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川0116破1号关于腾退“双发天禧中心”项目现场的督促公告
2018川0116破1号关于腾退“双发天禧中心”项目现场的督促公告
成都城南之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关于腾退“双发天禧中心”项目现场的
督促公告
(2024年第10号)
成都城南之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现为成都双发君地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城南之星公司)已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宣告破产。2024年4月18日,管理人发布了《重新接管公告》(2024年第3号),2024年5月10日决定解除与总包单位四川双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并于同日发布2024年第9号公告,要求双发公司及转包分包单位和其他破产财产持有人于2024年5月13日前向管理人移交工地现场管理权、移交所有工程资料后自行离场。因有关人员未按公告要求办理,管理人已于2024年5月14日向法院申请裁定执行,法院已经作出移交裁定,现将该裁定书予以公告。
管理人在此依据法院移交裁定,督促“双发天禧中心”项目现场人员:
请于本公告在现场张贴后5日内严格按法院裁定和管理人公告要求撤场,有关权利主张及时向管理人办理债权申报手续。逾期,法院将采取强制清场措施并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阻挠管理人工作团队成员正常履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五条第一款第20项之规定,由法院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公告督促,望有关机构和人员慎重考虑。
管理人现场蒋律师联系电话:157*****519
附件: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成都城南之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14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