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财务决算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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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镇固定资产管理,需对定安县翰林镇沐塘村委会2023年道路建设项目、定安县翰林镇八大提升工程饮水项目、马郎田村封塘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翰林镇翰林村委会公朗村至潭流村太阳路灯项目、翰林镇2022年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完成财务决算,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5个项目财务决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定安县翰林镇沐塘村委会2023年道路建设项目、定安县翰林镇八大提升工程饮水项目、马郎田村封塘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翰林镇翰林村委会公朗村至潭流村太阳路灯项目、翰林镇2022年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定安县翰林镇沐塘村委会2023年道路建设项目结算金额198.******万元、定安县翰林镇八大提升工程饮水项目结算金额104.******万元、马郎田村封塘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结算金额308.******万元、翰林镇翰林村委会公朗村至潭流村太阳路灯项目结算金额210.******万元、翰林镇2022年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结算金额143.*****万元,结算金额共计964.******万元。

三、项目报价要求

各单位要参照5个项目合计结算金额,按照行业收费标准,进行编制财务决算合理报价。

四、工作范围:完成项目财务决算。

五、单位相关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可以开具正规发票。

2.具备财务决算资质。

六、申报和评选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4年5月13日-5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申报方式:采取现场提交报价,地点为定安县翰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人:程先生,联系电话:********

(三)申报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2.公司简介、业绩材料。业绩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则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4.项目申请单位提供密封的报价单,填写报价并加盖公章。(报价函单独密封)

定安县翰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务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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