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中船风电吉林白城通榆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中船风电吉林白城通榆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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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中船风电吉林白城通榆一期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白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船风电吉林白城通榆一期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 万千瓦风电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中船风电吉林白城通榆一期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中船风电吉林白城通榆一期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企业。
2) 供应商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
资质甲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供应商业绩良好,供设计业绩: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
应商具有单体项目 500MW 及以上风电勘察设计业绩至少 1 个。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EPC 施
工业绩:供应商须具备近五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前)具有合计 500MW 及以上
国内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国内业绩,其中至少包括 1 个单项合同 100MW 风电及以上已完工业
绩和 1 个单项合同 200M 及以上业绩(可以为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提
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至少 100MW 风电 EPC 业绩提供),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签订日期、有效联系人及电话、合同范围内容及
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竣工合同提供验收证明或并网证明(至少 100MW 风电 EPC 业绩提供)
4) 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应具有 ISO9000 或同等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财务要求: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应出具 2020-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且
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
6) 人员要求:
A. 项目经理应具备:
a)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同时具有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 EPC 项目经理业
绩(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日(以竣工报告或并网发电证明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个
已投产 100MW 及以上的风电 EPC 总承包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职务的经历,且熟悉工程
技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
良好的职业道德)。
b) 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B. 设计负责人应具备:
a) 有效的勘察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C. 上述所有人员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供应商至少为其缴纳了 6 个月以上的社保费用。
供应商成交后,应提供上述所有人员的社保号码及社保证明文件,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14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至 2024 年 5 月 23 日,每
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
公司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及中国船舶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ebuy.csemc.com/)完成注册后,并在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平台
(http://61.181.241.97:8081/)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可在平台上完成注册后,依照平台
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报名、下载文件)。项目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可编辑版和签章 PDF 版)于 2024 年 6 月 4 日上午 9 时(北京
时间)前按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要求
的格式上传至该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
七、其他
勘察设计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从微观选址、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备案(包括消防、技防、
安全设施、环评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图纸审查等)到竣工图编制等本工程全过程的所有勘
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内容和深度及甲方企业标准等相关要求完成设计工
作。负责勘察设计阶段的协调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地勘进场协调费等。微观选址包含由于项
目更换场址,需重新测绘本项目新的场址和二期 10 万场址范围。
设备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除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叶片、上置变压器)外的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含
二次倒运、堆场)和现场储存管理,以及发包人采购的设备的工地现场卸车、转运、倒运、
保管等工作。
生产准备工器具、试验、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
员培训等涉及的项目费用均由 EPC 方承担。具体分界点以塔筒底部的开关柜为分界点,箱变
至塔筒底部开关柜的 35kV 电缆及电缆附件均有风机厂家提供,除此之外的均有 EPC 方承担。
工程施工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升压站、风电场区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土地复垦与验收、植
被恢复、道路修复、水保环保专项施工、生态修复等工程及保卫保洁等,并通过启动验收、
达标投产验收、工程移交、所有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防雷接地、环评验收、
水保验收、安全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质监验收、档案验收等)和竣工验收等工作。EPC
方承担有关项目验收费、会议费、协调费等全部费用。
并网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项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取得接入许可批复;与电网对接,负责升压站入网前手续和
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包括保护定值计算、等保测评及备案、并网调度协议、发电业务许可证
及购售电合同等相关手续的办理)、风电机组试运行、并网后涉网性能检测及场站建模等工
作。
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性能试验及涉网试验均由 EPC 方按照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
担,并承担相关费用。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EPC 方须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
质保期内的服务、与运营方的移交及培训、配合审计工作,包括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及培训等工作。
其他工作:
本项目升压站、风机基础、进站道路、检修道路、集电线路塔基为永久征占地,由招标方负
责办理,EPC 方予以配合;除此之外,项目全过程中的所有临时占用和长期租用的林地、草
地、土地、地上及地下附着物(青苗、建构筑物、坟墓等)清理、线路拆改及跨越等所涉及
的全部征地和手续办理协调工作均由 EPC 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租地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
照当地县人民政府统一标准执行。
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等大型设备运输道路分界点以内的所需交通运输改扩建、清障、协调、
道路修复等均由 EPC 方负责办理。
施工临建、施工道路、施工用电用水、风机吊装平台、施工作业面、设备转场、材料堆场等
因素而发生的超出用地红线产生的土地占用均视为临时占地,补偿费用(土地补偿及地上附
作物补偿)、违法弃渣产生的费用等均包含在报价中。相关手续由 EPC 方办理,但需服从地
方职能部门的统一安排。
EPC 方负责升压站永久水源、永久电源(施工期结束后作为升压站备用应急电源无偿移交发
包人)工程实施,施工临时设施的施工以及升压站网络宽带专线(施工期结束后转为升压站
永久网络通讯无偿移交发包人)的办理。试运行期间售电收入归发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前的
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由承包人自行向相关单位支付费用。
甲方负责联系行业和地方质量监管单位,缴纳注册费用,并组织工程各阶段监检;EPC 方配
合完成具体工作,负责工程现场质监对接具体工作并承担质量检查咨询服务等相关专家费、
验收费、会议费、协调费等全部费用。
EPC 方负责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按地方政府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PC 方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的协调工作,负责施工中
发生阻工等的协调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EPC 界面内需以发包人名义委托的手续、相关检测、试验或专项验收等事项,需征得建设单
位现场代表同意,办理完成后的相关文件及时移交给发包人。
工程标准化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标准化、标识标牌标准化、二次设备标准化等,满足
发包人和电网关于标准化的各项要求。
其它未提到,但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
材料或协调服务等费用,也应由 EPC 方负责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悖于 EPC 的工作、供货范围或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工作清单、发货
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 EPC 工作、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对项目工程性能保
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 EPC 负责,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将所缺的工作、设备、技术资料、
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发生的费用由 EPC 方承担。
报价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报价方负责,报价方应
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法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51 号 D 座一层 101 号
联 系 人:李智飞
电 话:17278127381
电子邮件:cgzx@csscwindpowe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风电项目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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