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城榕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中小区、闽江新苑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市仓城榕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中小区、闽江新苑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建中小区、闽江新苑物业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仓城榕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仓山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14日 15:3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1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新城1区10号楼3层301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0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新城1区10号楼3层301室 | ||
预算金额 | ¥44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旭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272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仓城榕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31号马榕小区27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183*****18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厚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新城1区10号楼3层3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旭 156*****272 |
项目概况
建中小区、闽江新苑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新城1区10号楼3层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J-GK-*******
项目名称:建中小区、闽江新苑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 包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 | 合同包预算(元)(含税) | 投标保证 金(元) | 技术服务等要求 |
一 | 建中小区、闽江新苑物业服务项目 | 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周期3年 | ¥4,404,229.2 | 主要包括(但不限):小区日常运营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项目的物业管理:对建筑物主体(不含基础、结构)及配套设施、景观绿化、水电设施、空调设施、通讯设施其他临时性设施、网络线路、多媒体设施、室内外招牌、灯箱等项目进行保洁及线路维护、白蚁防治、除四害、卫生清洁、消控值守等物业管理服务。 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注:(1)本项目为保障房小区,目前未成立业委会,各投标人须谨慎评估项目风险,自行对项目进行考察。本项目所定的招标控制价仅为暂估价,具体物业收费情况须物业公司入驻后根据自身服务情况对所有业主进行物业费收缴,采购人不保证物业费收缴。 (2)中标人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五日内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负责管理物业、设施、设备、绿化及其它服务项目维修、养护和管理的组织实施。 (4)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投标人须对合同中的全部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服务与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A、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须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如为单位负责人,则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C、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则无需提供。
(2)投标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如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
2.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据;
(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相关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的,可以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两小时内现场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无效标处理。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4日 至 2024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新城1区10号楼3层301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新城1区10号楼3层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仓城榕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31号马榕小区27号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183*****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厚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新城1区10号楼3层301室
联系方式:刘旭 156*****2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旭
电 话: 156*****272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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