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玲珑河畔花园1-3#、5#、8-15#楼及地下车库风管防火包裹工程招标公告
盐城玲珑河畔花园1-3#、5#、8-15#楼及地下车库风管防火包裹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盐城玲珑河畔花园1-3#、5#、8-15#楼及地下车库风管防火包裹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盐城银庭置业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江苏通州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拟通过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盐城市八营路西、学海路北
2.2工程规模:合同额约*******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盐城玲珑河畔花园1-3#、5#、8-15#楼及地下车库风管防火包裹工程全部内容。
(1)工程类别:工程施工;
(2)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3)招标的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173万元;
2.5工期要求:1-3#、5#、8#、9#、15#楼及关联地下车库:2024年7月 1日至2024年8月15日,工期45日历天,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 其他单体楼栋施工周期7天,关联地库施工周期2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一次性达到工程所在地政府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等级并备案完毕;
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元)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 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
GQTYT******(GK0121) | 盐城玲珑河畔花园1-3#、5#、8-15#楼及地下车库风管防火包裹工程 | 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 职; 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
4.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特别提醒:①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②如二级注册建造师,相关证书须符合现行规范文件,否则视为无效证书。
4.2 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以来具有类似消防工程业绩1个,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有效业绩合同、验收资料、发票(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其中一项)。
4.3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4.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6 其他资格要求 / ;
4.7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5.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南通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资料费:本项目资料费200元(会员免收),系统自动收取,售后不退。
6.质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 ,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提交所投标段相应的投标保证金:*****元整;海衡公司招投标工程类会员免收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GQTYT******(GK0121),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应从其账户以转账方式足额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保证在 2024年5月21日9时00分前到达。
账户信息:
名称:南通市海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
9.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时00分,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如遇停电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投标书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的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单据要求:电子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的,应为原件扫描件,无法提供扫描的,应在证件、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使用。
(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招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5)首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注册并办理CA后进行投标业务。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http://hhzb.com.cn/)上发布。
11.交易服务费及支付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2800元,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
交易服务费交至:
名称:南通市海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
12.代理机构:本工程由南通市海门海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招标事宜。
13.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公司联系人:陈工158*****269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盐城银庭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江苏通州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市海门海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盐城市 | 地 址 | 南通市海门区东布洲中路33号 |
联系人 | 洪先生 | 联 系 人 | 周先生 |
电 话 | 电 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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