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全年污水监测及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采购项目(二次)竞争
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CZB-AY-JT-2024-0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全年污水监测及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5500.00 元/年,招标人为安阳市第七人民医
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全年污水监测及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全年污水监测及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全年污水监测及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缴
纳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的纳税凭据以及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专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依法免税或不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有效的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
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安阳市平原路与黄河大道
交叉口北 20 米路东)售价: 500 元/份,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携带:(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领取谈判文件的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明复印
件;(3)委托代理人领取谈判文件的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需逐
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平原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
北 20 米路东)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平原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
北 20 米路东)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ZB-AY-JT-2024-0001
2.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全年污水监测及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5500.00 元/年
采购最高限价:25500.00 元/年
5.采购需求: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全年污水监测及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采购项目(二次)
5.1 采购内容及数量:(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5.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合同期限:3 年。
5.4 质量要求:合格。
5.5 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缴
纳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的纳税凭据以及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专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依法免税或不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有效的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
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安阳市平原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北 20 米路东)
3.方式:现场。
4.售价: 500 元/份,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
5. 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领取谈判文件的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领取谈判文件的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平原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北 20
米路东)。
五、响应问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方式:现场。
3.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平原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北 20
米路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上发布。公告期限三个
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
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
213 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河南省政府
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联系人:时老师
联系电话:0372-3318025
地 址:安阳市殷都区铁西路 39 号
2.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佳龙 联系电话:13939992272
地 址:安阳市平原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北 20 米路东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 址:安阳市殷都区铁西路 39 号
联 系 人:时老师
电 话:0372-33180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阳市平原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北 20 米路东
联 系 人: 刘佳龙
电 话: 1393999227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