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规划编制单位承担东方市大田镇DL-01独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公告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规划编制单位承担东方市大田镇DL-01独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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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2024-*****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5月14日 16:53
名  称: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规划编制单位承担东方市大田镇DL-01独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公告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无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选聘规划编制单位承担东方市大田镇

DL-01独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公告


按照东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现我局需选聘一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单位承担东方市大田镇DL-01独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公告,邀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参加报名报价,公告内容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东方市大田镇DL-01独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含独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入库等相关内容。该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00亩,位于东方市大田镇罗旺村东侧,大田村南侧;该项目用地不在我市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拟建项目属于军民融合和国防动员、体育开发项目,符合《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文件要求,拟建设内容符合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允许布局的“风景名胜、特殊用地及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和“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旅游开发”建设用地准入类型。

二、报名资格及报价要求

(一)报名资格:本次公开选聘要求应聘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乡规划资质专业乙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本单位注册执业的高级规划师(城乡规划),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

各报名单位委派人员须是公司成员并提交以下材料:1、报价单(格式自拟);2、营业执照复印件;3、城乡规划资质证书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联系方式);5、报名单位须提交项目工作团队所有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在本公司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要求:暂定控制价为30万元,报名单位根据控制价报价,报价方式为接近平均值,手写无效。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8日(上午08:00-12:00、下午3:00-18:00)。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积俊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4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报名单位现场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对报名材料。

四、选聘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公告作废;

(二)我局将统一拆封报价函,报价在审定价范围内均为有效报价,报价高于审定价的单位视为报名无效,有效报价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作废;

(三)有效报价单位在3-5家(含5家)的,取有效报价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为中标单位;

(四)有效报价单位在5家以上(不含5家)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余有效报价取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为中标单位;

(五)若接近平均值者的报价出现上下浮动相同的情况,则报价下浮接近平均值者的中标单位;若报价相同则资质高者为中标单位;若资质相同则注册资金高者为中标单位;若注册资金相同则根据报名单位近期业绩、承接相关项目业务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单位;

(六) 选聘地点: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选聘结果在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含周末)。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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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控制性详细规 规划编制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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