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实训基地一体化实训室设备(一)招标公告

公共实训基地一体化实训室设备(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平湖市财政局平采办确[2016]1051~1058号确认书批准,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平湖市技工学校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XHX-PH2016-014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段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确认书号

1
PLC及变频实训室
1

210.0
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


1051

2
电子技能实训室
1

130.0
1052

3
数控维修实训室
1

180.0
1053

4
电力电子实训室
1

60.0
1054

5
电力拖动实训室
1

40.0
1055

6
单片机实训室
1

80.0
1056

7
电梯维护实训室
1

60.0
1057

8
智能楼宇实训室
1

160.0
1058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16年06月17日至2016年06月27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浙江省平湖市当湖东路219号(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标段 400 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及答复。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表(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政府采购资料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下同)(当法定代表人本人不能来报名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且必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以投标单位名义为授权人交纳的社保凭证)。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标段1 贰万柒仟元整;标段2 壹万捌仟元整;标段3 贰万肆仟元整;标段4 玖仟元整;标段5 陆仟元整;标段6 壹万贰仟元整;标段7 玖仟元整;标段8 贰万贰仟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16年07月11日9时00分前交至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帐户(建议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便于确认到帐)。

3.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款单位(户名):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251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中山支行

4.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交纳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与报名资料一同递交;经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确认投标保证金到帐后,请在开标现场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07月11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07月11日9时00分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采购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103 ;传真:****-********

4.投诉受理地点:平湖市财政局;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人: 丁老师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浙江省平湖市技工学校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17日

注:投标人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注册登记的,应自投标报名起至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注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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