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御景壹号(二期)建设招标公告

中泰?御景壹号(二期)建设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利川市中泰·御景壹号(二期)建设项目已由利发改投资〔2015〕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利川市中泰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公司为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利川市中泰·御景壹号建设项目,项目地址位于利川市滨江北路西侧、烈士陵园南侧,项目用地总面积4001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5528.5平方米。本次二期招标总建筑面积约125729.98平方米(其中4#楼32层,建筑面积13912.98平方米;5#楼32层,建筑面积13830.51平方米;6#楼32层,建筑面积13081.72平方米;7#楼32层,建筑面积15888.10平方米;8#楼32层,建筑面积15661.3平方米;9#楼32层,建筑面积16228.2平方米;10#楼32层,建筑面积13991.87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3134.59平方米);二期总投资约3亿元;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申请人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3.4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在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7日11时30分至2016年6月22日17时30分前,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eszggzy.cn/)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5.2本项目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文件费用必须在报名期间支付,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6. 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 1日15时00分,地址: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6.2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县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川市中泰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88*****79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沿江路夷水仙居三栋一单元401室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话(传真):07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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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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