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LNG扩建储罐项目通航安全评估服务项目二次
江苏LNG扩建储罐项目通航安全评估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名称: | 江苏LNG扩建储罐项目通航安全评估服务项目(二次) |
项目概况: | 江苏LNG扩建储罐项目,于2023年10月13日获《关于江苏LNG扩建储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拟新建1座20×104m3LNG储罐及配套的高、低压输送泵、海水泵、气化器、BOG压缩机、再冷凝器、计量撬等,配套的供水、供电、仪表风、氮气、消防、变电所、新增机柜间、海水取排水口、公用工程等设施,并新建一座海上高架火炬。乙方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等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本工程通航安全评估的规章、规定和标准,编制完成《江苏LNG扩建储罐项目通航安全评估报告》,报告需通过审批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审查,并配合甲方取得政府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本项目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0万元(含税)。" |
项目单位: | 江苏LNG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本项目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或单位财务会计报表。3业绩要求:报价人需提供近三年从事海上工程建设项目的通航全评估业绩至少1项。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发生的(提供承诺)。5其他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成交人不得将服务业务及相关供货进行分包或转包;(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报价人在2024年5月19日12:00前,将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电话、电子邮箱),发于jslng@petrochina.com.cn,我公司将在5月20日17:00前将询价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至经初审合格的报价人邮箱。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赵工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51*****3378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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