊销证书 (人数)
2.行政处理(人数)

处理处罚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情况
(一) 处理处罚资产评估机构情况
1.行政处罚(户数)
其中:行政警告(户数)
停止从业(户数)
没收及罚款(户数和金额)
移送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行政处理(户数)
(二) 处理处罚资产评估师情况
1.行政处罚(人数)
其中:行政警告
停止从业
2.行政处理(人数)

公示公告情况
1.查前公示检查名单的财政部门数量
其中:区本级检查名单是否公示(是/否)
2.查前公示被查单位的数量
3.查后公告检查结果的财政部门数量
其中:区本级检查结果是否公告(是/否)
4.查后公告被查单位总数
其中:公开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数量
公告企业及公司数量
公告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数量
公告会计师事务所数量
公告资产评估机构数量
填表说明:
1.处罚的统计以已生效的行政处罚事项决定书为准。
2.为避免重复统计,若对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同时作出两项以上的行政处罚,每类行政处罚的数据都要填报。例如:对某会计师事务所
作出暂停执业及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暂停执业”数量栏填写“1”,“没收及罚款”数量栏填写“1”。
3.“处理处罚单位和责任人情况”指区级以上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统称单位)作出的处理处罚。
附件 3
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一、四项纪律
(一)强化政治纪律,坚定信念勇于担当。
(二)强化廉政纪律,廉洁自律守住底线。
(三)强化工作纪律,依法用权作风过硬。
(四)强化保密纪律,筑牢防线严守秘密。
二、八个不准
(一)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超标住宿安排。
(二)不准违规使用被检查单位的交通工具。
(三)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和
娱乐活动。
(四)不准收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移
动支付红包、虚拟货币等。
(五)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费用。
(六)不准利用检查工作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七)不准接受他人请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
(八)未经财政部批准,不准对外公开发布或透露检查
信息。

标签: 会计监督检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