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第一中学“书香校园-共享书屋”的经营服务-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澧县第一中学“书香校园-共享书屋”的经营服务-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澧县第一中学“书香校园-共享书屋”的经营服务-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4日

澧县第一中学“书香校园-共享书屋”的经营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14
  • 澧县第一中学对澧县第一中学“书香校园-共享书屋”的经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澧县第一中学“书香校园-共享书屋”的经营服务
    • 采购预算价:0元
    •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序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零预算
      1 C******** C********-房屋租赁服务 0 0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 名称: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澧县分公司
    • 地址:澧县澧州路128号
  • 四、第三方专业人员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 论证时间:2024-05-08 10:00
    • 论证地点 澧县第一中学办公楼会议室
      论证意见 根据中共澧县县委宣传部关于澧县一中“书香校园·共享书屋”建设会议纪要内容,要求根据《常德市中小学校“书香校园·共享 书屋”建设工作方案》和省委第六巡视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坚持“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按照“学校是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校园书店要区别于学校商店和其他经营场所,不能过度商业化”的相关要求,共同建设好校园书屋,在规范运营中净化校园文化,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会议明确,澧县一中“书香校园·共享书屋”的建设, 采取“新华书店+学校”共建方式,共同建设好书香校园。县新华书店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建设方案,将澧县一中校园书店建设成为集图书借阅、阅读活动开展等为一体的校园 共享书屋,切实服务学校、服务学生、服务教师,县一中在场地、租金等方面给予支持,避免过度商业化。鉴于以上原因,建议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业人员名单
      单一来源论证人员不得少于3人,
      不得是本单位或关联供应商人员。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魏晓萍 湖南文理学院 副研究馆员
      孔妙农 常德市城建档案馆 副研究员
      刘晓霞 湖南文理学院 编辑
  • 五、公示期限

    • 公示期限:自2024-05-15 至2024-05-21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 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 六、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澧县第一中学
    • 地 址:澧阳镇二牌楼巷66号
    • 联系人:何祖军
    • 联系电话:139*****816
    • 监管部门名称:澧县财政局
    • 地址:澧县
    • 联系人:庹主任
    • 联系电话:0736-*******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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