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H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城市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 以 吉发改审批【2014】257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城市查干浩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64.1%、贷款35.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及范围:

1)工程名称:白城市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工程施工监理

2)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工程

4)工程规模:日处理1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

2.2 工程建设地点:白城市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

2.3 预计监理服务期: 2016 年 7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质保期结束为止;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2015)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一项。须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5 人(市政公用工程 1 人,建筑工程 1人,设备安装 1人,水暖 1 人,电气 1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岗位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4 外阜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吉建管【2015】50号文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至 2016 年 6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在至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兴东大路101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后授权人持: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节假日休息)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 7月 7日9时30分,地点为 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路14号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白城市查干浩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查干浩特岭下镇

联系人: 刘璐

电 话: 177*****68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天骄大厦A座22楼

联系人: 夏先生、芦女生

电 话: 135*****301132*****775

2016 年 6 月 17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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