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瑰美琼州文传千秋”第四届海南省民间文化艺术季项目比选公告
2024年“瑰美琼州文传千秋”第四届海南省民间文化艺术季项目比选公告
2024年“瑰美琼州 文传千秋”第四届海南省民间文化艺术季项目比选公告
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赓续海南文脉,推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着眼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拟举办2024年“瑰美琼州 文传千秋”第四届海南省民间文化艺术季活动。我厅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2024年“瑰美琼州 文传千秋”第四届海南省民间文化艺术季有关工作,对此实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瑰美琼州 文传千秋”第四届海南省民间文化艺术季。
二、实施时间
2024年6月至10月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活动以“省内+省外”、“线上+线下”、“文化+旅游”的形式开展,主要内容包括:内容一:结合国际旅游岛欢乐节开展非遗巡游活动,邀请省内外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在骑楼老街、欢乐节开幕式行进式展演,与市民游客互动,丰富节庆活动文化体验。内容二:围绕海南环岛旅游公路驿站、网红打卡点,展示海南各市县瑰丽多彩的民间文化艺术项目,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内容三:组织省内民间文艺项目参加文旅部举办的全国原生民歌节等,促进文化保护传承水平提升。内容四:在2024第四届南山非遗节”举办《黎锦纹样百幅图特展》等。拟投入资金¥*******.00元。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具有组织大型文化活动经验,熟悉了解海南非遗保护有关情况;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财务会计制度;
(六)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七)开展相关活动经验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关经验;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实施效果好。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17:30。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刻光盘(或者拷优盘)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公共文化处(非遗保护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八、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符小琪,联系电话:0898-********。
标签: 文化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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