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嘉峪关市2024年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嘉峪关市2024年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嘉峪关市 2024 年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嘉峪关市 2024 年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嘉峪关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ygzyjy.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6日 9:00(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哈希编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GZCDL2024035G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2024年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预算金额:151.5万元(一标段:57.6万元;二标段:46.8万元;三标段:47.1
万元)
采购需求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以日间照料方式提供服务,为我市不少于8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
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
劳动技能训练和辅助性就业等基本照护服务,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和开展的
服务项目,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包括“六室一工坊”,即:多功能活动室、医疗
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疏导室、休息室、就餐配餐室和就业工坊。
二标段:以日间照料方式提供服务,为我市不少于65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
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
劳动技能训练和辅助性就业等基本照护服务,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和开展的
服务项目,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包括“六室一工坊”,即:多功能活动室、医疗
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疏导室、休息室、就餐配餐室和就业工坊。
三标段:以日间照料和居家照护方式提供服务,共计服务不少于105名残疾人。
为我市不少于55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
训练、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劳动技能训练和辅助性就业等基本
照护服务,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和开展的服务项目,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
包括“六室一工坊”,即:多功能活动室、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疏导室、
休息室、就餐配餐室和就业工坊。
为我市不少于5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上门提供每月不少于2次的理发、清洗
被服、打扫卫生等生活协助,或简单康复训练、健康检查及心理疏导等居家照护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开标当日,由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
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对应的HASH编码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9:00前上传提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对迟于截止时间提交的 HASH 编码
将不予接受。
2.固化后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06日10:00前上传提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
系统”(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6日 9:00
开标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厅
投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
件,投标供应商将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其对应的HASH编码)按招标文件要求成
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
如遇操作问题,请致电技术公司技术支持人员:
文锐技术支持 0937-6213009 17797661558
2.名 称:酒泉玉坤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北门什字街7号鑫隆蕊苑1号楼2-4-1号
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
1采购项目名称嘉峪关市2024年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
2采购文件编号JYGZCDL2024035G
3采购人名 称: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937-6273698
4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酒泉玉坤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北门什字街7号鑫隆蕊苑1号楼2-4-1号联系人:0937-5969797
5采购方式电公开话招:标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8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标前答疑会不召开
10付款方式详见合同
1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
12报价扣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固在评审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1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①农、林、牧、渔业,②工业,③建筑业,④批发业,⑤零售业,⑥交通运输业,⑦仓储业,⑧邮政业,⑨住宿业,⑩餐饮业,⑪信息传输业,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⑬房地产开发经营,⑭物业管理,⑮租赁和商业服务业,⑯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该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⑮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1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
15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B服务类。
1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
18现场勘查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19HASH编码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 9:00:00
20固化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 10:00:00
2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6日 9时0分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htp:/121.41.35.5:3010/OpenTender/login)
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线上开标)(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23网上投标登记方式为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需进行以下操作:第一步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网址:http://101.37.134.104:1200/Accounts/Login)注册并认证企业信息(已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注册且认证通过的用户可直接登录),注册认证通过后,采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方式或者使用CA数字证书方式登录。第二步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的电子服务系统登录(网址:http://120.27.242.171:8091/Accounts/Login),选择拟参与项目标段进行投标登记(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内进行投标登记),投标人应准确登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登记成功后——点击“我投标的项目”中查看登记情况,并在该系统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登记成功后,采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方式或者使用CA数字证书方式登录。第三步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的 网 上 开 评 标 系 统 ( 网 址 : http : //121.41.35.55 :3010/OpenTender/login),选择拟参与项目标段再次进行投标登记(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网上开评标系统内进行投标登记),登记成功后—点击“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登记情况,并在该系统内下载投标固化工具、下载固化后的招标文件,上传HASH编码及上传固化后的投标文件(网上开评标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指南——政府采购——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开评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投标人须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网上开评标系统”内均需进行投标登记,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在上述两个系统内进行投标登记,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电子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份数:电子版1份。(有分包按分包制作、无分包按整包制作)。
2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应编有目录和页码。除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编制页码。
2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自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不含发布当天,以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为准),过期视作无疑义。超出法定期限的质疑不予受理。
27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时间自中标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不含发布当天,以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为准),过期视作无疑义。超出法定期限的质疑不予受理
2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项目相关信息变更,请投标人实时关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因投标人未关注网站更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9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30合同构成文件1.本项目合同条款;2.招标文件;3.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4.供应商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5.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6.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7.保密协议或条款。
31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3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人确定
3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
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由采购人在评审开始前进行审查。若提供的资
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不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专家不参与
资格审查)
34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中公开招标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35投标保证金□收取 ☑不收取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 号),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36履约保证金□收取 ☑不收取
37供应商家数计算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执行。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要求处理。
38开标准备1.投标人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交易,自行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 windows10,360安全浏览器、WPS 或Ofice 办公软件)、麦克风、摄像头、钉钉(没有账号的请提前申请,注册账号必须为该公司投标登记时填写的联系人电话号码。2.代理机构开标前 10 分钟通过钉软件建立网上开标视频会议群,各投标人提前扫描网上开标会议群二维码,申请加入参加钉视频会议,不按时进群造成未参加网上开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入群申请备注项目名称)
39软件正版化要求采购单位采购办公设备、软件应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相关要求。在采购计算机硬件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不建议软、硬件分开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正版化软件。
40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1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招标文件描述的投标人须知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6)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减少不必要的失误,有疑问可咨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理解有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其他补充说明(1)开标、评标环节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开评标系统、软硬件及网络等原因导致开标、评标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招标人有权会同交易中心和监管部门确定是否延时、延期、终止及重新组织招标。(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标段6387元,二标段5190元,三标段5223元。本项目的场地设施租赁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1.“采购人”: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
2.“代理机构”:酒泉玉坤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投标供应商”指按本文件规定领取招标文件后参加公开招标活动
的供应商。
5.“招标文件”指由酒泉玉坤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
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6.“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
真、电子邮件。
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第三条 合格投标人
1.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已成功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
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包组中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
联合体投标。
12.关于分公司投标: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
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
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
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货物采购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
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可以享受
扶持政策。(大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可享受政策)。货物采购中,供应商提
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扶持政策。(供
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工程采购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的,
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可以享受扶持政策。服务采购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的,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可以享
受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采购中只以中小企业提供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为准,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声明函之外的其他证明文件。政府采购监督检查、
投诉处理及行政处罚中涉及中小企业认定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
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
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有效的,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
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七条 现场勘察
1.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
供应商自己负责。
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供应商不
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1.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布更
正公告,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对于未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
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标段内容预算价(万元)
1以日间照料方式提供服务,为我市不少于8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劳动技能训练和辅助性就业等基本照护服务,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和开展的服务项目,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包括“六室一工坊”,即:多功能活动室、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疏导室、休息室、就餐配餐室和就业工坊。57.6
2以日间照料方式提供服务,为我市不少于65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劳动技能训练和辅助性就业等基本照护服务,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和开展的服务项目,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包括“六室一工坊”,即:多功能活动室、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疏导室、休息室、就餐配餐室和就业工坊。46.8
3以日间照料和居家照护方式提供服务,共计服务不少于105名残疾人。为我市不少于5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劳动技能训练和辅助性就业等基本照护服务,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和开展的服务项目,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包括“六室一工坊”,即:多功能活动室、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疏导室、休息室、就餐配餐室和就业工坊。为我市不少于5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上门提供每月不少于2次的理发、清洗被服、打扫卫生等生活协助,或简单康复训练、健康检查及心理疏导等居家照护服务。47.1
评分标准(一标段)
类别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
报价(10分)报价得分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供应商报价如超出预算价,其投标报价视作无效报价)
商务部分(30分)资质3投标人具有康复、助残(养老、照料、照护等)日间照料资质,1项资质者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
业绩2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人员8基础人员要求:包括专职的管理人员、护士(或护工)、营养师、财务人员、厨师、帮厨,以及专兼职的医师、社会工作者、讲师、就业指导人员等工作人员。每提供以上一类人员者得0.8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及劳动合同;不能提供者不得分;满分8分。
6基础人员要求:康复治疗师(士)、心理辅导、主治医师三类人员分别至少一名,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满足一类人员要求得2分,满分6分。
硬件设施7投标人承诺针对项目内容,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包括“六室一工坊”,即:多功能活动室、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疏导室、休息室、就餐配餐室和就业工坊,并围绕“六室一工坊”进行必要的资金、设施设备投入,提供承诺者得2分;承诺内容合理、可行者得4分;承诺内容合理、可行、详细、完善、具备较强约束力者得7分;不承诺不得分;满分7分。
2提供可以跟踪记录残疾人享受项目服务的仪器(包括但不限于打卡机),说明打卡方式、统计方式等内容,提供者得1分;残疾人可以使用、具备统计功能加0.5分;残疾人使用便捷、监管机构跟踪监管方便者加0.5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2投标人承诺针对项目内容提供残疾人文化娱乐、手工制作、日间照料所需相关设施、器材等得0.2分。并附相关设施、器材等清单,每提供以上一项内容者得0.4分;每项内容多一类器材增加0.1分;每项内容最多得0.6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技术部分(60分)安全防护措施及管理制度2承诺负责对日间照料场地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维修、维护及保养,以满足残疾人日间照料需求、安全防护要求和场所美观要求,提供者得1分;承诺合理、可行、良好者得1.5分;承诺合理、可行、详细、完善、具备较强约束力者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6投标人承诺对服务对象在服务场所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康复安全、信息安全、应急安全、消防安全、路途交通安全等负相应的责任者得0.4分,以上内容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发生意外的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对措施。每提供一项制度及措施得0.2分;该项制度及措施基本完善、合理,可操作性较强良好得0.4分;该项制度及措施完善、周全、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0.7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分。
服务方案8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制作出相对应的方案,内容包括日常生活照料、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劳动技能训练、康复训练等,每提供一项得0.3分;该项方案科学、合理、可行、能基本满足残疾人需求、符合项目内容得0.6分;该项方案科学、合理、可行、能体现专业化、特殊性、针对性、规范化、能较好满足残疾人需求、符合项目内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8分。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残疾人相关宣传节日及市残联工作安排,制作出相应的文化娱乐、文体活动方案,提供者得1分;方案可行、合理,具备操作性得2分;方案可行、合理,具备操作性,残疾人参与度高、影响力强者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
1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制作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相对应的方案,并提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案例,提供1项方案者得0.5分;方案可行、合理、适应服务对象实际者得1分;方案可行、合理、适应服务对象,具备操作性、可持续性、稳定性、成功实施后能给残疾人带来长期稳定受益者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方案项满分8。提供1项案例者得0.1分;案例可行、合理、适应我市条件者得0.4分;方案可行、合理、适应服务对象,具备操作性、可持续性、稳定性、成功实施过、可在我市开展者得0.75分;案例项满分3
分。
筛查、评估、体检方案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提供筛查、评估、体检方案,提供者得1分;方案合理、可行、性价比一般者得2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价比高者得3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3分。
管理制度及措施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权益保障制度、行政管理制度、残疾人信息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转诊制度等,提供一项制度者得0.2分;该项制度基本完善、合理,具备可操作性者得0.4分;该项制度完善、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者得0.6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3分。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个人服务档案,提供个人服务档案者得0.5分;个人服务档案完善、合理者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1分。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个人服务协议,提供个人服务协议者得0.5分;协议完善、合理、可以有效保障残疾人利益者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1分。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投诉处理制度,包含投诉处理流程、处置措施及考核机制等,每提供一项者得0.3分;该项内容合理、可行、具备操作性者得0.6分;该项内容合理、可行、具备操作性,能有效避免再次投诉、减少投诉者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3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内外部监督机制、促进残疾人进步的评价机制、服务评价机制及改进机制等,每提供一项者得0.2分;该项机制合理、可行、具备可操作性者得0.3分;该项机制科学、合理、可行、具备可操作性、能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残疾人满意度者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1投标人针对服务对象退出项目制定相应的退出制度,提供者得0.3分;制度合理、可行、具备约束力者得0.6分;制度合理、可行、约束力强、措施稳妥有效、能取得残疾人理解支持者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1分。
应急预案3投标人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残疾人间突发矛盾、谩骂、肢体冲突、精神情绪失控、受伤、重疾、火灾等)的应急预案及措施,提供者得1分;预案、措施科学、合理、可行者得1.5分;预案、措施科学、合理、可行、能有效控制事态不扩大、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者得3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3分。
食品安全3投标人对服务对象的食品安全负责,制定与残疾人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书,提供者得0.5分;责任书合理、可行者得1.5分;责任书科学、合理、可行、能有效保障残疾人食品安全者得3分;
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3分。
2投标人对服务对象的食品安全负责,制定就餐后发生意外的应急处置预案,提供者得0.5分;预案合理、可行、具备可操作性者得1分;预案科学、合理、可行,措施有效、针对性强,可有效保证残疾人健康者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服务承诺2投标人按本项目要求,制定出符合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服务目标、服务内容等,提供者得0.5分;承诺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目标合理、可行、良好者得1分;承诺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目标合理、可行、完善、优秀者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按照不高于13元的标准提供午餐菜谱承诺,包含主食、菜品、份量、重复周期等内容,每提供1项内容得0.3分;该项内容良好者得0.5分;该项内容优秀者得0.75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制定建设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省级示范中心的承诺,提供承诺者得0.5分;承诺内容合理、可行、措施得当、良好者得1.5分,承诺内容合理、可行、措施得当、具备较强约束力、能切实提升日间照料服务水平、树立示范中心品牌者得3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3分。
评分标准(二标段)
类别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
报价(10分)报价得分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供应商报价如超出预算价,其投标报价视作无效报价)
商务部分(33分)资质2投标人具有康复、日间照料资质,1项资质者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业绩2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服务场所7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及服务场所300㎡及以上者得1分;400㎡及以上者得3分;500㎡及以上者得5分;600㎡及以上者得7分;不提供或小于300㎡者不得分;满分7分。(如为自有房产须提供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如为租赁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且租赁截止期限为2025年8月,不满足任一要求不得分)。
人员6基础人员要求:包括项目所需的管理人员、护士(或护工)、厨师等工作人员。每类人员每提供1名者得1分,最高得分2分;须提供劳动合同;不能提供者不得分;满分6分。
4基础人员要求:康复治疗师(士)、心理辅导两类人员分别至少一名,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满足一类人员要求得2分,满分4分。
硬件设施4投标人承诺针对项目内容,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包括“六室一工坊”,即:多功能活动室、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疏导室、休息室、就餐配餐室和就业工坊,提供承诺者得1分;承诺内容合理、可行者得2分;承诺内容合理、可行、详细、完善、具备强约束力者得4分。
2投标人承诺针对项目内容,提供残疾人文化、体育、音乐、手工制作相关器材,每提供以上一项内容者得0.3分;每项内容多一类器材增加0.1分;每项内容最多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2提供可以跟踪记录残疾人享受项目服务的仪器(包括但不限于打卡机),说明打卡方式、统计方式等内容,提供者得1分;残疾人可以使用、具备统计功能加0.5分;残疾人使用便捷、监管机
构跟踪监管方便者加0.5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4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固定服务床位,床位大于30张者得4分;床位25-29张者得3分;床位21-24张者得2分;床位17-20张者得1分;床位小于17张不得分;满分4分。
技术部分(57分)安全防护措施及管理制度8投标人对服务对象在服务场所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安全、信息安全、应急安全、消防安全、路途交通安全等内容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发生意外的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对措施。每提供一项制度及措施得0.3分;该项制度及措施基本完善、合理,可操作性较强良好得0.6分;该项制度及措施完善、周全、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8分。
服务方案9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制作出相对应的方案,内容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康复训练等,每提供一项得0.5分;该项方案科学、合理、可行、能基本满足残疾人需求、符合项目内容得1分;该项方案科学、合理、可行、能体现专业化、特殊性、针对性、规范化、能较好满足残疾人需求、符合项目内容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9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残疾人相关宣传节日及市残联工作安排,制作出相应的文化娱乐、文体活动方案,提供者得0.5分;方案可行、合理,具备操作性得1.5分;方案可行、合理,具备操作性,残疾人参与度高、影响力强者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制作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相对应的方案,提供1项方案者得0.3分;方案可行、合理、适应服务对象实际者得0.6分;方案可行、合理、适应服务对象,具备操作性、可持续性、稳定性、成功实施后能给残疾人带来长期稳定受益者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筛查、评估、体检方案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提供筛查、评估、体检方案,提供者得1分;方案合理、可行、性价比一般者得2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价比高者得3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3分。
管理制度及措施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残疾人信息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转诊制度等,提供一项制度者得0.5分;该项制度基本完善、合理,具备可操作性者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3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个人服务档案,提供个人服务档案者得1分;个人服务档案完善、合理者得2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2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个人服务协议,提供个人服务协议者得1分;协议完善、合理、可以有效保障残疾人利益者得2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2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投诉处理制度,包含投诉处置措施、考核机制等,每提供一项者得0.3分;该项内容合理、可行、具备操作性者得0.6分;该项内容合理、可行、具备操作性,能有效避免再次投诉、减少投诉者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2分。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内外部监督机制、促进残疾人进步的评价机制、服务评价机制、改进机制等,每提供一项者得0.3分;该项机制合理、可行、具备可操作性者得0.6分;该项机制科学、合理、可行、具备可操作性、能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残疾人满意度者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4分。
1投标人针对服务对象退出项目制定相应的退出制度,提供者得0.3分;制度合理、可行、具备约束力者得0.5分;制度合理、可行、约束力强、措施稳妥有效、能取得残疾人理解支持者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1分。
应急预案3投标人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残疾人间突发矛盾、谩骂、肢体冲突、精神情绪失控等)的应急预案及措施,提供者得1分;预案、措施科学、合理、可行者得1.5分;预案、措施科学、合理、可行、能有效控制事态不扩大、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者得3分。
食品安全4投标人对服务对象的食品安全负责,制定与残疾人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书,提供者得1分;责任书合理、可行者得2分;责任书科学、合理、可行、能有效保障残疾人食品安全者得4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4分。
3投标人对服务对象的食品安全负责,制定就餐后发生意外的应急处置预案,提供者得1分;预案合理、可行、具备可操作性者得2分;预案科学、合理、可行,措施有效、针对性强,可有效保证残疾人健康者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
服务承诺5投标人按本项目要求,制定出符合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服务目标、服务内容等,提供者得1分;承诺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目标合理、可行、良好者得3分;承诺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目标合理、可行、完善、优秀者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5分。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按照不高于13元的标准提供午餐菜谱承诺,包含主食、菜品、份量、重复周期等内容,每提供1项内容得0.3分;该项内容良好者得0.6分;该项内容优秀者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4分。
评分标准(三标段)
类别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
报价(10分)报价得分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供应商报价如超出预算价,其投标报价视作无效报价)
商务部分(30分)资质2投标人具有康复、医疗资质,1项资质者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业绩2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服务场所7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及服务场所250㎡及以上者得1分;300㎡及以上者得3分;350㎡及以上者得5分;400㎡及以上者得7分;不提供或小于250㎡者不得分;满分7分。(如为自有房产须提供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如为租赁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且租赁截止期限为2025年8月,不满足任一要求不得分)。
人员6基础人员要求:包括项目所需的管理人员、护士(或护工)、厨师等工作人员。每类人员每提供1名者得1分,最高得分2分;须提供劳动合同;不能提供者不得分;满分6分。
3基础人员要求:康复治疗师(士)、心理辅导两类人员分别至少一名,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满足一类人员要求得1.5分,满分3分。
硬件设施3投标人承诺针对项目内容,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包括“六室一工坊”,即:多功能活动室、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疏导室、休息室、就餐配餐室和就业工坊,提供承诺者得1分;承诺内容合理、可行者得2分;承诺内容合理、可行、详细、完善、具备强约束力者得3分。
2投标人承诺针对项目内容,提供残疾人文化、体育、音乐、手工制作相关器材,每提供以上一项内容者得0.3分;每项内容多一类器材增加0.1分;每项内容最多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2提供可以跟踪记录残疾人享受项目服务的仪器(包括但不限于打卡机),说明打卡方式、统计方式等内容,提供者得1分;残疾人可以使用、具备统计功能加0.5分;残疾人使用便捷、
监管机构跟踪监管方便者加0.5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3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固定服务床位,床位大于20张者得3分;床位16-19张者得2分;床位小于15张不得分;满分3分。
技术部分(60分)安全防护措施及管理制度9投标人对对服务对象在服务场所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安全、信息安全、应急安全、消防安全、路途交通安全、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内容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发生意外的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对措施。每提供一项制度及措施得0.3分;该项制度及措施基本完善、合理,可操作性较强良好得0.6分;该项制度及措施完善、周全、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9分。
服务方案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制作出相对应的方案,内容包括日常生活照料、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康复训练等,每提供一项得0.3分;该项方案科学、合理、可行、能基本满足残疾人需求、符合项目内容得0.6分;该项方案科学、合理、可行、能体现专业化、特殊性、针对性、规范化、能较好满足残疾人需求、符合项目内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分。
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制作出相对应的方案,内容包括上门提供每月不少于2次的理发、清洗被服、打扫卫生等生活协助,和简单康复训练、健康检查、心理疏导等居家照护服务。每提供一项得0.3分;该项方案科学、合理、可行、能基本满足残疾人需求、符合项目内容得0.6分;该项方案科学、合理、可行、能体现专业化、特殊性、针对性、规范化、能较好满足残疾人需求、符合项目内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残疾人相关宣传节日及市残联工作安排,制作出相应的文化娱乐、文体活动方案,提供者得0.5分;方案可行、合理,具备操作性得1.5分;方案可行、合理,具备操作性,残疾人参与度高、影响力强者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制作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相对应的方案,提供1项方案者得0.3分;方案可行、合理、适应服务对象实际者得0.6分;方案可行、合理、适应服务对象,具备操作性、可持续性、稳定性、成功实施后能给残疾人带来长期稳定受益者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筛查、评估、体检方案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提供筛查、评估、体检方案,提供者得1分;方案合理、可行、性价比一般者得2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价比高者得3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3分。
管理制度及措施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残疾人信息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转诊制度等,提供一项制度者得0.5分;该项制度基本完善、合理,具备可操作性者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3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日间照料和居家照护个人服务档案,提供以上一项个人服务档案者得0.5分;该项档案完善、合理者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2分。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日间照料和居家照护个人服务协议,提供以上一项个人服务协议者得1分;协议完善、合理、可以有效保障残疾人利益者得1.5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3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投诉处理制度,包含投诉处置措施及考核机制等,每提供一项者得0.3分;该项内容合理、可行、具备操作性者得0.6分;该项内容合理、可行、具备操作性,能有效避免再次投诉、减少投诉者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2分。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内外部监督机制、促进残疾人进步的评价机制、服务评价机制、改进机制等,每提供一项者得0.3分;该项机制合理、可行、具备可操作性者得0.6分;该项机制科学、合理、可行、具备可操作性、能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残疾人满意度者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4分。
2投标人针对服务对象退出项目制定相应的退出制度,提供者得0.5分;制度合理、可行、具备约束力者得1分;制度合理、可行、约束力强、措施稳妥有效、能取得残疾人理解支持者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应急预案3投标人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残疾人间突发矛盾、谩骂、肢体冲突、精神情绪失控等)的应急预案及措施,提供者得1分;预案、措施科学、合理、可行者得1.5分;预案、措施科学、合理、可行、能有效控制事态不扩大、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者得3分。
食品安全3投标人对服务对象的食品安全负责,制定与残疾人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书,提供者得1分;责任书合理、可行者得2分;责任书科学、合理、可行、能有效保障残疾人食品安全者得3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3分。
3投标人对服务对象的食品安全负责,制定就餐后发生意外的应急处置预案,提供者得1分;预案合理、可行、具备可操作性
者得2分;预案科学、合理、可行,措施有效、针对性强,可有效保证残疾人健康者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
服务承诺3投标人按本项目要求,制定出符合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服务目标、服务内容等,提供者得1分;承诺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目标合理、可行、良好者得2分;承诺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目标合理、可行、完善、优秀者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满3分。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按照不高于13元的标准提供午餐菜谱承诺,包含主食、菜品、份量、重复周期等内容,每提供1项内容得0.3分;该项内容良好者得0.6分;该项内容优秀者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4分。
项目名称标段备注
投标总报价小写: 大写:
标段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总价(万元)
项目需求书所有条款的应答
条款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技术支撑材料所在页码
项目需求书所有条款的应答
条款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技术支撑材料所在页码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2月18日
第八章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
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
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
企业发展。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
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
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
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
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
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
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
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
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
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
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
达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
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
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
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
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
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
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
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
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
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
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
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
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
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
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
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附 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
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
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
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
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
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 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
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
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
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
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
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
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
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
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
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 20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
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
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
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
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
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
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
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
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
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21 年 1 月 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
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
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
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
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
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
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
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
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
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总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询问、质疑、投诉
第六章 合同条款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附件: 1.“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用户手册
2.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用户手册
3.投标供应商操作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
嘉峪关市 2024 年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嘉峪关市 2024 年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嘉峪关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ygzyjy.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6 月 06 日 9:00(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哈希编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GZCDL2024035G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 2024 年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预算金额:151.5 万元(一标段:57.6 万元;二标段:46.8 万元;三标段:47.1
万元)
采购需求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3 个标段
一标段:以日间照料方式提供服务,为我市不少于 80 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
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
劳动技能训练和辅助性就业等基本照护服务,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和开展的
服务项目,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包括“六室一工坊”,即:多功能活动室、医疗
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疏导室、休息室、就餐配餐室和就业工坊。
二标段:以日间照料方式提供服务,为我市不少于 65 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
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
劳动技能训练和辅助性就业等基本照护服务,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和开展的
服务项目,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包括“六室一工坊”,即:多功能活动室、医疗
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疏导室、休息室、就餐配餐室和就业工坊。
2
三标段:以日间照料和居家照护方式提供服务,共计服务不少于 105 名残疾人。
为我市不少于 55 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
训练、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劳动技能训练和辅助性就业等基本
照护服务,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和开展的服务项目,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
包括“六室一工坊”,即:多功能活动室、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疏导室、
休息室、就餐配餐室和就业工坊。
为我市不少于 50 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上门提供每月不少于 2 次的理发、清洗
被服、打扫卫生等生活协助,或简单康复训练、健康检查及心理疏导等居家照护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
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
拟)。
(3)供应商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提供 2024 年 1-3 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
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提供 2024 年 1-3 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开标当日,由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
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①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除信用查询外,其余资料均需按要求提供并扫描加盖公司鲜章。
② 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
不允许供应商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05 月 15 日 00:00:00—2024 年 06 月 06 日 08:59:59
地点:登录“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ygzyjy.gov.cn/f)
自行下载。
注:为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嘉
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需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网址:http://101.37.134.104:
1200/Accounts/Login) 注册并认证企业信息(已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
台注册且认证通过的用户可直接登录),注册认证通过后,采用“用户名+密码+验证
4
码”的方式或者使用 CA 数字证书方式登录。
第二步: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的电子服务系统登录(网址:http:
//120.27.242.171:8091/Accounts/Login) ,选择拟参与项目标段进行投标登记(请
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内进行投标登
记) ,投标人应准确登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登记成功后——点击“我投
标的项目”中查看登记情况,并在该系统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登记成功后,采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方式或者使用 CA
数字证书方式登录。
第三步: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的网上开评标系统(网址:http:
//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选择拟参与项目标段再次进行投标登记
(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网上开评标系统内进行投标登记),登记成功后—点
击“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登记情况,并在该系统内下载投标固化工具、下载固化后
的招标文件,上传 HASH 编码及上传固化后的投标文件(网上开评标系统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指南——政府采购——嘉峪关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开评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
投标人须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
投标登记,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在上述两个系统内进行投标登记,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对应的 HASH 编码提交截止时间:
2024 年06 月06 日 9 :00 前上传提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对迟于截止时间提交的 HASH 编码
5
将不予接受。
2.固化后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06 月 06 日 10:00 前上传提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
系统”(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06 日 9:00
开标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3 开标厅
投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
件,投标供应商将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其对应的 HASH 编码)按招标文件要求成
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即自 2024 年 05 月 14 日至 2024 年 05 月 20 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投标须知:
1.软硬件设施:
(1)计算机带摄像头、麦克风,推荐使用 win10 系统;
(2)浏览器要求:使用 360 安全浏览器;
(3)开标前扫描二维码参加直播会议(二维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办公软件:WPS 或 office、PDF 阅读器等办公软件。
(5)网络环境:流畅登陆互联网(建议带宽不低于 200M),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的流畅性。
2.系统登陆:
(1)已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注册用户:
方式一(用户登录):打开“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6
//ggzyjy.gansu.gov.cn/),点击“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121.41.35.55:
3010/OpenTender/login),点击用户登录,输入账号(手机号)→输入密码→输入
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
方法二(证书登陆):打开“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ggzyjy.gansu.gov.cn/),点击“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121.41.35.55:
3010/OpenTender/login),点击证书登录,插入 UKEY(即 CA 证书),输入密码点击
登录。
(2)未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注册用户:
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http:
//gxpt.ggzyjy.gansu.gov.cn/Accounts/Login),注册手机号→填写企业信息→提
交认证,认证通过后登陆“网上开评标系统”,登陆方式同上。
3.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登记→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下载固化后的 zbvt 格式招标文件→固化编
制好的投标文件→开标前提交 HASH 编码→开标后提交固化后的投标文件
(1)投标登记:登陆网上开评标系统→找到对应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 。
(2)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登陆网上开评标系统→找到对应的项目→点击
“进入网上开标厅”→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
(3)下载固化后的 zbvt 格式招标文件(使用 360 安全浏览器登录下载):登陆
网上开评标系统→找到对应的项目→点击“进入网上开标厅”→下载固化后的 zbvt
格式招标文件。
(4)固化编制好的投标文件:安装下载好的投标文件固化工具→打开投标文件
固化工具→导入下载好的固化后的 zbvt 格式招标文件→选择固化投标文件保存位置
→导入编制好的 PDF 版本的投标文件→填写开标信息→导入保证金缴款凭证或电子保
7
函→导入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信息→导出固化后的 tbvt 格式投标文件(生成
HASH 编码与固化后的 tbvt 格式投标文件)。
(5)开标前提交 HASH 编码:开标前登陆网上开评标系统→找到对应项目→进入
网上开标厅→复制 HASH 编码→提交。
(6)开标后提交固化后的 tbvt 格式投标文件:登陆网上开评标系统→找到对应
项目→进入网上开标厅→开标后提交固化后的 tbvt 格式投标文件→系统自动校验(文
件与之前提交的 HASH 编码匹配对应即校验成功)→等待确认结果→点击确认无异议
→开标结束。
如遇操作问题,请致电技术公司技术支持人员:
文锐技术支持 0937-6213009
17797661558
技术支持 QQ 群:871473552
各投标人可登录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左侧在线质疑投诉
功能就已参加项目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申请或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申请。
登录网址: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120.27.242.171:
8091/Accounts/Login
联系电话:0937-621300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嘉峪关市迎宾西路 689 号
联系方式:0937-6273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酒泉玉坤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8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北门什字街 7 号鑫隆蕊苑 1 号楼 2-4-1 号
联系方式:0937-5969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东超
联系方式:0937-5969797
八、受理质疑的联系单位及联系电话
1.名 称: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采购人)
地 址:嘉峪关市迎宾西路 689 号
联系方式:0937-6273698
2.名 称:酒泉玉坤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北门什字街 7 号鑫隆蕊苑 1 号楼 2-4-1 号
联系方式:0937-5969797
9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项目名称 嘉峪关市2024年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
2 采购文件编号 JYGZCDL2024035G
名 称: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
3 采购人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937-6273698
名 称:酒泉玉坤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北门什字街 7 号鑫隆蕊苑 1 号楼 2-4-1

联系人:0937-5969797
5 采购方式
电 话:
公开招标
6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7 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资金
8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 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
10 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
11
小企业采购
☑是 □否
10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固在评审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
12
报价扣除
惠的扶持政策。
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①农、林、牧、渔业,②工业,③
采 购 标 的 对 应
建筑业,④批发业,⑤零售业,⑥交通运输业,⑦仓储业,⑧邮政
的 中 小 企 业 划
业,⑨住宿业,⑩餐饮业,⑪信息传输业,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分 标 准 所 属 行
业,⑬房地产开发经营,⑭物业管理,⑮租赁和商业服务业,⑯其

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
该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⑮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分包
☐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 B不同意分包。
项目属性与核
☐A 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心产品
 B 服务类。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
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
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
13
14
15
16
采购或强制采购。
17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18 现场勘查
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19
HASH编码提交
截止时间
固化后投标文
2024年06月06日 9:00:00
20
件提交截止时
2024年06月06日 10:00:00

11
21
22
开标时间和地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6日 9时00分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
(线上开标)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为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
拟参与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需进行以下操作:
第 一 步 在 甘 肃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主 体 共 享 平 台 ( 网 址 : http :
//101.37.134.104:1200/Accounts/Login)注册并认证企业信息(已
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注册且认证通过的用户可直接
登录),注册认证通过后,采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方式或者
使用CA数字证书方式登录。第二步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
台 下 的 电 子 服 务 系 统 登 录 ( 网 址 : http : //120.27.242.171 :
8091/Accounts/Login),选择拟参与项目标段进行投标登记(请在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内
进行投标登记),投标人应准确登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登记成功后——点击“我投标的项目”中查看登记情况,并在该系
23
网上投标登记
统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
方式
统登记成功后,采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方式或者使用
CA数字证书方式登录。第三步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
的 网 上 开 评 标 系 统 ( 网 址 : http : //121.41.35.55 :
3010/OpenTender/login),选择拟参与项目标段再次进行投标登记
(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网上开评标系统内进行投标登
记),登记成功后—点击“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登记情况,并在
该系统内下载投标固化工具、下载固化后的招标文件,上传HASH编
码及上传固化后的投标文件(网上开评标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嘉
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指南——政府采购——嘉峪
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开评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
南》)。投标人须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网
上开评标系统”内均需进行投标登记,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在上述两
个系统内进行投标登记,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
电子投标文件
的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电子版1份。(有分包按分包制作、无分包按整包制
作)。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应编有目录和页码。除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
24
25
要求
编制页码。
投标人对招标
自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不含发布当天,以甘
26
文件提出质疑
肃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为准),过期视作无疑义。超出法定期限
的时间
的质疑不予受理。
投标人对中标
自中标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不含发布当天,以甘肃省政府采购
27
结果提出质疑
网发布时间为准),过期视作无疑义。超出法定期限的质疑不予受
的时间

28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若项目相关信息变更,请投标人实时关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因投标人未关注网站更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9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
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1.本项目合同条款;
2.招标文件;
3.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30 合同构成文件
4.供应商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
5.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
6.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7.保密协议或条款。
31
备选投标方案和
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
32 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确定
13
33 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
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由采购人在评审开始前进行审查。若提供的资
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不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专家不参与
投标人资格要
34

资格审查)
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中公开招标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资格条
件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收取
☑不收取
35 投标保证金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的通知》(甘财采([2022]16 号),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
标保证金。
36 履约保证金
□收取
☑不收取
供应商家数计
37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
三十一条执行。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
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
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
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
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
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多
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要求处理。
14
1.投标人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交
易,自行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 windows10,
360 安全浏览器、WPS 或 Office 办公软件)、麦克风、摄像头、钉
钉(没有账号的请提前申请,注册账号必须为该公司投标登记时填
写的联系人电话号码。
2.代理机构开标前 10 分钟通过钉钉软件建立网上开标视频会议群,
各投标人提前扫描网上开标会议群二维码,申请加入参加钉钉视频
38 开标准备
会议,不按时进群造成未参加网上开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入群申请备注项目名称)
软件正版化要
39

采购单位采购办公设备、软件应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相关要求。
在采购计算机硬件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不建议软、硬
件分开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正版化软件。
40
需要落实的政
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
〔2004〕185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
15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招标文件描述的投标人须知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
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
约定内容为准;
41 解释权
(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
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
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6)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减少不必要的
失误,有疑问可咨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理解有误造成
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开标、评标环节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开评标系统、软硬件及网
络等原因导致开标、评标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招标人有权会同交
易中心和监管部门确定是否延时、延期、终止及重新组织招标。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
42 其他补充说明
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标段 6387 元,二标段
5190 元,三标段 5223 元。
本项目的场地设施租赁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费用以实际发生为
准)。
1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总 则
请重点关注招标文件中黑字加注内容
第一条 项目说明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委托酒泉玉坤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其
嘉峪关市 2024 年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活动。酒泉玉坤招标
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招标评审、由采购方委托人和评审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将推
荐中标候选人。
第二条 定义
1.“采购人”: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
2.“代理机构”:酒泉玉坤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投标供应商”指按本文件规定领取招标文件后参加公开招标活动
的供应商。
5.“招标文件”指由酒泉玉坤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
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6.“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
真、电子邮件。
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第三条 合格投标人
1.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已成功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
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7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
商才能参加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包组中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
联合体投标。
12.关于分公司投标: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
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
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
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货物采购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
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可以享受
扶持政策。(大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可享受政策)。货物采购中,供应商提
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扶持政策。(供
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工程采购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的,
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可以享受扶持政策。服务采购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18
的,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可以享
受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采购中只以中小企业提供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为准,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声明函之外的其他证明文件。政府采购监督检查、
投诉处理及行政处罚中涉及中小企业认定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
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
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第四条 禁止事项
1.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
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2.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
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
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
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五条 保证
19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有效的,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
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七条 现场勘察
1.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
供应商自己负责。
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供应商不
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第八条 节能产品
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
证书,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中“★”标注的品
目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
18 号)范围内的目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第二节 招标文件
第九条 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投标文件构成(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十条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0
1.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布更
正公告,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对于未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
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投标文件的构成
第三节 投标文件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承诺(缺失或遗漏造成的无效标
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商务响应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注:此格式仅供由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活动并对投标
文件进行签署的投标人使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此格式仅供由法定代表委托人参与开标活动并对
投标文件进行签署的投标人使用)
4.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5.投标人资格声明
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
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
拟)。
8.供应商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
21
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9.提供 2024 年 1-3 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
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10.提供 2024 年 1-3 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1.招标公告中投标商资格要求中须提供的其他相应资质及证明材料;
12.开标一览表 ;
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自选)。
(二)技术响应文件
1.分项报价表;
2.技术偏离表;
3.商务偏离表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自选);
5.采购方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文件资料、图片、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
有关招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简化字。
2.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十三条 电子投标文件填写说明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
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服务规范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根据自己的技术水平、商务能力
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真实的响应。
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编制目录。除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
22
面都要编制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
4.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的要求逐项填写。
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
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6.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后审。
第十四条 投标报价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参照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规定
的填报内容进行报价(如适用)。
2.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3. 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
后不作任何调整。
4. 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手写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5. 投标分项报价应包括:
(1)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
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
性响应投标而视为投标无效。
(2)除投标资料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
被视为无效投标。
(3) 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
被视为无效投标。
此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预算 151.5 万元,一标段:57.6 万元,二标段:46.8 万
元,三标段:47.1 万元;各投标人报价应等于或低于预算金额,超出预算的报价将
视作无效标。
此次公开招标项目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
用。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系统所需货物运输、安装、调试、人工、
验收、保险、利润、税金、劳保统筹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
23
率、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报价为最具竞争力的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投标价格(评委认定的属
于算术修正的价格调整除外)。且采用单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且最低价
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投标单位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对报价应 严格保密,投标货币
为人民币。
第十五条 联合体投标
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
投标的,则必须满足: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至(六)项规定。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2.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
(或包组)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投标。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
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
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
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
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七条 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24
1.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2.投标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
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
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文件在加盖投标人公章时,不得使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部门
章或分支机构章、授权(投标)专用章等代替;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第十八条 电子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提交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含固化的电子“开标一览表”及其对应的
哈希值)以上所有内容均为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开标一览表”应保证能正常读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电子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
非唯一理解的电子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4. 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
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 .电子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编制。
6. 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
第十九条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
供应商将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含固化的“开标一览表”及其对应的哈希值)
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对晚于
截止时间提交的哈希值将不予接受。
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电子投标文件。
第二十条 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5
1.开标前提交哈希值:开标前供应商提前提交哈希值。提交后如需修改投标文件,
需重新固化修改后的投标文件,生成新的哈希值并重新提交上传。
2. 在提交哈希值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做任何修
改或撤回投标。
第二十一条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
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保证
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投标人应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
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
集采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
行。
第四节 开标、评标
第二十二条 开标
1. 开标时,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电子语音方式进
行唱标,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投标人
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在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对唱标的内容进行确认。
3.对不同文字文本电子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单位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
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直播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6
5.如投标人遇断电、断网、硬件设备损坏等其他突发情况、网络原因造成投标文
件上传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因交易系统或系统硬件故障等非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
可以经现场申请封标,待技术问题解决后再开评标。
7.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依法按招标文件要求对
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监督: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系统监控并进行光盘刻录,对整个开、评标过程
进行见证记录,如有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5 人组成。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
进入评标委员会。利害关系指: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
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
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
标工作。开标将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
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 评标要求
原则
27
采购人组织评标,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评委会成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的宗旨,认真细致地做好评标工作。
1.评委会成员人数不少于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
之二。
2.评委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
承担个人责任。
3.评委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
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
组织采购活动。
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
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第二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
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28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嘉峪关市 2024 年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151.5 万元(其中 1 标段:57.6 万元;2 标段:46.8 万元;3 标段:
47.1 万元)。
(三)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 3 个标段。
标段
内容
预算价(万元)
以日间照料方式提供服务,为我市不少于 80 名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劳动技能训练
1
和辅助性就业等基本照护服务,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
57.6
特点和开展的服务项目,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包括“六
室一工坊”,即:多功能活动室、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
室、心理疏导室、休息室、就餐配餐室和就业工坊。
以日间照料方式提供服务,为我市不少于 65 名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劳动技能训练
2
和辅助性就业等基本照护服务,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
46.8
特点和开展的服务项目,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包括“六
室一工坊”,即:多功能活动室、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
室、心理疏导室、休息室、就餐配餐室和就业工坊。
29
以日间照料和居家照护方式提供服务,共计服务不少
于 105 名残疾人。
为我市不少于 55 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日常生活
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
力辅导、职业康复、劳动技能训练和辅助性就业等基本照
3
护服务,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和开展的服务项目,
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包括“六室一工坊”,即:多功
能活动室、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疏导室、休息
47.1
室、就餐配餐室和就业工坊。
为我市不少于 50 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上门提供每月
不少于 2 次的理发、清洗被服、打扫卫生等生活协助,或
简单康复训练、健康检查及心理疏导等居家照护服务。
(四)服务对象
具有嘉峪关市户籍,年龄在 16—59 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照
护服务需求,经评估适合开展服务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视力、肢体残疾人。满足以上
条件时,优先考虑低保、家庭生活困难、残疾程度较重、无固定工资收入的残疾人。
(五)服务周期
财政提供服务期限为 12 个月,节假日及法定休息日不计入补贴范围。个人服务
期限以实际提供服务时间计算,被照护人员因其他主客观原因不能继续接受照护服
务,可及时调整补充。
(六)日间照料服务地点
一标段服务地点为于南市区,设在嘉峪关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资源使用
费为 20000 元/年。
二、三标段服务地点由承接机构自行提供场地。
30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一条 评标工作程序
1.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
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被
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可实行及时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审
结束宣布评审结果时告知投标当事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
务和价格评审。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 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1.2 投标报价是否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范围内;
1.3 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商务、技术等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资格要
求除外);
1.4 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5 投标人能否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6 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1.7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8 查看开标结果一览表中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否一
致,如有出入以现场开标记录中报价为准。
2.投标文件的校核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现场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
不一致的,以现场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1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
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
就相关问题以电子方式进行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电子形式,
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
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有效的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
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
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比较与评价。
(1)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
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
然 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第二条 评标规则及评标办法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参加投标、串通参加投标、
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作
无效文件处理。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具体下表 )。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
32
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
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 位。
类别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一标段)
评分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
报价(10
分)
报价得分 10
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供应商报价如超出预算价,其投标报价视
商务部分
(30 分)
资质
业绩
人员
硬件设施
3
2
8
6
7
2
作无效报价)
投标人具有康复、助残(养老、照料、照护等)日间照料资质,1 项资质
者得 1.5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3 分。
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满分 2 分(以
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基础人员要求:包括专职的管理人员、护士(或护工)、营养师、
财务人员、厨师、帮厨,以及专兼职的医师、社会工作者、讲师、
就业指导人员等工作人员。每提供以上一类人员者得 0.8 分,须
提供相关证书及劳动合同;不能提供者不得分;满分 8 分。
基础人员要求:康复治疗师(士)、心理辅导、主治医师三类人
员分别至少一名,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
明(2024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满足一类人员要求
得 2 分,满分 6 分。
投标人承诺针对项目内容,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包括“六室
一工坊”,即:多功能活动室、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
疏导室、休息室、就餐配餐室和就业工坊,并围绕“六室一工坊”
进行必要的资金、设施设备投入,提供承诺者得 2 分;承诺内容
合理、可行者得 4 分;承诺内容合理、可行、详细、完善、具备
较强约束力者得 7 分;不承诺不得分;满分 7 分。
提供可以跟踪记录残疾人享受项目服务的仪器(包括但不限于打
卡机),说明打卡方式、统计方式等内容,提供者得 1 分;残疾
人可以使用、具备统计功能加 0.5 分;残疾人使用便捷、监管机
构跟踪监管方便者加 0.5 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 2 分。
33
投标人承诺针对项目内容提供残疾人文化娱乐、手工制作、日间
照料所需相关设施、器材等得 0.2 分。并附相关设施、器材等清
单,每提供以上一项内容者得 0.4 分;每项内容多一类器材增加
2
0.1 分;每项内容最多得 0.6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2 分。
承诺负责对日间照料场地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维修、维护及
保养,以满足残疾人日间照料需求、安全防护要求和场所美观要
2
求,提供者得 1 分;承诺合理、可行、良好者得 1.5 分;承诺合
理、可行、详细、完善、具备较强约束力者得 2 分;不提供不得
分;满分 2 分。
投标人承诺对服务对象在服务场所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
安全、康复安全、信息安全、应急安全、消防安全、路途交通安
全等负相应的责任者得 0.4 分,以上内容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发
6
生意外的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对措施。每提供一项制度及措施得 0.2
分;该项制度及措施基本完善、合理,可操作性较强良好得 0.4
分;该项制度及措施完善、周全、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 0.7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6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制作出相对应的方案,内容包括日常生活
照料、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
职业康复、劳动技能训练、康复训练等,每提供一项得 0.3 分;
8
该项方案科学、合理、可行、能基本满足残疾人需求、符合项目
内容得 0.6 分;该项方案科学、合理、可行、能体现专业化、特
殊性、针对性、规范化、能较好满足残疾人需求、符合项目内容
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8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残疾人相关宣传节日及市残联工作
安排,制作出相应的文化娱乐、文体活动方案,提供者得 1 分;
3
方案可行、合理,具备操作性得 2 分;方案可行、合理,具备操
安全防护
措施及管
理制度
技术部分
(60 分)
服务方案
作性,残疾人参与度高、影响力强者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
分 3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制作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相对应的方案,
并提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案例,提供 1 项方案者得 0.5 分;方
案可行、合理、适应服务对象实际者得 1 分;方案可行、合理、
适应服务对象,具备操作性、可持续性、稳定性、成功实施后能
11
给残疾人带来长期稳定受益者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方案项满
分 8。
提供 1 项案例者得 0.1 分;案例可行、合理、适应我市条件者得
0.4 分;方案可行、合理、适应服务对象,具备操作性、可持续性、
稳定性、成功实施过、可在我市开展者得 0.75 分;案例项满分 3
34
分。
筛查、评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提供筛查、评估、体检方案,提供者得 1 分;
估、体检
3
方案合理、可行、性价比一般者得 2 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
方案
性价比高者得 3 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 3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权
益保障制度、行政管理制度、残疾人信息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
3
度、转诊制度等,提供一项制度者得 0.2 分;该项制度基本完善、
合理,具备可操作性者得 0.4 分;该项制度完善、科学、合理,
可操作性强者得 0.6 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 3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个人服务档案,提供个
1
人服务档案者得 0.5 分;个人服务档案完善、合理者得 1 分;不
提供者不得分;满分 1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个人服务协议,提供个
1
人服务协议者得 0.5 分;协议完善、合理、可以有效保障残疾人
利益者得 1 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 1 分。
管理制度
及措施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投诉处理制度,包含投
诉处理流程、处置措施及考核机制等,每提供一项者得 0.3 分;
3
该项内容合理、可行、具备操作性者得 0.6 分;该项内容合理、
可行、具备操作性,能有效避免再次投诉、减少投诉者得 1 分;
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 3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内外部监督机制、促进
残疾人进步的评价机制、服务评价机制及改进机制等,每提供一
2
项者得 0.2 分;该项机制合理、可行、具备可操作性者得 0.3 分;
该项机制科学、合理、可行、具备可操作性、能有效提升服务质
量和残疾人满意度者得 0.5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2 分。
投标人针对服务对象退出项目制定相应的退出制度,提供者得 0.3
分;制度合理、可行、具备约束力者得 0.6 分;制度合理、可行、
约束力强、措施稳妥有效、能取得残疾人理解支持者得 1 分;不
1
提供不得分;满分 1 分。
投标人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残疾人间突发矛盾、谩
骂、肢体冲突、精神情绪失控、受伤、重疾、火灾等)的应急预
应急预案 3
案及措施,提供者得 1 分;预案、措施科学、合理、可行者得 1.5
分;预案、措施科学、合理、可行、能有效控制事态不扩大、将
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者得 3 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 3 分。
投标人对服务对象的食品安全负责,制定与残疾人签订的食品安
食品安全 3
全责任书,提供者得 0.5 分;责任书合理、可行者得 1.5 分;责
任书科学、合理、可行、能有效保障残疾人食品安全者得 3 分;
35
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 3 分。
投标人对服务对象的食品安全负责,制定就餐后发生意外的应急
2
处置预案,提供者得 0.5 分;预案合理、可行、具备可操作性者
得 1 分;预案科学、合理、可行,措施有效、针对性强,可有效
保证残疾人健康者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2 分。
投标人按本项目要求,制定出符合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包括但不
限于服务质量、服务目标、服务内容等,提供者得 0.5 分;承诺
2
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目标合理、可行、良好者得 1 分;承
诺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目标合理、可行、完善、优秀者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2 分。
服务承诺
3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按照不高于 13 元的标准提供午餐菜谱承
诺,包含主食、菜品、份量、重复周期等内容,每提供 1 项内容
得 0.3 分;该项内容良好者得 0.5 分;该项内容优秀者得 0.75 分;
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3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制定建设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省级示范
中心的承诺,提供承诺者得 0.5 分;承诺内容合理、可行、措施
3
得当、良好者得 1.5 分,承诺内容合理、可行、措施得当、具备
较强约束力、能切实提升日间照料服务水平、树立示范中心品牌
者得 3 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 3 分。
36
类别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二标段)
评分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
报价(10
分)
报价得分 10
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供应商报价如超出预算价,其投标报价视
资质
业绩
2
2
服务场所 7
作无效报价)
投标人具有康复、日间照料资质,1 项资质者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
分 2 分。
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满分 2 分(以
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及服务场所 300 ㎡及以上
者得 1 分;400 ㎡及以上者得 3 分;500 ㎡及以上者得 5 分;600
㎡及以上者得 7 分;不提供或小于 300 ㎡者不得分;满分 7 分。
(如为自有房产须提供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
证;如为租赁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且租赁截止期限为 2025 年 8
月,不满足任一要求不得分)。
人员
商务部分
(33 分)
基础人员要求:包括项目所需的管理人员、护士(或护工)、厨
6
师等工作人员。每类人员每提供 1 名者得 1 分,最高得分 2 分;
须提供劳动合同;不能提供者不得分;满分 6 分。
基础人员要求:康复治疗师(士)、心理辅导两类人员分别至少
4
一名,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满足一类人员要求得 2
分,满分 4 分。
投标人承诺针对项目内容,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包括“六室
一工坊”,即:多功能活动室、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
4
疏导室、休息室、就餐配餐室和就业工坊,提供承诺者得 1 分;
承诺内容合理、可行者得 2 分;承诺内容合理、可行、详细、完
善、具备强约束力者得 4 分。
硬件设施
2
投标人承诺针对项目内容,提供残疾人文化、体育、音乐、手工
制作相关器材,每提供以上一项内容者得 0.3 分;每项内容多一
类器材增加 0.1 分;每项内容最多得 0.5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
分 2 分。
提供可以跟踪记录残疾人享受项目服务的仪器(包括但不限于打
2
卡机),说明打卡方式、统计方式等内容,提供者得 1 分;残疾
人可以使用、具备统计功能加 0.5 分;残疾人使用便捷、监管机
37
技术部分
(57 分)
构跟踪监管方便者加 0.5 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 2 分。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固定服务床位,床位大于 30 张者得 4 分;
4
床位 25-29 张者得 3 分;床位 21-24 张者得 2 分;床位 17-20 张
安全防护
措施及管
8
理制度
者得 1 分;床位小于 17 张不得分;满分 4 分。
投标人对服务对象在服务场所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
医疗安全、信息安全、应急安全、消防安全、路途交通安全等内
容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发生意外的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对措施。每
提供一项制度及措施得 0.3 分;该项制度及措施基本完善、合理,
可操作性较强良好得 0.6 分;该项制度及措施完善、周全、科学、
合理、操作性强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8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制作出相对应的方案,内容包括日常生活
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
康复训练等,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该项方案科学、合理、可行、
9
能基本满足残疾人需求、符合项目内容得 1 分;该项方案科学、
合理、可行、能体现专业化、特殊性、针对性、规范化、能较好
满足残疾人需求、符合项目内容得 1.5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9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残疾人相关宣传节日及市残联工作
服务方案
安排,制作出相应的文化娱乐、文体活动方案,提供者得 0.5 分;
2
方案可行、合理,具备操作性得 1.5 分;方案可行、合理,具备
操作性,残疾人参与度高、影响力强者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满分 2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制作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相对应的方案,
提供 1 项方案者得 0.3 分;方案可行、合理、适应服务对象实际
2
者得 0.6 分;方案可行、合理、适应服务对象,具备操作性、可
持续性、稳定性、成功实施后能给残疾人带来长期稳定受益者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2 分。
筛查、评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提供筛查、评估、体检方案,提供者得 1 分;
估、体检
3
方案合理、可行、性价比一般者得 2 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
方案
性价比高者得 3 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 3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残
疾人信息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转诊制度等,提供一项制度
者得 0.5 分;该项制度基本完善、合理,具备可操作性者得 1 分;
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 3 分。
3
管理制度
及措施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个人服务档案,提供个
2
人服务档案者得 1 分;个人服务档案完善、合理者得 2 分;不提
供者不得分;满分 2 分。
38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个人服务协议,提供个
2
人服务协议者得 1 分;协议完善、合理、可以有效保障残疾人利
益者得 2 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 2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投诉处理制度,包含投
诉处置措施、考核机制等,每提供一项者得 0.3 分;该项内容合
2
理、可行、具备操作性者得 0.6 分;该项内容合理、可行、具备
操作性,能有效避免再次投诉、减少投诉者得 1 分;不提供者不
得分;满分 2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内外部监督机制、促进
残疾人进步的评价机制、服务评价机制、改进机制等,每提供一
4
项者得 0.3 分;该项机制合理、可行、具备可操作性者得 0.6 分;
该项机制科学、合理、可行、具备可操作性、能有效提升服务质
量和残疾人满意度者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4 分。
投标人针对服务对象退出项目制定相应的退出制度,提供者得 0.3
分;制度合理、可行、具备约束力者得 0.5 分;制度合理、可行、
约束力强、措施稳妥有效、能取得残疾人理解支持者得 1 分;不
1
提供不得分;满分 1 分。
投标人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残疾人间突发矛盾、谩
骂、肢体冲突、精神情绪失控等)的应急预案及措施,提供者得 1
应急预案 3
分;预案、措施科学、合理、可行者得 1.5 分;预案、措施科学、
合理、可行、能有效控制事态不扩大、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者得 3
食品安全
分。
4
3
投标人对服务对象的食品安全负责,制定与残疾人签订的食品安
全责任书,提供者得 1 分;责任书合理、可行者得 2 分;责任书
科学、合理、可行、能有效保障残疾人食品安全者得 4 分;不提
供者不得分;满分 4 分。
投标人对服务对象的食品安全负责,制定就餐后发生意外的应急
处置预案,提供者得 1 分;预案合理、可行、具备可操作性者得 2
分;预案科学、合理、可行,措施有效、针对性强,可有效保证
残疾人健康者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3 分。
投标人按本项目要求,制定出符合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包括但不
限于服务质量、服务目标、服务内容等,提供者得 1 分;承诺服
服务承诺 5
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目标合理、可行、良好者得 3 分;承诺
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目标合理、可行、完善、优秀者得 5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5 分。
39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按照不高于 13 元的标准提供午餐菜谱承
4
诺,包含主食、菜品、份量、重复周期等内容,每提供 1 项内容
得 0.3 分;该项内容良好者得 0.6 分;该项内容优秀者得 1 分;
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4 分。
40
类别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三标段)
评分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
报价(10
分)
报价得分 10
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
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供应商报价如超出预算价,其投
资质
业绩
2
2
服务场所 7
标报价视作无效报价)
投标人具有康复、医疗资质,1 项资质者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
分 2 分。
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满分 2 分
(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及服务场所 250 ㎡及以
上者得 1 分;300 ㎡及以上者得 3 分;350 ㎡及以上者得 5 分;
400 ㎡及以上者得 7 分;不提供或小于 250 ㎡者不得分;满分 7
分。(如为自有房产须提供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房产证或不动
产登记证;如为租赁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且租赁截止期限为
2025 年 8 月,不满足任一要求不得分)。
人员
商务部分
(30 分)
基础人员要求:包括项目所需的管理人员、护士(或护工)、
6
厨师等工作人员。每类人员每提供 1 名者得 1 分,最高得分 2
分;须提供劳动合同;不能提供者不得分;满分 6 分。
基础人员要求:康复治疗师(士)、心理辅导两类人员分别至
3
少一名,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满足一类人员要求
得 1.5 分,满分 3 分。
投标人承诺针对项目内容,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包括“六
室一工坊”,即:多功能活动室、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
3
心理疏导室、休息室、就餐配餐室和就业工坊,提供承诺者得 1
分;承诺内容合理、可行者得 2 分;承诺内容合理、可行、详
细、完善、具备强约束力者得 3 分。
硬件设施
2
投标人承诺针对项目内容,提供残疾人文化、体育、音乐、手
工制作相关器材,每提供以上一项内容者得 0.3 分;每项内容
多一类器材增加 0.1 分;每项内容最多得 0.5 分;不提供不得
分;满分 2 分。
提供可以跟踪记录残疾人享受项目服务的仪器(包括但不限于
2
打卡机),说明打卡方式、统计方式等内容,提供者得 1 分;
残疾人可以使用、具备统计功能加 0.5 分;残疾人使用便捷、
41
监管机构跟踪监管方便者加 0.5 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 2 分。
3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固定服务床位,床位大于 20 张者得 3
分;床位 16-19 张者得 2 分;床位小于 15 张不得分;满分 3 分。
投标人对对服务对象在服务场所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
安全、医疗安全、信息安全、应急安全、消防安全、路途交通
安全防护
安全、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内容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发生意外
措施及管
9
的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对措施。每提供一项制度及措施得 0.3 分;
理制度
该项制度及措施基本完善、合理,可操作性较强良好得 0.6 分;
该项制度及措施完善、周全、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 1 分;
技术部分
(60 分)
服务方案
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9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制作出相对应的方案,内容包括日常生
活照料、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
辅导、康复训练等,每提供一项得 0.3 分;该项方案科学、合
6
理、可行、能基本满足残疾人需求、符合项目内容得 0.6 分;
该项方案科学、合理、可行、能体现专业化、特殊性、针对性、
规范化、能较好满足残疾人需求、符合项目内容得 1 分;不提
供不得分;满分 6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制作出相对应的方案,内容包括上门提
供每月不少于 2 次的理发、清洗被服、打扫卫生等生活协助,
和简单康复训练、健康检查、心理疏导等居家照护服务。每提
6
供一项得 0.3 分;该项方案科学、合理、可行、能基本满足残
疾人需求、符合项目内容得 0.6 分;该项方案科学、合理、可
行、能体现专业化、特殊性、针对性、规范化、能较好满足残
疾人需求、符合项目内容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6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残疾人相关宣传节日及市残联工
作安排,制作出相应的文化娱乐、文体活动方案,提供者得 0.5
2
分;方案可行、合理,具备操作性得 1.5 分;方案可行、合理,
具备操作性,残疾人参与度高、影响力强者得 2 分;不提供不
得分;满分 2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制作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相对应的方
案,提供 1 项方案者得 0.3 分;方案可行、合理、适应服务对
2
象实际者得 0.6 分;方案可行、合理、适应服务对象,具备操
作性、可持续性、稳定性、成功实施后能给残疾人带来长期稳
定受益者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2 分。
筛查、评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提供筛查、评估、体检方案,提供者得 1
估、体检
3
分;方案合理、可行、性价比一般者得 2 分;方案科学、合理、
方案
可行、性价比高者得 3 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 3 分。
42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
残疾人信息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转诊制度等,提供一项
制度者得 0.5 分;该项制度基本完善、合理,具备可操作性者
3
得 1 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 3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日间照料和居家照护
2
个人服务档案,提供以上一项个人服务档案者得 0.5 分;该项
档案完善、合理者得 1 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 2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日间照料和居家照护
3
个人服务协议,提供以上一项个人服务协议者得 1 分;协议完
善、合理、可以有效保障残疾人利益者得 1.5 分;不提供者不
得分;满分 3 分。
管理制度
及措施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投诉处理制度,包含
投诉处置措施及考核机制等,每提供一项者得 0.3 分;该项内
2
容合理、可行、具备操作性者得 0.6 分;该项内容合理、可行、
具备操作性,能有效避免再次投诉、减少投诉者得 1 分;不提
4
2
供者不得分;满分 2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作出相对应的内外部监督机制、促
进残疾人进步的评价机制、服务评价机制、改进机制等,每提
供一项者得 0.3 分;该项机制合理、可行、具备可操作性者得
0.6 分;该项机制科学、合理、可行、具备可操作性、能有效提
升服务质量和残疾人满意度者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4
分。
投标人针对服务对象退出项目制定相应的退出制度,提供者得
0.5 分;制度合理、可行、具备约束力者得 1 分;制度合理、可
行、约束力强、措施稳妥有效、能取得残疾人理解支持者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2 分。
投标人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残疾人间突发矛盾、
谩骂、肢体冲突、精神情绪失控等)的应急预案及措施,提供
应急预案 3
者得 1 分;预案、措施科学、合理、可行者得 1.5 分;预案、
措施科学、合理、可行、能有效控制事态不扩大、将负面影响
降到最低者得 3 分。
食品安全
3
3
投标人对服务对象的食品安全负责,制定与残疾人签订的食品
安全责任书,提供者得 1 分;责任书合理、可行者得 2 分;责
任书科学、合理、可行、能有效保障残疾人食品安全者得 3 分;
不提供者不得分;满分 3 分。
投标人对服务对象的食品安全负责,制定就餐后发生意外的应
急处置预案,提供者得 1 分;预案合理、可行、具备可操作性
43
者得 2 分;预案科学、合理、可行,措施有效、针对性强,可
有效保证残疾人健康者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3 分。
投标人按本项目要求,制定出符合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包括但
不限于服务质量、服务目标、服务内容等,提供者得 1 分;承
3
诺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目标合理、可行、良好者得 2 分;
承诺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目标合理、可行、完善、优秀
服务承诺
者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 3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按照不高于 13 元的标准提供午餐菜谱
4
承诺,包含主食、菜品、份量、重复周期等内容,每提供 1 项
内容得 0.3 分;该项内容良好者得 0.6 分;该项内容优秀者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4 分。
第三条 采购项目优惠政策说明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 (2022) 19
号) 文件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 (2020) 46
号文件规定的 6%-10%提高至 10%-20%。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
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
投标报价不变) 。申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并对声明函真实性负责。
2.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由供应商在
投标文任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 (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3.对监狱企业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的其他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的投标报价给
子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4.本项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 产品的投标报价给子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5.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
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6.评标中到的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第四条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
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44
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2. 评标报告由评委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
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
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签署前,经
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
记载: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结果
第五条 中标人的确定
采购单位委托评标委员会按顺序直接确定中标人。定标程序:采购人应当自中标
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
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45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
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它同品
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
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邀请招标采购人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还应当将
所有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第六条 中标通知书
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
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
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
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
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交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标人向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代理机构书面
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单位意见。
第七条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合同授予原则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委会评议推荐采购人确认的投标人。
2.合同的签署、履行及验收
2.1 中标人于中标通知书中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
与成交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需
方与中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采购人所发出的通中标知书对
46
需方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
秘密的内容除外。
2.4 履行合同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
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
行处理。
2.5 验收
2.5.1 本项目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嘉财采字[2021] 13
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
2.5.2 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
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
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2.5.3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
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5.4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
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
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
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
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47
2.5.5 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履约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
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
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
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6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
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三章规定的付款方式。
第八条 无效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审核中有关无效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函、投标报价表未填报的;
4.投标人未能提供法人授权函等证明文件和资料的,或提供的证件不齐或无效;
5.投标文件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方案进行投标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6.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
(二)详细评审中有关无效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的: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3)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的;
(6)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7)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的;
(8)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
48
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9)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2.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
规定的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如果有);
3.投标报价存在缺漏项、少报、错报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
文件的投标价格进行调整,投标人不接受调整方式的,或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的;
4.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不合格的。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投标;
(三)详细评审中有关恶意串通投标的有关情形(否决相关供应商投标(响应)
文件,并报告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
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通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的;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 政
府采购活动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的;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
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第九条 废标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同
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9
4.投标人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做无效标处理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集采机构应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采购人应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公告。
第十条 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中所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投标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向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50
第五章 询问、质疑、投诉
第一条 询问
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章中
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公司提询问,采购人、代
理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二条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
和答复。
2.询问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代理公司事项的,代理公司将依法告知标人向采
购人提出询问。
第二条 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
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
质疑。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自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不含发布
当天,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为准)。
2.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
第十二条的规定,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法人授权委托(原件)、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
下列内容(质疑函范本请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模板填写):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
51
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 及被授权投标人的
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
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 XXX 项目质疑使用”字样, 并由身份证持
有 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6.对采购需求的质疑,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条,投标人对采购
文件、 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质疑必须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二次质疑。
8.质疑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代理公司事项的,代理公司将依法告知投标人向
采购人提出质疑。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内容不符合质疑函要求的;
(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特别授权,或
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4)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而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的;
(5)未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付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进行二次或
多次质疑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第三条 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5 个工作日过后视为放弃投诉。
2.质疑函模板(见第七章)
52
第六章 合同条款
嘉峪关市 2024 年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
服务项目协议书
(一标段)
甲方: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
乙方:
日期:
53
甲方(购买方):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
乙方(服务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甘肃省托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嘉峪关市 2024 年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
照料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
)招标结果,现就嘉峪关市 2024 年城
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以日间照料方式提供服务,为我市不少于 80 名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
职业康复、劳动技能训练和辅助性就业等基本照护服务,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特
点和开展的服务项目,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包括“六室一工坊”,即:多功能活
动室、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疏导室、休息室、就餐配餐室和就业工坊。
(二)服务对象。以日间照料方式提供服务,为我市不少于 80 名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
职业康复、劳动技能训练和辅助性就业等基本照护服务。
(三)服务要求。
二、项目实施时间
自 2024 年 月
日至 2025 年 月 日,服务周期为 12 个月,节假日及法定
休息日不计入补贴范围。因项目服务要求、政策变更、疫情防控需要延期的,根据实
际情况予以延期。
三、项目经费及拨付
项目总费用
万元,服务周期 12 个月,服务标准每人每月
元。
服务补贴资金据实拨付、按月核算,分三次拨付承接机构。在承接机构与服务对
象或服务对象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后,原则上拨付总资金额的 35%;在第二次绩效评
价合格后,原则上拨付总资金额的 60%,服务周期结束后,经评估验收合格后,原则
上拨付 5%的尾款。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54
四、绩效管理
项目采取分阶段评价的方式进行绩效管理,在项目期间对承接机构进行 3 次绩效
评价,建立绩效评价档案,评价结果作为指导管理和付费的依据。
第一次绩效评价,在服务启动后 3 个月内完成。第二次绩效评价在第一次绩效评
价后,4 个月内完成。第三次为评估验收。
若绩效评价、验收不合格,延期支付后续经费同时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继续支
付后续经费,整改不合格停止支付后续经费并解除服务承接协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按照《2024 年全省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甘残办发
号)《嘉峪关市 2024 年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对乙方的服务
质量,不定期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规范、良好的集中照护
服务。
甲方负责日间照料残疾人服务对象的初筛、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
甲方每月了解掌握乙方项目工作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每季度对乙方资金的使用
情况进行审核。
甲方对乙方行使监督管理权利,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规范、良好的日间照料服务;
有权根据需要审查乙方实施该项目时的运营和资金使用情况;有权根据需要委托第三
方评估和审计部门对乙方实施项目时的服务质量及资金进行评估和审计。
甲方根据相关要求、工作实际对乙方进行绩效评价、验收,并根据绩效评价、验
收结果拨付经费,绩效评价、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项目后续经费。
甲方发现乙方在服务残疾人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服务
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资金的情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如乙方限期没有实
质性的整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全额追回对应服务费用。
甲方在日常、专项监督检查和项目验收过程中每发现乙方伪造或虚报康复服务记
录及弄虚作假现象,甲方有权向乙方责任人追究责任,责令其进行整改,全额追回对
应服务费用,再次发现同类问题,有权终止本合同,全额追回对应服务费用。
55
甲方发现乙方有虚假提供服务,或服务对象对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投诉查实时,
甲方有权扣除 5%项目服务费用,超过 3 次以上时,甲方有权全额追回对应服务费用并
终止合同。
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要求,在乙方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及时按合同规
定比例和时限拨付乙方运营和服务经费。
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迎接上级的考核评估,必要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建议。
甲方向社会公布项目投诉热线,0937-6320839,随时接访残疾人及其监护人、家
属投诉,经了解、核实投诉内容属实,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机构服务规范、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岗位
守则、日常工作记录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疫情防控
制度、人身安全制度等,确保机构规范化运作。要在集中照护场所内公示、上墙各项
制度。
乙方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按照本合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日间照料服务项目,为日间照料服务残疾人提供规范、良好的服务。
乙方要按照合同要求,与被服务对象及其监护人签订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协议
书,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义务,保障被照料人员饮食起居等日常生活所需,并根据本
协议内容,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在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
补贴资金。
乙方负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省、市残疾人资金使用有关要求,服务费用补
贴资金用于为日间照料服务人员提供服务,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下达方案任务数及服务内容提供服务。根据服务对象确定服务
内容,制定服务标准,明确各项服务内容标准,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甲方认为有必要时,随时对乙方的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专项审查或委托审计机构对乙方进行专项审计。
乙方服务天数每周五天,周一至周五,服务时间为早
至晚
,擅自变更服
56
务时间、服务性质或停业以及未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经甲方指出、提醒后不及时整
改的,自动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补贴资金,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节假日期间不提
供服务。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需要重新调整服务内容的,乙方应主动向甲
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服务合同,重新制定补助资金落实情况。
乙方全面负责服务对象日间照料期间的饮食安全、人身安全,如发生意外情况应
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并做好应急防范处理。全面负责协调解决,对于不能协商解
决的依照司法程序进行处理。同时,主动联系甲方说明情况。
在项目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完整、全面的服务档案资料。
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过程中,如发生服务纠纷、医疗事故等,由乙方全权负责
并处理解决,与服务对象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在服务场所内发生任何
纠纷、事故等,由乙方全权负责并处理解决,与服务对象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不负任
何责任。
按照甲方要求,积极配合省市领导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督查,并按要求提供项目
完成情况总结报告。
承担项目绩效评价和验收产生的相关费用。提供服务期间,为服务对象购买人身
意外伤害相关保险。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其应承担的义务,如有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应向守
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
(二)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的,除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另一
方为解决争议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通讯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
七、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嘉峪关
市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期限与终止
在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因项目
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政策变更,需重新调整合同服务内容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
57
可修改,本合同期限顺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或签订补充协
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无特别说明或约定,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遇下列情况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项目需重新招标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乙方发生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甲方研判不适合继续实施项
目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停止支付项目后续款项。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招标代理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58
嘉峪关市 2024 年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
服务项目协议书
(第二标段)
甲方: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
乙方:
日期:
59
甲方(购买方):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
乙方(服务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甘肃省托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嘉峪关市 2024 年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
照料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
)招标结果,现就嘉峪关市 2024 年城
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以日间照料方式提供服务,为我市不少于 80 名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
职业康复、劳动技能训练和辅助性就业等基本照护服务,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特
点和开展的服务项目,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包括“六室一工坊”,即:多功能活
动室、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疏导室、休息室、就餐配餐室和就业工坊。
(二)服务对象。以日间照料方式提供服务,为我市不少于 65 名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
职业康复、劳动技能训练和辅助性就业等基本照护服务。
(三)服务要求。
二、项目实施时间
自 2024 年 月
日至 2025 年 月 日,服务周期为 12 个月,节假日及法定
休息日不计入补贴范围。因项目服务要求、政策变更、疫情防控需要延期的,根据实
际情况予以延期。
三、项目经费及拨付
项目总费用
万元,服务周期 12 个月,服务标准每人每月
元。
服务补贴资金据实拨付、按月核算,分三次拨付承接机构。在承接机构与服务对
象或服务对象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后,原则上拨付总资金额的 35%;在第二次绩效评
价合格后,原则上拨付总资金额的 60%,服务周期结束后,经评估验收合格后,原则
上拨付 5%的尾款。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60
四、绩效管理
项目采取分阶段评价的方式进行绩效管理,在项目期间对承接机构进行 3 次绩效
评价,建立绩效评价档案,评价结果作为指导管理和付费的依据。
第一次绩效评价,在服务启动后 3 个月内完成。第二次绩效评价在第一次绩效评
价后,4 个月内完成。第三次为评估验收。
若绩效评价、验收不合格,延期支付后续经费同时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继续支
付后续经费,整改不合格停止支付后续经费并解除服务承接协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按照《2024 年全省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甘残办发
号)《嘉峪关市 2024 年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对乙方的服务
质量,不定期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规范、良好的集中照护
服务。
甲方负责日间照料残疾人服务对象的初筛、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
甲方每月了解掌握乙方项目工作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每季度对乙方资金的使用
情况进行审核。
甲方对乙方行使监督管理权利,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规范、良好的日间照料服务;
有权根据需要审查乙方实施该项目时的运营和资金使用情况;有权根据需要委托第三
方评估和审计部门对乙方实施项目时的服务质量及资金进行评估和审计。
甲方根据相关要求、工作实际对乙方进行绩效评价、验收,并根据绩效评价、验
收结果拨付经费,绩效评价、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项目后续经费。
甲方发现乙方在服务残疾人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服务
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资金的情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如乙方限期没有实
质性的整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全额追回对应服务费用。
甲方在日常、专项监督检查和项目验收过程中每发现乙方伪造或虚报康复服务记
录及弄虚作假现象,甲方有权向乙方责任人追究责任,责令其进行整改,全额追回对
应服务费用,再次发现同类问题,有权终止本合同,全额追回对应服务费用。
61
甲方发现乙方有虚假提供服务,或服务对象对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投诉查实时,
甲方有权扣除 5%项目服务费用,超过 3 次以上时,甲方有权全额追回对应服务费用并
终止合同。
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要求,在乙方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及时按合同规
定比例和时限拨付乙方运营和服务经费。
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迎接上级的考核评估,必要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建议。
甲方向社会公布项目投诉热线,0937-6320839,随时接访残疾人及其监护人、家
属投诉,经了解、核实投诉内容属实,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机构服务规范、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岗位
守则、日常工作记录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疫情防控
制度、人身安全制度等,确保机构规范化运作。要在集中照护场所内公示、上墙各项
制度。
乙方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按照本合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日间照料服务项目,为日间照料服务残疾人提供规范、良好的服务。
乙方要按照合同要求,与被服务对象及其监护人签订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协议
书,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义务,保障被照料人员饮食起居等日常生活所需,并根据本
协议内容,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在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
补贴资金。
乙方负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省、市残疾人资金使用有关要求,服务费用补
贴资金用于为日间照料服务人员提供服务,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下达方案任务数及服务内容提供服务。根据服务对象确定服务
内容,制定服务标准,明确各项服务内容标准,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甲方认为有必要时,随时对乙方的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专项审查或委托审计机构对乙方进行专项审计。
乙方服务天数每周五天,周一至周五,服务时间为早
至晚
,擅自变更服
62
务时间、服务性质或停业以及未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经甲方指出、提醒后不及时整
改的,自动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补贴资金,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节假日期间不提
供服务。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需要重新调整服务内容的,乙方应主动向甲
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服务合同,重新制定补助资金落实情况。
乙方全面负责服务对象日间照料期间的饮食安全、人身安全,如发生意外情况应
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并做好应急防范处理。全面负责协调解决,对于不能协商解
决的依照司法程序进行处理。同时,主动联系甲方说明情况。
在项目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完整、全面的服务档案资料。
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过程中,如发生服务纠纷、医疗事故等,由乙方全权负责
并处理解决,与服务对象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在服务场所内发生任何
纠纷、事故等,由乙方全权负责并处理解决,与服务对象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不负任
何责任。
按照甲方要求,积极配合省市领导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督查,并按要求提供项目
完成情况总结报告。
承担项目绩效评价和验收产生的相关费用。提供服务期间,为服务对象购买人身
意外伤害相关保险。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其应承担的义务,如有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应向守
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
(二)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的,除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另一
方为解决争议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通讯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
七、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嘉峪关
市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期限与终止
在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因项目
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政策变更,需重新调整合同服务内容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
63
可修改,本合同期限顺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或签订补充协
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无特别说明或约定,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遇下列情况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项目需重新招标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乙方发生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甲方研判不适合继续实施项
目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停止支付项目后续款项。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招标代理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64
嘉峪关市 2024 年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
服务项目协议书
(第三标段)
甲方: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
乙方:
日期:
甲方(购买方):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
乙方(服务方):
6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甘肃省托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嘉峪关市 2024 年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
照料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
)招标结果,现就嘉峪关市 2024 年城镇
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以日间照料和居家照护方式提供服务,共计服务不少于 105 名
残疾人。
为我市不少于 55 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
训练、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劳动技能训练和辅助性就业等基本
照护服务,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和开展的服务项目,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
包括“六室一工坊”,即:多功能活动室、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疏导室、
休息室、就餐配餐室和就业工坊。
为我市不少于 50 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上门提供每月不少于 2 次的理发、清洗
被服、打扫卫生等生活协助,或简单康复训练、健康检查及心理疏导等居家照护服务。
(二)服务对象。以日间照料和居家照护方式提供服务,共计服务不少于 105 名
残疾人。
(三)服务要求。
二、项目实施时间
自 2024 年 月 日至 2025 年 月 日,服务周期为 12 个月,节假日及法定
休息日不计入补贴范围。因项目服务要求、政策变更、疫情防控需要延期的,根据实
际情况予以延期。
三、项目经费及拨付
项目总费用为
万元。因开展残疾人相关活动周费用超过
元的或单次服
务费用超过
元的,乙方需提前向甲方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活动。
服务补贴资金据实拨付、按月核算,分三次拨付承接机构,在承接机构与服务对
象或服务对象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后,拨付总资金额的 35%;在第二次绩效评价合格
后,拨付总资金额的 60%,服务周期结束后,经评估验收合格后,原则上拨付 5%的尾
66
款。
四、绩效管理
项目采取分阶段评价的方式进行绩效管理,在项目期间对承接机构进行 3 次绩效
评价,建立绩效评价档案,评价结果作为指导管理和付费的依据。
第一次绩效评价,在服务启动后 3 个月内完成。第二次绩效评价在第一次绩效评
价后,4 个月内完成。第三次为评估验收。
若绩效评价、验收不合格,延期支付后续经费同时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继续支
付后续经费,整改不合格停止支付后续经费并解除服务承接协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按照《2024 年全省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甘残办号)
《嘉峪关市 2024 年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对乙方的服务质量,
不定期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规范、良好的上门巡护服务。
甲方负责日间照料残疾人服务对象的初筛、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
甲方每月了解掌握乙方项目工作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每季度对乙方资金的使用
情况进行审核。
甲方对乙方行使监督管理权利,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规范、良好的日间照料服务;
有权根据需要审查乙方实施该项目时的运营和资金使用情况;有权根据需要委托第三
方评估和审计部门对乙方实施项目时的服务质量及资金进行评估和审计。
甲方根据相关要求、工作实际对乙方进行绩效评价、验收,并根据绩效评价、验
收结果拨付经费,绩效评价、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项目后续经费。
甲方发现乙方在服务残疾人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服务
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资金的情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如乙方限期没有实
质性的整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全额追回对应服务费用。
甲方在日常、专项监督检查和项目验收过程中每发现乙方伪造或虚报康复服务记
录及弄虚作假现象,甲方有权向乙方责任人追究责任,责令其进行整改,全额追回对
应服务费用,再次发现同类问题,有权终止本合同,全额追回对应服务费用。
67
甲方发现乙方有虚假提供服务,或服务对象对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投诉查实时,
甲方有权扣除 5%项目服务费用,超过 3 次以上时,甲方有权全额追回对应服务费用并
终止合同。
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要求,在乙方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及时按合同规
定比例和时限拨付乙方运营和服务经费。
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迎接上级的考核评估,必要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建议。
甲方向社会公布项目投诉热线,0937-6320839,随时接访残疾人及其监护人、家
属投诉,经了解、核实投诉内容属实,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机构服务规范、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岗位
守则、日常工作记录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制度、应急处理、疫情防控制度、
人身安全制度等,确保机构规范化运作。要在办公场所内公示、上墙各项制度。
乙方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按照本合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日间照料服务项目,为日间照料服务残疾人提供规范、良好的服务。
乙方要按照合同要求,与被服务对象及其监护人签订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协议
书,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义务,并根据残疾人实际提供午餐送餐及其他服务。
乙方要严格、认真地建立服务台账,一人一档,确保每次服务记录清晰、详细、
准确,服务台账同时作为甲方拨付经费的一项依据。
乙方在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
补贴资金。
乙方负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省、市残疾人资金使用有关要求,服务费用补
贴资金用于为日间照料服务人员提供服务,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下达方案任务数及服务内容提供服务。根据服务对象确定服务
内容,制定服务标准,明确各项服务内容标准,每次服务时告知服务对象,经服务对
象同意确认后方可提供服务。
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甲方认为有必要时,随时对乙方的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专项审查或委托审计机构对乙方进行专项审计。
68
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需要重新调整服务内容的,乙方应主动向甲方提
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服务合同,重新制定补助资金落实情况。
乙方全面负责服务对象午餐送餐的饮食安全,及上门巡护期间服务对象人身安
全,如发生意外情况应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并做好应急防范处理。同时,主动联
系甲方说明情况,共同协调予以解决,对于不能协商解决的依照司法程序进行处理。
在项目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完整、全面的服务档案资料。
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过程中,如发生服务纠纷、医疗事故等,由乙方与服务对
象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按照甲方要求,积极配合省市领导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督查,并按要求提供项目
完成情况总结报告。
承担项目绩效评价和验收产生的相关费用。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其应承担的义务,如有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应向守
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
(二)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的,除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另一
方为解决争议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通讯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
七、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嘉峪关
市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期限与终止
在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因项目
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政策变更,需重新调整合同服务内容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
可修改,本合同期限顺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或签订补充协
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无特别说明或约定,补充协议与本
69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遇下列情况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项目需重新招标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乙方发生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甲方研判不适合继续实施项
目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停止支付项目后续款项。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招标代理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注:具体合同内容以中标后实际签署为准。
7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
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
(投标人全称)授权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
名 )
( 职 务 、 职 称 ) 为 我 方 代 表 , 参 加 贵 方 组 织 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签字。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
的承诺且在此承诺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提供电子投标文件。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并承担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6.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次招标有关的数据和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
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
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8.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服务协议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1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
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相关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开户行名称:
(请写清楚开户行全称,为投标人基
本户)
账号: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
该投标文件被拒绝。
72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址: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务 :

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开标活
动,签署上述投标文件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注:此格式仅供由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署的投标人使
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73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的
(投标人名
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企业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

织的
项目,招标文件编号:
,以本企业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注:此格式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署的投标人
使用。
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74
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
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
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
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
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
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单位、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
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
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或成交。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
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单位、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
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或成交,积
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
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
责任。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
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九)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一切处罚。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75
五、投标人资格声明
1.基本情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电话: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企业性质:
(5)法定代表人:
邮编:
传真:
(6)注册资本: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限于 1500 字内)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
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
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
拟)。
5.供应商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
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6.提供 2024 年 1-3 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
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7.提供 2024 年 1-3 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商提供的其他相应资质及证明材料。
76
六、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
备注
投标总报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1.“开标一览表”必须签字盖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2.系统上传的开标一览表(开标唱标用)必须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一致,若不
一致的,以系统内开标一览表为准。在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对唱标的内容进行确认,不确
认的视为无效投标。
77
七、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段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总价
(万元)
行数不够,自行添加
年 月 日
备注:
1.分项报价表需要在中标公告中公示,请各供应商严格按照此表内容进行填写,非必
须不得修改格式。
78
八、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标段号:
项目需求书所有条款的应答
条款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
说明
技术支撑材
料所在页码
注:
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3. 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
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 技术支撑材料是指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技术支撑材料等。未提供页码或提供
页码不准确的视为无技术支撑材料。
投标人(公章):
日期:



79
九、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标段号:
项目需求书所有条款的应答
条款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
说明
技术支撑材
料所在页码
注:
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3. 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
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 技术支撑材料是指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技术支撑材料等。未提供页码或提供
页码不准确的视为无技术支撑材料。
投标人(公章):
日期:



80
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自选)
十一、采购方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81
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条件
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 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
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82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
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
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 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
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83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1.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中“★”标注的品目产品,节能产品须提供证明
材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财库[2019]16 号)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认证证书。。
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财库[2019]18 号)中的品目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证明材料: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财库[2019]16 号)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证书。
3.请提供《清单》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84
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

(采购人名称):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的公开招标活动。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活动,
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成交有关的一切
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
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加投标,
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
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月 日
说明: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85
质疑函范本
邮编:
联系电话:
邮编:
标段号: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联系人: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和主张
请求:
签字(签章):
日期:
公章:
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86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
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
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个标段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标段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函必须是一次性递交,不接受反复递交。
7.质疑函和递交应当采取书面递交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
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
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 XXX
项目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87
财政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 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
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 年 12 月 18 日
88
第八章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
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
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
企业发展。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
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
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
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
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
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
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89
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
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
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
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
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 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
达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
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
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
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
90
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
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
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
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
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
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
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
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
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
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
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
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附 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
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91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
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
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
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
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 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
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
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
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
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
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
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
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
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
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92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 2022 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
况(附 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
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
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
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
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
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
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
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
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
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同时
废止。
93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
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
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
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94
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95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
96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
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
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
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
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97
附件 1: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
投标供应商用户手册
1. 准备工作
准备一台携有摄像头及耳麦的电脑,操作系统建议采用 windows7 以
上版本,浏览器建议采用 360 安全浏览器,安装钉钉、办公软件(wps 或
office)。
2. 系统登录
网上开评标系统,投标人有两种登录方式:①账号+密码+验证码;②
证书+密码+pin 码
98
说明:①登录账号是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注册的账号
(11 位手机号码),密码是对应设置的密码。
②证书登录的前提是对应的证书必须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
享平台做过 CA 互认(绑定)的锁。(文锐、成兴、江苏翔晟、国泰新点、
交易通、金润)
用户注册、用户查询、密码重置、CA 互认的操作请全部详见《CA 互
认操作手册》。
甘肃省公共资源主体共享平台的链接地址 :
http://ggzyjy.gansu.gov.cn/f/shuzikey/web.html
99
选择角色,登录系统。
3. 我要投标
找到要参加的项目,如图提示操作。
说明:确认投标标段时,切记要一次性勾选全部要参与的标
段,不可分批次操作,请谨慎操作。
确认投标-“进入网上开标厅”
100
下载成功。
4. 固化电子投标文件
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
固化(具体操作参见《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用户手册》)。
5. 上传哈希值(hash)
复制哈希值的方法有两种:①可在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导出之
后的界面直接复制;②在固化导出后的文件夹路径下,打开 txt
文档进行复制。
101
登录到开标系统,找到要参与的项目-“进入网上开标厅”-
“点击提交 HASH 编码”-粘贴-立即提交。
说明:
102
①生成的哈希值被保存至区块链上,任何人无法篡改。
②在开标前可撤回投标重新上传哈希值,以开标前最后一次
上传的哈希值为准。
投标人哈希值上传成功,等待开标。
6.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之后,投标人登录到开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03
以上情况代表所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开标前上传的哈希
值为一一对应关系,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出现上图情况,代表所上传的电子投
标文件与开标前提交的哈希值不对应,请重新选择上传与哈希值
对应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说明:哈希值需要在开标之前提交到开评标系统,并且当前
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对应唯一一个哈希值,在此期间电子投标文
件但凡更改过任何信息,生成之后的哈希值都会发生变化。
7. 确认开标结果
104
如果对本次开标结果无异议,需确认开标结果。
105
本次开标结束。
106
附件 2:
1.系统安装
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用户手册
提示:如果您的电脑安装了 360 安全卫士之类的软件,在下
载和安装过程中请先关闭这些软件,否则在下载或安装过程中可
能会被误判拦截,导致下载和安装失败。
操作系统建议采用 windows7 以上版本。
在线下载软件安装包(点击这里下载)。
打开安装程序(
),如果您没有关闭
360 安全卫士等软件,请在提示窗口中选择“允许程序运行”。
如下图所示:
107
108
2.使用说明
系统为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的设置和固化服务。
在您的电脑桌面上双击
打开系统,显示如下图所
示界面。选择导入您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下载的“固化后招
标文件”,并设置“您的投标文件保存位置”,当前项目的标段
数量,然后点击“确定”按钮开始工作。
您也可以在右侧“打开历史固化项目”栏选择并打开以前做
过的历史项目。
109
如果您有一个新项目要在线开评标,您要新建一个投标文件
固化项目,先选择这个项目的“固化后的招标文件”(注意:是
扩展名为 zbvt 的文件,要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下载。不是在公
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的 PDF 版式文件)。
如 果 项 目 采 用 双 信 封 开 标 方 式 , 您 要 选 中
,系统将容许您同时导入两个信封的固化招
标文件。如果项目不是采用双信封开标方式,请不要勾选。
点击“选择招标文件”按钮,打开文件选择窗口选中您下载
的这个项目的“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如下图所示:
110
选择完成后,您要选择当前投标文件对应的标段。
再设置固化后投标文件的保存路径及文件名,方便您找到自
己的投标文件。
111
完成上述设置以后,点击“确定”按钮,打开系统主界面,
如下图所示:
例①
例②
完成投标文件的固化,需要完成 4 部分工作:导入投标文件、
填写网上开标信息、导入保证金缴款凭证或电子保函、导入法人
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信息。(注意:系统所需的所有信息必须填写完
整!)
112
导入投标文件:
点击“请导入你编制好的投标文件”,选择您编制好的投标
文件(PDF 文件),系统自动打开文件,您可以在系统中预览。
如果上传有误,您可以重新上传。(注意:必须导入您的投标文
件!)
填写开标一览表:
如下图所示,您要按照“固化后的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开
标一览表内容并上传对应的开标一览表电子版(表格格式与招标
文件有关,内容不一定如下图所示)。(注意:所有表格必须填
写完整,不能漏填任一项!为保证投标报价的一致性,投标人在
填写完成开标一览表后,应将填写完成的开标一览表原版打印,
然后按要求在打印的开标一览表上签字、盖章,并上传签字、盖
113
章的开标一览表。)
如果当前项目采用双信封开标方式,您需要分别填写每个信
封的开标信息,并上传对应的开标一览表电子版,请注意报价或
日期的单位(元、万元、日历天、工作日、月、年等),不要填错了。
如下图所示:
114
导入保证金缴款凭证或电子保函:
您需要导入您的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电子保函或纸质保
函的扫描件,用于开标时帮助工作人员核对保证金到账信息。(注
意:必须导入此项内容!)
导入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信息:
您需要导入您的投标文件中的法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
(正反面)及授权代理人信息,点击“保存身份信息”按钮保存。
如下图所示。(注意:所有内容必须导入和填写完整,不能
115
漏填任一项!)
完成上述 4 项操作后,点击“导出固化文件”按钮。注意:
固化后的投标文件(扩展名为.tbvt)必须由当前“投标文件固
化工具”软件自动生成,不要进行任何人为修改操作,否则会导
致其 HASH 编码(电子文件的指纹)变化,将肯定无法通过系统
核验,因此导致的投标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固化投标文
件及其对应的 HASH 值已经保存到您设置的工作目录,投标时请
准确选择,防止投标失败!
单击确定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开你的工作目录,显示固化后
的投标文件及对应的哈希值(HASH 编码),您在“网上开评标
116
系统”中在线投标时要打开 txt 文件拷贝并提交哈希值(HASH
编码);核验投标文件有效性时,要使用“固化后的投标文件
(.tbvt 文件)”。如下图所示:
完成了投标文件的固化后,您就可在在线进行投标和开标工
作了。(具体参见《网上开评标系统用户手册》)
117
附件 3: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标系统”
投标供应商操作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技术支持客服电话:17693299202 ;0937-6213009
2.技术支持 QQ 群号:QQ 群:570949385;564860296
118

标签: 重度残疾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酒泉玉坤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